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传到中国,是在释迦牟尼佛灭度后的一千年,那时的道场是学校,以教学为中心。世尊当年在世,大众没有在一起共修,修行是个人的事情。佛的工作只是为大家讲经说法,这是佛的能事。所说之法皆称为妙法,妙在哪里?无论说什么法,字字句句都具足「教、理、行、果」,故称之为妙。学生必须具足「信、解、行、证」,才能真的接受。所以,「行」与「证」是学生自己的事情,佛帮不上忙,佛只是教学。
过去的人非常自爱、自重,都能发愤努力修学;可是到了后代,众生习气很重,听与学还可以,做就不行了。祖师大德看到学生放逸、懒散,不肯认真修学,才提倡共修,共修的好处在于依众靠众。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倡共修的是慧远大师,在庐山建莲社,有一百二十三人一起念佛共修。到唐朝中叶,马祖道一和尚与百丈大师提倡丛林,普遍推行共修,大众共同在一起学习,一起修行,所以丛林制度是中国佛教的特色。由于制度的普遍推行,讲经的法师,以及领众修行的法师逐渐增多,因此得利益成就的人也就多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