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空法师:楞严经清净明诲章亲闻记(5)

前边经文说非佛弟子,不知如何才算是真正佛弟子,这个标准相当高。 金刚经 说:‘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四相全破,才是菩萨。真正觉悟,才能无四相。 金刚经 下半部所讲的更深一层,说

  前边经文说非佛弟子,不知如何才算是真正佛弟子,这个标准相当高。金刚经说:‘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非菩萨。’四相全破,才是菩萨。真正觉悟,才能无四相。金刚经下半部所讲的更深一层,说‘无四见’,‘见’是微细的念头,等于前面所说的断性亦无,连能所的念头也去掉,这个标准应当算是佛弟子。净宗在修行方法上只用一句佛号,简单容易,妄念一起,马上就换成‘阿弥陀佛’圣号,念头都没有了,身口自然就清净了。

  有人看到这段经文颇感困惑。他说:我家只我一人吃素,家人均吃肉,怎么办?学佛要随顺众生,不能搞得家庭不和。若是强制家人吃素,结果把佛法的形象破坏了。人家会说:‘你看看信了佛,家庭就起纠纷,可不要信佛了。’为了两全其美,最好劝家人尽可能不买活的生物,家中不杀生,只吃三净肉。美国超级市场的肉类都合乎佛法三净肉的标准。自己尽可能吃肉边菜。叫他们知道学佛并不可怕。吃素与受戒是两大障碍,尤其对于初学的人,这两条阻碍许多人入佛门。

  大约在民国五十一、二年(一九六二、三)的时候,李炳南老师开始办濨光讲座,我担任一个课程,参加的学生都很活泼天真,有一位女同学对我说:女人最怕老,有没有方法可以不老。我说有,吃素。李老师当时七十多岁,看起来四十几岁,他吃素几十年。我当时四十几岁,看来只像二十几,我也吃素,这就是证明。我说的是真实话,并未骗她。

  动物弱肉强食并不合理。凡有生命之物都贪生怕死。在乡村中看人杀鸡,当捉它的时候,它必狂飞乱跳。被杀之后这口冤气就算了吗?决定不可能,等时节因缘到了,一定报复。我自己亲身经历之事略谈一二。先父是职业军人,在家乡时好狩猎,杀生很多,而为人非常忠厚,都称之为大好人。抗战胜利后,听算命先生说他四十五岁有灾难,所以他就辞去工作回家希望躲过,不料返家后即病魔缠身,在病中时其情况与死时之凄惨与地藏经所说完全一样。我读到地藏经想到先父的状况,我就立时吃素。第二个例,广化法师年轻时我们在一起,他在军中作军需,每天吃一只鸡,就算他只作了三年军需,他也杀害了一千多条性命。后来他学佛出家,持戒精严,又从事于佛教教学工作,作诸功德。有一天在浴室洗澡,看见很多鸡飞奔向他扑来,他一时惊慌,跌了一跤,把腿摔坏。经治愈后,架两支拐杖走路。三年前又患中风,说话也不清楚。他自己说:‘这是重报轻受。’一般人造恶业的时候不大在乎,等受到果报,悔之已晚。纵然杀生行为断了,而心里仍有杀生的念头都不算究竟。必须到了无我相的境界,业力才能化解。大慈悲心现前,即可消除一切灾难。经文后面这几句话很重要,修三摩地一定要戒杀,过去现在未来诸佛均如此说。

  是故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岐路行。不蹋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

  佛法无量法门修的全是禅定,也许名称不一样,事实是一样。禅宗叫‘禅定’,教下叫‘止观’,净宗叫‘一心不乱’,其实是一件事。修学的总纲领是戒定慧。比丘走路如无路可走,可以走在草地上,否则不准超近蹋生草。在美国每星期要割一次草,我们现在与佛在世时古印度的风俗习惯不同,入境问俗,应遵守美国的法律。佛家对于草木尚且如此慈悲,岂能食众生肉?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

  要断就要断的干净,上面这段文字非常明显是为出家人说的。出家人之目的是想出三界,所以戒条非常严格。丝绵绢帛都是蚕丝所造,杀生太多。靴履皆皮革所造,裘毳是鸟兽之细毛。乳酪醍酬,大小乘戒律对此均比较融通,比丘年龄七十以上,非皮不能保暖,亦无其他代用品,可著皮衣。惟此经比较严格,断的很彻底,重在断缘,虽有种子而无恶缘,则种子亦无发生之机会。有人问戒律清净就不要还债吗?确实如此。如还有‘我’在,冤家债主都能找到我。佛说的都是事实真相,若真想逃避,就要无我。

  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涂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现在人都不明因果恩怨,也不信因果报应,不是怕不怕信不信的问题,因缘遇会时,果报自现前。人何以苦多乐少?我们处世待人接物,恶念多过善念之故。人生一切遭遇均是自作自受,不能怨天尤人。

  从前大陆乡下不是天天有肉卖,屠夫杀猪,一个月两次,初一与十五。杀猪时屠夫先念咒,在猪耳朵旁边说:‘猪呀猪呀你莫怪,你是人间一道菜,他不吃来我不宰,你向吃的去讨债。’他虽然干这一行,也有畏惧之心,也知道因果可畏,虽然念咒,而果报决逃不掉。

  人生对一切事要看淡,无论对人、对事、对物都不可以留恋。如有人喜欢花,死后会作花神,树亦有树神。如喜欢这间屋子,感觉舒服,非常贪爱,离不开,将来死后可能变为蟑螂、蚂蚁,仍然住在这间屋子。许多小宠物多半是该房之主人。有一年我在高雄讲经,听说小港有一个小庙,养了一只小狗,僧众作早晚课时,这只小狗都来参加,到了打三归依的时候,它就走了。有一天一位法师把它叫来,训它一顿,对狗说:‘你现在是畜生,不是住持,以后不能打三归依的时候就走。’后来这只狗果然随众作完晚课。过了几个月这只狗就死了。它是从前的住持和尚死后投入狗胎,因舍不得该道场,所以变狗仍在庙中,真可怕呀!我们对世间事样样不能贪,贪爱书也会变为书蠹虫。

  身是身体,身分之‘分’指‘其身上一部份’,如羊毛兽皮等。凡是皮革等物不穿它,不用它,也不吃它肉,与它们就不结冤仇。佛在四依法中说,依了义不依不了义,因为有的人不想出三界,只求人天福报,佛就为他说不了义经。佛是应机说法,有的希望成罗汉成菩萨就满足了,佛对他们也说不了义;有人真想成佛,佛就对他说成佛的理论与方法,就是了义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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