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出世间一切成就,即在舍忍二字,若著了相,舍与忍均不能圆满。著相修六度即是六种有漏的善业,来生不过受人天福报,佛法与世间法即在著相与离相二者之间的分野。六度中先说布施,也有深意,因舍有遣执之功,破我之能,最与般若密切;若想修福,必须布施,离相修福,得清净福报,这种福报是自然的、是清净的、不著相的。 △ 佛法是宿命论又非宿命论,迷在境界中即受命运的支配,以业力作主宰,觉了即非宿命论。《了凡四训》在台湾流通不下五十万册,但有几人能依之而行?如照之行即能主宰自己的命运。对任何东西有丝毫的贪爱,布施度即未圆满,乃至对于自己的身体亦不可执著。金刚经彻始彻终就是一个布施,菩萨布施重在离相,心不著相不是什么都不要,而是眼前所有内外财一切不执著,如养儿女也是布施,身体一天勤劳亦是布施。佛法在世间,不坏世间相。庞居士之沉财宝于江心,他说好事不如无事,只不过为了劝诫一般行善著相的人,示范一番而已,妙在此处。学佛即要在这个地方著眼,才能做到离相,正在修善时,亦正在离相时。 谈持戒 △ 戒亦称为解脱,如好好持戒亦能解脱。入菩萨道,三无漏学为根本。学佛千万不要被虚妄的名闻利养迷著。佛法亦有法运,虽衰不会灭亡,因末法有一万年之法运,现在只过去了十分之一。修菩萨道一定要由三无漏学开始,持戒是手段,慧是目的,定是枢纽。 △ 戒律在三藏中占很重要的地位,佛的生活记录就是戒律。在行为上以戒律为标准,在思想上以经论为标准。戒律的基本精神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 △ 受戒容易,守戒难。持戒必须有智慧,如无智慧无法持戒,亦守不住;又戒生定、定生慧,相资相成。内有烦恼,外有诱惑,降伏烦恼需要智慧,俗语说:没有理智,控制不了感情。戒有二种,一为止持,一为作持。如五戒之规定均为不应作,为止持,属自利;作持是必须要作,属利他。例如,受菩萨戒之后,路遇病人必须为其安置照顾,不管即犯戒,谓之作持。 △ 学佛人应常作如此想:佛制定的戒律是为我一个人制定的,不是拿它量旁人。信心清净就是华严经的一真法界,此即禅宗的明心见性,故大乘学人的下手处即是破四相。学佛就要学吃亏,学上当,此种大利益不是一般人能想像得到的,如对初学佛的人讲这种话,一定把他讲跑了,但是对老修行应说真实话。 △ 由初学佛到等觉菩萨都要守戒,等成佛之后就不要持戒了,因为佛的行为就是戒律。 △ 正助双修,正修是定,助修是六度,正修不著有,助修不著空。无论修那一法门,戒律是共同科目,戒律帮助成就。八万四千法门均修定,净土得一心不乱,是念佛三昧,离开戒不成,戒帮助得定。止持是断绝作恶的增上缘,作持是历事练心。佛对于众生了解得太深刻,教导我们的修身方法也太善巧,心常在定中保持清净心,失去清净心所修的均为痴福。除非为了度众生,否则以不接触繁华世界为上策。 △ 学佛之后看到某人能说不能行,就要批评他而造口业,是三途之因。有人受了戒之后,天天看人家的行为是否如法;如看到旁人犯戒就失却恭敬心,反而更增加自己造业的机会,还不如不受戒。须知戒律是律自己的,管自己不要管旁人。佛规定在家人不准看出家人的戒律,其原因在此。 △ 毁谤出家人罪很重。出家人不管其持戒或破戒,只要对他恭敬,就如同恭敬三世诸佛,若毁谤他则罪孽深重。至于破戒僧,因行为不检而招致众生毁谤三宝之因缘,他自己将来作堕落之因,是他自己的事,与众生不发生关系。故古诗有云: △ 劝人学佛则可,劝人受戒则不可,要由其自己发心受戒才有效,否则碍于情面,勉强受戒,受而不能持,反而害他。同一理由,有人不能吃素,亦不要劝其吃素,否则因怕吃素而佛也不学了;可先劝其不杀生而吃三净肉。对于已经受戒之人,可以劝其戒持清净。 △ 学佛是自己学佛,不必看人家学佛的精进程度如何,人家学与不学与自己毫不相干。以修十善言,天天根据经典批评人家,只有自己造口业,对于自己毫无好处。如果机缘成熟,一说即能改过迁善,不妨倒予以规劝,否则还是不要管人家的闲事比较好。 谈忍辱 △ 清净心是由戒定中来的,故修定必先修忍,六度中忍辱列为第三,忍是出离苦海的最妙法门。 △ 修忍辱时不要著忍辱的法相,以为我是能忍,以及有我所忍受的程度,有能有所即离不开四相。闻赞则喜,闻谤则怒,心中即起波浪,离四相谈何容易!应先渐修,后可顿超。修行一事没有天生的,纵有顿根的人,亦是过去世修来的。欲求大彻大悟,须以佛法慢慢熏习,每天需要念经,单单念而不解其义,收效甚微,对于经义要圆解、要深解,日常生活当中,遇到什么境界都能运用上去,举心动念均是修行,功夫用得上,日久必有成就。人我执不易断,凡事看淡一点,即算有进步,愈淡薄愈自在,就是渐渐的放下。四相空了,说一个忍辱也是多余的。 △ 一切冤家对头不可恨他,他是来成就我们忍辱度的。对于天然灾害要忍受,对于自己的清苦生活要忍耐,切不可怨天尤人,要知万法皆空,对事理因果都能了解,谓之无生法忍。 △ 清净心中一丝毫不能沾染,亲爱之人要放下,冤家对头也要放下。度一切众生,冤家对头也在内;菩萨没有一个冤家,冤亲平等是大无畏精神。 △ 嗔恨为修行人之大忌,无论在何时、遇何境、修何法,皆断断不可生嗔。忍辱极易生嗔,嗔心一生,忍辱的修行即被破坏。例如有人骂我,我忍耐住一时不还嘴,但心中气得不得了,这种强压制的办法并不是忍辱的真实义。佛在金刚经中所说,被歌利王割截身体一段经文时,有“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嗔恨正与菩提相反。菩提,觉也、平等也、慈悲也。而嗔恨之生,由于事之不如己意,便有我相,尚何平等之有?世事莫非梦幻,如意不如意何必认真!违反慈悲,更不待言。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