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说,为自比量就是用三个规律来证知自己所要知道的宗义。或者这么说,为了自己解脱,凭三相之因对所比之境产生明确认识的过程。你要知道还不知道的,就必须凭借已经知道的,用已经知道的来推出还不知道的。你已经知道的我们称之为因,这个因必须是明确的、知道的。三个规律下边儿说。先说量果。自悟呢也有一个结果,这个结果与现量果是一样的道理,就是说能量的比量智去认识一个境界,有一个结果,这个结果比量智自己知道,比量智就把自己知道的这个结果显现出来,就是量果。这是与现量果同样的道理,也不能够离开比量这推理活动的自身去另外找独立的比量果。 编辑:心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