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礼旭:《群书治要360》学习分享(第十八集)(3)

夫子在《大学》当中讲了一段话,也让我们非常佩服夫子的人格。夫子说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我们能不能从夫子的言语当中看出夫子的心境?夫子讲,判决案件都是依法办理,吾犹人也,跟一般公正的

  夫子在《大学》当中讲了一段话,也让我们非常佩服夫子的人格。夫子说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我们能不能从夫子的言语当中看出夫子的心境?夫子讲,判决案件都是依法办理,吾犹人也,跟一般公正的法官是一样的。但是夫子的内心更希望的是什么?天下没有争讼的案件,必是希望以后天下没有这些不幸争讼的事情。而这个必字也是夫子一生致力於教化,他希望能够真正实现这样的政治理想。而当真的给夫子机会,夫子真的办到,当时候夫子治理一个县,短短的时间真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而这个必字,我们也看到夫子一生致力於教化,是他对於天下的忠心。这个必字就是我终生尽心尽力,往这个目标去努力,夫子希望的是「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但是还是要靠教化。

  所以夫子的言谈当中,都表现出他对於人民的忠恕之道,为什么希望不要有争讼?只要告上法院,已经是个不幸的事情。谁不幸?双方都不幸,到那个时候再公正,其实也很难解决他们彼此的不幸。所以教育是防范於未然,体会到人争讼之后彼此都痛苦,这是恕道,感同身受,所以希望以后人与人之间不要再有冲突跟争讼。大陆有一个案件,年轻人发生冲突,好像为了几百块钱,结果失手把朋友给打死了,后来法院要裁定,判这个年轻人要判他死刑。突然有人帮他求情,谁帮这个年轻人求情?死者的母亲向法官求情,不要判这个孩子死刑。因为我深刻体会到这个孩子他母亲的心情,假如她的孩子也执行死刑,她就跟我一样痛苦,因为我现在丧子之痛我很清楚。尤其在大陆一个孩子,二十几岁的就这样走了,那种苦、那种痛她体会到了。所以这个母亲相当的令人佩服,她提起的是那种体恤对方的,体恤这个孩子的母亲。

  所以今天我们看到社会当中,种种家庭跟社会的不幸,假如我们是一个教育工作人员,我们也要感同身受。他们在小学,在求学过程假如有这些好的教诲,他人生就不会这样。以至於我们也效法夫子,「必也,使无讼乎」,人生要没有这些不幸,他要明理才行。他心地善良,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他的人生才会幸福。尤其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不懂伦理、道德、因果,他人生说没有灾难几乎很困难。因为他会遇到一些不明理的人,他自己又不懂,一定跟人家冲突,一定有很多痛苦。理得心才安得了,所以我们要期许自己,所有认识的亲朋好友,我们都要把圣贤的智慧介绍给他们,这是我们的责任。必也,使无讼乎;必也,使他们快乐乎。我们身边的亲朋好友家庭不幸、身体出状况,种种这些事情,我们有责任,我们没有珍惜这个缘分,把这样文化的瑰宝给他。儒家治世,他肯听了他这一生能幸福;道家治身养生,道家养生的道理讲得非常好;佛家治心,他能身心安顿,更好能了生脱死,那目标就更高了,不要再搞这个生死轮回。

  当然立这个目标很好,但是要因人施教,你不要好心,操之过急弄巧成拙,「教人以善毋过高」,还要设身处地,「当使其可从」。比方你今天听了陈树菊的故事,回去跟你亲人讲,我们就是要像她这样,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以后他看到你就吓死了。你说她的精神真令人家佩服,我最近刚好认养了一个山上的孩子。你就讲到这里,人家很自然的:我也认养一个!毋过高,不要让人家很有压力。我之前都不懂这个道理,所以也弄巧成拙不少事,比方说跟一个人谈传统文化很好,我一下子十本书就给他了。十本书把他吓坏,应该一本一本送就好了,一下子这么多本,他都觉得这都是圣人的东西,不知道要摆哪里?连摆他都生烦恼。还是要体恤到对方的心情,不要一下子太快了。这是曾子非常恳切的言语劝告。

  我们接著看三十四句,在第二册的二百三十四页第一行。这是夫子感叹的话,我们看第一行里面:

  夫子喟然叹曰。】

  我们翻到二百三十三页来看,是一个典故。孔子为鲁国的大司寇,司法部门最高的领导,刚好有父子争讼,父子告上法庭,然后夫子没有马上判决,把两个人都关起来了,都关在牢里,三个月经过了都不去管。父亲主动请求:我不告我儿子了,夫子就赦免他们,就让他父子都回去了。季孙听到了这个事情就不高兴,「不悦」,就对孔子讲,司寇,你是不是欺骗我?以前你都告诉我,「为国家者」,必先用孝来治理天下。而今天这个儿子不孝,父亲还告他,你怎么不处罚这一个,让天下人都懂孝?他这里是讲「戮一不孝」,就是把这个不孝杀了,来教天下的人行孝,这样不是很好吗?怎么又把他放了?大家想一想,真的把他儿子杀了,天下的人孝了吗?可能会吓到了,我得要对我爸爸妈妈好,不然我会被砍头。他那个孝就不是天性了,所以孝是天性应该顺著人性启发才对。所以『孔子喟然叹曰』,夫子很感叹,你怎么要用这种方法?然后说了:

  呜呼。】

  感叹:

  上失其道。】

  你在上位者没有做好榜样,也没有教导老百姓。

  而杀其下。】

  你没教他孝道,他现在不孝你就要把他杀了。

  非理也。】

  这是不合理的,你没教他,责任不在他,是我们领导者的责任。

  不教以孝。而听其狱。是杀不辜也。】

  我们不用孝道教化人民,判决了他的案子,就把他关到监狱里面去,甚至於执行死刑,这是『杀不辜』,就是杀害无辜的人。这个人他假如真的被杀了,我们想一想,他爸爸会很高兴吗?他爸爸也是一时间气愤,真的儿子被判刑死了,可能也变成这个父亲一辈子的遗憾。那都是一时之气而已!五千年的历史长河,有没有哪个父亲说,我告我儿子,他被杀了,我好高兴?哪有说儿子不好,父母很高兴的好像没听说过,这违反人性。所以夫子这个方式,一来反省领导者首先我们有没有教?没有教你就不能去处罚人民。再来,也是体恤人情,判案当中不只有法律,还有情理都考虑在里面;不然到时候真的执法,最后老百姓遗憾终身都有。甚至是藉由这个事件来提醒老百姓,来安抚,来教化老百姓。

  法律解决了,事情往往双方怨结还是不能化解的,好像很公平了,好,离婚,这个财产你的,那个他的,公不公平?平得了吗?看起来依照法律了,事实上内心里面的不满、怨恨、对立还是没化解。我认识从事律师工作的朋友,人家找他办离婚,他都是尽全力帮他们化解冲突。只要化解不了:你去找别人,我不帮人家离婚。劝通了很多夫妻,所以律师也是可以积阴德。假如为了业绩,人家要离婚,赶紧帮他离婚,虽然是赚到钱,可是可能造了一些罪孽,这个在历史当中都有。在《德育古鉴》里面有个真实的例子,有个人学问挺好的,他太太都看到他头上有光。结果有一天回家这光没了,他太太很惊讶:你今天做了什么事情?他说今天有人请我帮他写诉状,我帮他写好了,他明天要到法院去告了。他太太一了解:你赶紧把那个诉状去跟人家拿回来。那帮人家打官司了,他自己也很惊讶,太太都看得很清楚,他赶紧去劝和,把诉状书拿回来。光又亮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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