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一段很重要: 要解【虽辨单复三身。实非一非三。而三而一。不纵横。不并别。离过绝非。不可思议。】 大师这一段话,是唯恐我们听了前面的话,起了分别,起了执着,那就坏了,那就错了,这个地方立刻把这些错误的分别执着为我们纠正。我们知道,从理上讲有体相用,从佛上讲有三身,就众生来讲,迷惑、造业、受报。这是三而一,一而三,这是理,这是觉,那是迷,众生是迷,佛是觉。实实在在是一桩事情,理是一,事也是一。所以决定不要有分别,不要有执着,一切明了,没有分别执着,这就对了。所以他说实实在在非三非一,不可以说三也不能说一,可以说一也可以说三,在言说方便,使我们对于事实真相真正了解,真正明白。所以“三”是“不纵横”,非纵,非横,它是圆的,它是一个。“不并别”,别是差别,并是并列,它不是并排的,它是圆融的,一就是三,三就是一。“离过绝非”,如果执着是三,执着是一,你有分别执着,就有过失,就错了,非就是错了。离过绝非,不可思议。这也就是《大乘起信论》里面教给我们的原则,说法、听法都要懂得这个原理原则,就是“不起心,不动念,不分别,不执着”。说的人不离开这个原则,说法清净,说的人清净。听的人不执着言语,不执著名相,不起分别执着,听法清净,真正有觉有悟,他有悟处。说、听都要清净。《金刚经》说:“三十二相即非三十二相,是名三十二相。”也是这个意思。给你说三十二相,底下说即非三十二相,舍离了,是名三十二相。这个名是假名,希望你从假名当中体悟事实的真相,事实真相里面唯有不起心、不动心、不分别、不执着,才能完全通达明白;你完全不迷,这是通达明白。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