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5《菩萨所修法》辑要

菩萨所修法辑要—一 海涛 辑 壹、远离八难 1.菩萨若修十种法者,能离八难。何等为十? 一者离不善业,二者如来所立禁戒而不违越, 三者远离悭吝,四者于先佛所植众德本, 五者勤修福行,六者智

菩萨所修法辑要—一        海涛  辑

壹、远离八难

1.菩萨若修十种法者,能离八难。何等为十?
一者离不善业,二者如来所立禁戒而不违越,
三者远离悭吝,四者于先佛所植众德本,
五者勤修福行,六者智慧具足,
七者善解方便,八者胜愿具足,
九者多起厌患,十者发勤精进。

2.善男子!菩萨不造不善业故不堕地狱,设或示现生地狱中,亦不受彼地狱极苦;复不久处地狱之中,又不于彼有情生瞋恼心。何以故?谓以菩萨本性具修十善业故,以是因缘,菩萨不堕地狱。

3.又善男子!菩萨于如来禁戒不违越故,不堕畜生之趣,设或示现生彼趣中,而亦不受畜生之苦。

4.又善男子!菩萨不起悭吝,不以悭因缘故堕饿鬼趣,设或示现生彼趣中,而亦不受饿鬼之苦。

5.又善男子!菩萨不生邪见之家,设生于彼亦不坏净信,而菩萨者,常得善知识共相会遇。何以故?菩萨久修善法,于先佛所植众德本,而常于彼正见家生,于彼生已净信具足,亦复广大增长净信。

6.又善男子!菩萨诸根亦不缺坏,若复诸根有所缺坏,即于佛法中不能堪任法器。何以故?菩萨广集福德勤修福行,常尊重供养如来塔庙若法若僧,常所亲近作诸胜行,由胜行广修于己,乃得诸根圆具,以圆具故,于佛法中即大法器。

7.又善男子!菩萨不生边国,其中有情愚騃聋哑,色力不具无所堪任,善言恶言不晓其义,于佛法中非其法器,不识父母沙门婆罗门。是故菩萨常生中国,其中有情根性明利,多有智者,复为智者所许,是所堪任具有力能,善言恶言悉晓其义,于佛法中是大法器,深信沙门婆罗门。何以故?先所修习智慧力故。

菩萨所修法辑要—二        海涛  辑

8.又善男子!菩萨不生长寿天,若生其中,虽有无数诸佛出世,亦不值遇,利有情事不能成办。是故菩萨生于欲界,此中有情值佛出世,爱乐亲近而可化度。何以故?菩萨善具方便故。

9.又善男子!菩萨不生无佛世界,若生其中,即不见佛、不闻法、不供僧,是故菩萨生于三宝具足佛剎之中。何以故?由昔所修胜愿具故。

10.又善男子!菩萨若闻诸可厌事,无有不生厌恶心者。何以故?菩萨纔闻是事,即起厌患之心,生厌患已发勤精进,修诸善法断诸恶法。

11.善男子,菩萨若修如是十种法者,即能远离八难。

贰、不忘失菩提心

1.菩萨若修十种法者,得不忘失菩提心。何等为十?
一者远离谄诳,二者正而无曲清净洁白,远离追求犹豫分别,
三者受持佛法,四者于法而不秘惜,
五者远离法悭,六者不作障法因缘,
七者无不实语,
八者摄受大乘之法如说能行,于彼受持大乘人所起尊重心,
九者于彼受持大乘人所,为渐入大乘故起亲近想,
十者深入大乘故,于说法人起师尊想。
善男子!菩萨若修如是十种法者,即得不忘失菩提心。

参、不离善知识
1.菩萨若修十种法者,得不离善知识。何等为十?
一者不离见佛或闻或念,二者不离闻法,三者不离供僧,
四者不离于诸佛菩萨,赞叹礼拜合掌恭敬或复顶礼,
五者不离于多闻人所听受说法,六者不离听受波罗蜜多法,
七者不离听受菩提分法,八者不离听受三解脱法,
九者不离听受四梵行法,十者不离听受一切智法。
善男子!菩萨若修如是十种法者,即得不离善知识。
 
菩萨所修法辑要—三        海涛  辑

肆、远离恶知识

1.菩萨若修十种法者,得远离恶知识。何等为十?
 一者远离破戒人故,即能离恶知识,二者远离坏正见人,
 三者远离坏轨范人,四者远离坏正命人,
 五者远离耽湎之人,六者远离懈怠之人,
 七者远离沉没生死之人,八者远离背菩提人,
 九者远离习近白衣之人,十者远离诸烦恼故,能离恶知识。

2.善男子!菩萨虽于如是等处皆悉远离,而亦不于彼等人所生恚恶心、生恼害心、生轻慢心。

3.菩萨但起是心,如佛所说,一切有情诸界缘成,性欲相染习相近故即有所坏,是故我今离所习性。

4.善男子!菩萨若修如是十种法者,即能远离恶知识。

伍、摧伏我慢
1.菩萨若修十种法者,能摧伏我慢。何等为十?
 一者菩萨舍家出家离诸亲友眷属知识犹如死故,摧伏我慢,
 二者毁己形好被服坏色随顺正法故摧我慢,
 三者剃除须发执持应器,巡家行乞故摧我慢,
 四者为乞食因缘卑下其心,与旃陀罗童子而无有异故摧我慢,
 五者常作是念,我从他乞我之身命系属于他故摧我慢,
 六者我所受食以清净故诸佛所许故摧我慢,
 七者为欲亲近阿阇梨师长圣众故摧我慢,
 八者我具威仪轨则所行如法,欲令同梵行者见皆欢喜故摧我慢,
 九者于诸未具佛法之者愿当得具故摧我慢,
 十者于彼忿恚恼害诸有情中,我当常行忍辱之行故摧我慢。
     善男子!菩萨若修如是十种法者,能摧我慢。


菩萨所修法辑要—四        海涛  辑

陆、以法供养如来

1.菩萨若修十种法者,善能承事供养如来。何等为十?
 一者以法供养是为承事供养如来非财供养,
 二者如说修行,是为供养,三者为诸有情作利乐事,是为供养,
 四者摄受有情,是为供养,五者为诸有情随顺所行,是为供养,
 六者不舍誓愿,是为供养,七者不舍菩萨事业,是为供养,
 八者如说能行,是为供养,九者诸有所作不生懈倦,是为供养,
 十者不舍菩提心,是为承事供养如来非财供养。何以故?

2.善男子!法身即是如来,是故以法供养即为供养如来。又积集如来所说,是即如说修行,发起诸利乐事,是即利乐有情,施作有情事业,是即摄受有情。

3.善男子!若不能作利有情事,誓愿微劣弃舍菩萨事业之者,即不能顺有情行,增长誓愿,坚固菩萨事业。又若起虚妄语志意缺减,即不能如说能行。

4.又若生其懈倦,即不能于诸所作不生懈倦。又若于菩提心有所退失而无所证,即不能不舍菩提之心。何以故?

5.善男子!菩萨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本无所得亦无所证,是故汝今应如是知。以法供养是为承事供养如来,非财供养。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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