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得贫穷果报,感召的是自然灾害。佛家讲不偷盗是“不与取”。 佛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因为报恩、报怨、讨债、还债四种因缘才聚合在一起。我们明白了此事理,才知道人生在世间,没有所谓的吃亏或占便宜的事,真的是冤冤相报,丝毫不爽。因此,如果你是盗一个人,将来还这一个人比较容易,,罪比较轻;若是公共之物就麻烦了,因为主人太多,这些债主不可能统统聚齐,可以一次还清。个人有个人的业报,轮回到各个法界将业遇到都要还债,决定不能避免此因果报应,所以绝对不能盗公共物品。国家设施来自全国才百姓的税收,如果是偷盗、窃取、霸占国家的设施,将来还的时候,要还给全国的人民。逃税也是属于偷盗,钻法律的漏洞,以种种巧妙的方式来偷盗,在世间的惩罚,可以说是微不足道,但将来在三途的罪报就不得了。这些都是我们要认识清楚的。 偷盗最重的果报是偷三宝,盗取佛家道场的东西,无论一针一线,一草一木,结果就是很麻烦。佛说得很明白“比丘破戒我能救,偷三宝物不能救”,不蛤一尊佛救不了,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联手来救,都救不了。因为三宝物是常住物,通尽虚空、遍诸法界,所以称为十方常住。譬如中国现在有十三亿人口,你要是偷国爱的东西,要向十三亿人结罪,道理在此。李炳南老师在奉祀官府服务当秘书时,他每次领信封、信纸时,都要向奉祀官报告:“这个信封和纸,有时候我要写私人信。”你说了,他答应了,这就不犯戒了。所以他常常教育导我们这些学生,免得将来遭受极大苦报,后悔莫及。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