论主旨,亦即〈法性论〉的精神在探索诸“法”不变的本“性”。 由此点来追寻,则可发现远公早在接触小乘诸论时即产生了以“ 四大五根”为“诸法不变之性”的观点,这种早期的观点被保留在远 公全盘请问罗什法师佛法的《大乘大义章》(注4)中。 《大乘大义章.初问答真法身》:
远问曰:“佛于法身中为菩萨说经,法身菩萨乃能见之,如此 则有四大五根。”
远公谓若法身可言“见”,则应由四大五根所成。 〈次重问法身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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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慈悲之性化于受习之气,发自神本,不待诸根。四大既绝 ,将何所摄而有斯形。 此段言若无四大,佛菩萨何能有形相。 〈问法身感应并答〉:
天(按:当是发语辞“夫”)形开莫善于诸根,致用莫妙于神通 。......推此而言,寻源求本,要由四大。四大既形,开以五 根。五根在用,广以神通。神通既广,随感而应。 于会应群粗必先假器,假器之大,莫大于神通。故经称如来有 诸通慧,通慧则是一切智海。此乃万流之宗会,法身祥云之所 出,运化之功,功由于兹。
上二段话充分显现早期法性论的内在结构。法性之所在,“寻本 求源,要由四大”,由四大成五根,五根假神通而有会应群粗的感应 。这种以四大五根为诸法不动的基础,由之而衍出万法的体系,与小 乘“一切有部”的性质相近。这点应与小乘学者僧伽提婆于东晋太元 十六年(391)至庐山,远与之译〈阿毗昙心论〉(注5) 、〈三法度论〉 二部小乘论书有关。 然而远公向什公请法的书信共数封(注6),第二封(注7)方题出佛 法问题数十条,其中“问实有法”(注8) 中引用出于 405年的《大智 度论》,故书成之年应在 405年或稍后,离 391年僧伽提婆上山有一 段时日,如何仍保留了〈法性论〉早期的思想? 这是因远公闻法识道人言什公不及大出经论即欲还其本国龟兹 (注9),大匠一去,此后就教无所。故乃将所有佛法上的问题例为数 十条向什公请问,故包含了早期所产生的问题。 此早期的观点,远公于往返的书信中,自己即加以推翻了。 〈问实法有并答〉(注10):
《论》云一切法各无定相,是故得神通者,令水作地,地作水 。是四大之相,随力而变。由以慈(按:应是兹)故知四大与造 色,皆是因缘之所化明矣。
“不变”方谓之“性”,水可作地,则水非不变之“法性”明矣 ,这表示了以《大智论》般若观点对〈法性论〉四大实有的修正。 〈法性论〉舍四大五根为法性后,推寻更深刻的俱游二法以为法 性。 如〈念佛三昧诗集序〉(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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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虚则智恬其照,神朗则无幽不彻。斯二者是自然之玄符,会 一而致用也。
此外以“气虚”、“神朗”二者为俱游二法。 又〈庐山出修行方便禅经统序〉(注12):
禅非智无以穷其寂,智非禅无以深其照。则禅智之要,照寂之 谓。其相济也,照不离寂,寂不离照。感则俱游,应必同趣。
在此则以“禅”、“智”为俱游之二法。意谓穷析万法之至极, 得此俱游二法为不变之法性。此俱游二法“功玄于在用”,可生大用 ;“交养于万法”,可成万法。 如此由最早以“四大五根”为法性而再行化约,而至以俱游二法 为至极不易之法性。 此进一步的观点于 391年的〈阿毗昙心序〉(注13)中即表现出来 了:
心法之生必俱游而同感。 俱游必同于感,则照数会之相因。 寻相因之数,即有以悟无。
〈心序〉之“俱游而同感”与〈禅经序〉之“感则俱游”义理上 是相通的。 而“感则俱游”、“应必同趣”实源出《阿毗昙心论》:
若心有所起,是心必有俱。 一切心生时,是生圣所说,同共一缘行,亦复常相应(注14)。
然而此阶段的〈法性论〉固然借用了《阿毗昙心》的某些论点作 为基础,但并不表示〈法性论〉在整个格局上与《阿毗昙心论》相若 。这可由下述的两点观察来加以说明: 1.是《心论》分别言“己性”与“自然”。
诸法离他性,各自住己性。故说一切法,自性之所摄(注15)。 自然因者,谓彼自己相似,如习善生善,习不善生不善,习无 记生无记,如物种随类相因(注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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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远公在〈心论序〉中谓:
己性定于自然,则达至当之有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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