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导言 龙树Nāgārjuna一名龙猛,是第二世纪、第三世纪间人,生于南印度憍萨罗国SouthKaala,即古代维达婆Vidarbha(现代比哈尔Berar)的一个省区。他在九十天内学完全部三藏,仍然未感到满足,又从喜马拉雅山的一位善知识学习大乘经典,著书提倡大乘,得到南印憍萨罗王(引正王)的支持。那时印度社会已转入封建制度,社会的等级制度有了显著的变化,原属吠舍种姓的大多数自由的公社社员,由于自由的公社社员变成了处于封建隶属关系中的农民,开始被看成是戍陀罗,而戍陀罗种姓则成为处于隶属关系中的农民等级了。加上部派佛教、尤其是说一切有部的阿毗达磨(对法)研究,保守色彩极为浓厚,使理论日趋于琐碎僵化而和群众关系逐渐疏远。在这种情况下,佛教不能灵活运用,以相适应,于是引起一部分佛教徒、特别是在家佛教徒的不满,于是出现了般若、法华、维摩诘等大乘经典,它着重阐明佛说的“法无自性”(也可说法无定相)企图把佛法和世间法得到统一,并且把成佛这件事提出来,作为一般佛教徒实践的目标。龙树的主张很快地就传播到各处,是有它的时代要求和部派佛教发展的必然性。玄奘所说的“照耀世界的四个太阳”,龙树就是其中的一位,其他三人就是马鸣Avaghosa,鸠摩罗多Kumāralabdha和迦耶提婆Aryadeva。龙树作为一个哲学思想家,在印度哲学史上实在是一个伟大的人物。苏联斯彻尔巴次基Th.Stcherbatsky就认为:“龙树应列入人类伟大哲学家之一,这与其说是印度学家的工作,还不如说是一般哲学史家的工作。”又说:“龙树的奇异文章风格,总是令人感到有趣味、大胆,使人无法回答,有时也仿佛骄傲。”他著作很多,当时称为“千部论主”。重要的有“中覌论”和“十二门论”。他结合缘起和性空(无自性)来说中道,于是“中覌学派Mādhyamnika”亦名“空宗Sūnyavada”(舜若者),成了当时大乘佛学的标帜。此外还著有“大智度论”,是解释“大品般若”,“十住毗婆沙论”是解释“十地经”的。都是汪洋广博,妙义重重的伟大作品。 二 龙树辩证法底基本特征 恩格斯在辩证逻辑和认识论关于“认识的界限”曾经这样说: 辩证的思维——正因为它是以槪念本性的研究为前提——只对于人才是可能的,并且只对于较高发展阶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腊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完满的发展则更晚得多,在近代哲学中才达到;虽然如此,可是早在希腊人中间就有了预示着后来研究工作的巨大成集。” “佛陀是一个公认的社会改革家,爱和非暴力的预言者,因而得到所有人的崇敬。没有疑问,他的崇高绝不止此。他是把辩证法,即不断变化的规律,作为哲学的中心内核的第一个思想家。” 到了龙树时代,把佛陀的辩证法迈进了一大步。我们知道,第二世纪起,印度因明学说逐渐开展,构成尼耶也学派Nyāya school。这个学派的“体系中十六范畴”所说的知识工具Pramnana、推论式部分avayava、间接论证tarka、无理由争辩jalpa、错误理由hetvabhasa等,已含有许多因明学说。那时候佛家方面大乘的思想虽然也很广泛地流行,但对这个学派却取着反对的态度,在龙树的五部主要著作里,有两部著作——回诤论、广破论——就是专破尼耶也学派的。这好象很奇怪,难道龙树的思想不要遵循因明的途径吗?当然不是。其实是龙树在思想方法上的发展,已经超过因明的阶段(也可以说是形式逻辑的阶段),发展了佛陀的辩证法。巴罗拉曼摩尔蒂说:“龙树在六百年以后作了一次勇敢的努力来恢复佛陀的辩证法,并且非常巧妙地提出了他的辩证法。”这是很正确的说明,但什么是龙树的辩证法?巴罗拉曼摩尔蒂在“佛家哲学”的“龙树的空论”Nagarjuna's Sunyata一段中还没有具体提出。我这篇文章只粗略地来讨论龙树辩证法底基本特征,从整个龙树学说看来,也不过象法海中的一滴水而已。 一、依待说。反对孤立的看法而和现象的互相依待增上相应。龙树认为宇宙万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条件下而存在,相依相待的存在和生起,就称为“缘起”。但龙树谈缘起,其内容不尽与早期佛教相同。早期佛教谈缘起,只说明宇宙万有互相依缘而有而不去穷源究委。龙树相依相待缘起的辩证法是对已有的数论、胜论、尼犍子、顺世派进行意识形态斗争过程产生的,阐明宇宙万有都是待各因众缘会聚而存在。它指出没有某些东西是由同一原料产生的象数论学派Sānkhyas所想的那样(自生);也没有东西是由其他东西产生的象胜论学派Vaisesikas所主张的那样(他生);也没有命与非命为基础以判决一切象尼犍子所想的那样(共生);也没有宇宙事物均自然而生、自然而灭象顺世派所想的那样(无因生)。所以“中覌论覌因缘品”第一说: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 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 对数论、胜论、尼犍子、顺世派他认为都有错误,所以说:“是故知无生”。无生,就是反对自性生而主张缘生。 龙树旣主张缘生,到底缘可分为几种呢?“中覌论覌因缘品”第一说: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 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 龙树谈因缘,不立种子义,他和小乘没有甚么不同。他所谓因缘,只因为凡法的生起,(一)定有主要的条件(如木器以木料为主要),所以说有因缘。(二)凡法前灭后生,所以不断绝,就是因为前法才起就有一种势力,导引后法令它续生,所以说有次第缘。(三)凡法若是能缘的(缘是思虑义。能缘指心而言),必须仗托外境方起(外境,指所缘外物而言),所以说有所缘缘。心是能缘,外境是心的所缘。由有所缘,才引起能缘,所以结合外境和内心来说,就名为所缘缘。(四)无论那一法能为另一法作顺益或违害者,都叫做增上缘。譬如肥料、日光、空气、雨水、农具、人工等,对于小麦早稻,都是增上缘。总之,宇宙万有生起,不出这四种缘,更没有其他的缘可以生法的,所以说“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大智度论”论到四缘也说:“般若波罗蜜中,但除邪见,不破四缘。”由此可见龙树的缘起义,实以万有皆由四缘交会而生,换句话说,就是一切法皆相依相待而起,没有从单独自体而产生出来的东西。“中覌论覌四谛品”第二十四说: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