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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慧远法师〈法性论〉义学的还原(8)

节所述,东晋义学名字谢敷论空亦沿用〈法性论〉的内容。 乃至对后世而言,〈法性论〉在中国南北佛教界皆可见其影响。 在北方的影响见于北凉。北凉佛教的极盛以昙无忏僧团为代表, 而此僧团对中国的影响则以《大般涅

节所述,东晋义学名字谢敷论空亦沿用〈法性论〉的内容。
    乃至对后世而言,〈法性论〉在中国南北佛教界皆可见其影响。
    在北方的影响见于北凉。北凉佛教的极盛以昙无忏僧团为代表,
而此僧团对中国的影响则以《大般涅槃经》的翻译为代表。北凉高僧
道朗作〈涅槃经序〉时即以远公〈法性论〉为开展《涅槃》常乐我净
的起点(第三章第三节)。北凉一系的佛教后来又深深地影响北魏的佛
教。
    在南方而言,承〈法性论〉的道生成为南方研究《涅槃经》诸家
的标竿。这由梁武帝时宝亮所辑的《涅槃》各家注疏可知(注38),生
公之注被置于诸家之首,生公简洁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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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观点亦对各家产生影响。
    继道生之后的南齐义学大家刘□亦与〈法性论〉有关。□述生〈
善不受报〉、〈顿悟成佛义〉,并曾作〈无量义经序〉、注《法华》
等经、讲《涅槃》《大、小品》等(注39)。其在〈无量义经序〉中详
细的说明了“顿”、“渐”之长短,而用以说明“顿”义者,即是〈
法性论〉(见第三章第三节)。
    由上可见,〈法性〉一论成为南北涅槃家立论的基础,远公对整
个中国佛教义学的影响实宜由此著眼。

结论  由中国佛教义学看〈法性论〉的定位

    中国本土义学的兴趣以东晋的般若六家的代表。罗什入关后,六
家中仍能持续生存的唯有道安的“性空”一家(注40)及慧远的“法性
”一家。但“性空”的内涵后为僧肇所笼罩,故对后世的影响而言,
“法性”实要超过“性空”。
    然而〈法性论〉却有远较他家为特殊的时代背景、曲折的形成过
程及复杂的内涵表现。
    首先慧远为儒家出身,又为河北教团领袖道安的弟子,成长在中
国本土佛教发展至一定程度的时代,又巧值外国教界泰斗罗什入关 (
他的师父道安即没这种际遇) ,故远公身处本土与印度佛教的接触面
,而开展其多姿多彩的佛教生涯,这是其特殊时代背景的一面。
    〈法性论〉中的“法性”初为东晋《般若经》盛行后发展而出的
般若六家之一。但是论另蕴含了“至极”的思想,令“法性不变”的
发展中屡受当世般若大家的冲击而有所修正,这是其形成过程曲折的
一面。
    虽发展中屡受当世般若思潮的冲击,但“至极”与“不变”的思
想却始终不沦,而令〈法性论〉的面藐成为“至极不变”与“般若”
的结合,并从而影响后来中国佛教义学的走向至距,这是其内涵表现
复杂的一面。
    作为〈法性论〉最后定论的〈大智论抄序〉最足以表现这种风骨

    〈抄序〉提出了具有“般若”含义的“无性之性”作为“法性”
的最后定义;并以当世般若的论法“非有非无”来论“法性”;最后
并结合“无性”与“因缘”两个观念来解释前述论法所得到的结果。
在在都说明〈法性论〉具有相当比例的般若体质。
    但另一方面,“名称”上“无性之性谓之法性”中虽具般若含义
,却仍完整地保留了“法性”的格局。
    在论法上虽采用般若“非有非无”的格式,但所提出的“未有而
有”、“既有而无”、“有而在有”、“无而在无”四种论证起点,
却是〈法性论〉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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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论证的结尾被导入两个总结,一是“法无异趣、始末沦虚
、毕竟同争、有无交归”;一是“斯其至也。斯其极也”。前者的含
义即是“法性不变”;后者的含义即“至当有极”。
    如此看来,远公还是纹风不动地坐在其“至极不变”的莲座上。
    由义学的角度观之,〈法性论〉应是“至极不变”与“般若”的
结合。不仅慧远,言“涅槃常住”的道生、道朗、刘□,及稍后双融
“佛性”与“般若”的昙鸾,皆应如是观。
                                    (台北医学院医学系医学士)


注释:

(注1) 就佛教史而言,慧远法师在特定的时间曾发表了一篇特定的〈
      法性论〉,如《高僧传、释慧远》:“因著法性论”“罗什见
      论而叹”所言即是。
      其原因有三:
      一、《僧传》所言:“罗什见论而叹曰:边国人未有经,便闇
          与理合,岂不妙哉。”显见罗什见〈法性论〉乃在入关早
          期未译出经论之前。
      二、刘遗民〈问疏〉中以“圣心冥寂,理极同无”带出问端,
          此句涉〈法性论〉的内涵(见第三章第一节),故〈论〉应
          成于〈问疏〉所写 407年之前。
      三、再往前推,僧肇成于 405年左右时〈般若无知论〉,其第
          五难云:“论云不取者,诚以圣心不物于物,故无惑取也
          。无取则无是,无是则无当,谁当圣心。”是段显然计对
          〈法性论〉“至当有极”而来,故刘遗民〈问疏〉中亦特
          别挑出此点而行质问:“岂有真是而非是,至当而非当。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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