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住本,立一切法也。】 『无住本』就是讲阿赖耶识,从这里面建立世出世间一切法,这就是讲种子。什么是种子?这个很难讲,种子是个比喻,像植物能够长成,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种子,所以种子是亲因缘。种子得到土壤、肥料、阳光、水分,它就会生长,那些都叫助缘,是属於「所缘缘、增上缘、无间缘」,这三种缘具足,种子就起现行,所以种子是用这个来做比喻。这个种子没有形象,六根都接触不到,意根也想像不到,但是它有、它存在。诸位要晓得,阿赖耶是尽虚空遍法界,不要想著阿赖耶在我们心里,在脑细胞里,你的想法就完全错了,就比阿难还笨。阿赖耶是尽虚空遍法界,所以尽虚空遍法界形形色色,全是种子起现行。怎么起现行?它三种缘具足。这是我们的心识,不管我们的真心、妄心,太大了!所以它建立一切世出世间法。 为什么说它「无住」?无住就是根本是虚妄的,它不是真实的。妄没有本,真有本,妄从真起。如果妄也有本,就不叫做虚妄,它有,就好像影子一样。影子依什么起?依我们人身,人身站在光明下面,人身底下有了个影子。无明就好比人的影子,所以它一定是依真,它不依真哪里来的?它起不来。它所依的是性,所以与性识连在一起。诸佛菩萨聪明,他们认真人,不认影子。我们十法界众生搞错了,把影子当作真人,把人忘掉了,以为影子就是,我们迷就迷在这个地方。所以人家悟,悟的是什么?我们迷,迷的是什么?悟的人对於身跟影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影不碍人,人也不碍影,无障碍的法界。真不碍妄,妄不碍真;性不碍相,相不碍性,所以虚空法界,理事、性相无不圆融,这才是真正的完美到极处。这样圆满、美好的境界,被迷惑颠倒的人破坏了,他所破坏的是他自己受用,有没有连累到别人?他能够连累到的是与他共业所感同样的迷人。如果是觉悟的人,或者跟他的业力不相同的人,不会受干扰,这些都是事实真相。下面荆溪大师有解释说: 无明为一切法作本,无明即法性,无明即复以法性为本。当知诸法,亦以法性为本。法性即无明,法性复以无明为本。法性即无明,法性无住处。无明即法性,无明无住处。无明法性虽皆无住,而与一切诸法作本。是则无住无相,事理等常。立一切法悟迷差别。】 这段话解释得好,我们要多读、常读,意思体会不到没有关系,要常念。这就是宗门讲的疑情,所谓是「小疑有小悟,大疑就大悟」,你常常能够保持这个疑情。所谓疑情,是只有疑而不能解释,为什么?一想到解释,你就落到意识里面去,绝对不可以用思惟、用想像。世间许多佛学家,他们是完全凭自己思惟想像来想佛经典的意思,那意思就错了,曲解如来真实义。所以佛家教人离心意识参,参学不是叫研学,参是不用心意识,研是用心意识。世间是研究,他用心意识,心意识是什么?识是分别,第六意识分别;末那是执著,意是执著;阿赖耶落谢种子,我们今天讲落印象。不用心意识,就是不用分别心、不用执著心、不落印象,这就叫参学。 宗门要用这个功夫,教下也要用这个功夫,念佛人也不例外,念佛人如果离心意识,他就是实相念佛。我们念佛方法很多,总归纳起来有四种念佛:实相念佛、观想念佛、观像念佛、持名念佛。你能够离心意识,你是实相念佛,无论你是持名、观想、观像,都叫实相念佛。如果你不能离心意识,还是用心意识,用妄想、分别、执著来念佛,那就是底下这三种,观想、观像、持名。可是这个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入这个境界是要功夫。这个功夫就是要长时期保持「疑情」,你就会有大彻大悟的一天。彻悟的缘各人不相同,有人从看经开悟,有人从念佛开悟,有人从参禅开悟,甚至有人听唱歌开悟,不定是什么机缘。他为什么会开悟?就是因为他疑情凝聚到了一个饱和点,不定什么机缘一接触他就突破了,突破之后这个境界现前。也就是从前天天念、天天看,不能明白,忽然明白了。这一明白就一切都明白,尽虚空遍法界一切事理性相,没有一样不明白,绝不是这几句明白了,是一悟一切悟。所以这个给我们日常做疑情,是非常好的一段话。 『无明即法性』,实在讲无明跟法性混合在一起,这叫阿赖耶识,所以真妄和合。无明还是无明,法性还是法性,无明不是法性,法性不是无明,水是水,奶是奶,现在混合在一起了,混合在一起怎么办?奶就是水,水就是奶,只有这个说法。这个说法没说错,它的确混合在一起,这是就迷位而论,不是从悟位而论,这个说法是事实真相,就是诸法实相。底下解释: 『无明即复以法性为本』,无明从哪里来的?从法性生的。迷了法性才叫无明,但法性没有迷悟。所以『当知诸法,以法性为本』,尽虚空遍法界世出世间依正庄严,全是法性变现出来的。佛在《华严经》讲「唯心所现」,那个心就是此地讲的法性;「唯识所变」,那个识就是此地讲的无明。法性跟无明融合在一起,它的范围是尽虚空遍法界,是无限大。法性是我们的真心,无明是我们的妄心,真妄和合,这叫阿赖耶。 诸位要晓得这全是名相,名相是假的,不是真的,「名可名,非常名」。可是不用这些名相,我们无法沟通,但是在沟通的时候,你要晓得名相是工具,我们要达到目的不能不用这个工具,可是用这个工具要晓得舍弃这个工具,你这个目的就达到了,如果你不舍弃,你达不到目的。譬如我们过河要用船,船是我们要达到彼岸的工具,你坐在船上到达彼岸还不肯下船,你永远达不到彼岸。佛讲:「法尚应舍,何况非法?」我们用这个工具,就在用工具的时候舍这个工具。舍什么?心里不染著。事上我用你,心里头绝不执著,离妄想分别执著就舍了。所以「离即」是同时,不是分开的,就跟「性识」是和合,是一样的。所以「离相即相」也是同时,即相是事,离相是理,事上即相,理上离相。相上即相,性上离相,那就对了,那就是佛菩萨的境界,佛菩萨跟我们差别就在这些地方。 第一个说明无明是依法性,「无明为一切法作本」,为十法界一切法作本。他说了这些话,主要的依据就是『当知诸法,亦以法性为本』,这是他要说的最重要的这句,我们才知道一切诸法就是法性。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