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晚晴集讲记》)
名誉及利养,愚人所爱乐,能损害善法,如剑斩人头。 ——有律部 “名誉、利养”,我们今天所说的争名夺利,这可以说是世间人,自古以来,大家拼命要追求,拼命去争取的。“乐”,这个字念去声;是爱好的意思。为了名利造许许多多的罪业,你要夺取的,必然要伤害人,这伤害人甚至于不择手段,不怕因果,不怕报应,只争取眼前一点点的小利,不知道后患无穷,所以佛说那是迷惑颠倒的人,他要这个东西。真正觉悟的人他不要,纵然这东西得到了,也不要。为什么呢?避免祸害,成全功德。所以有利,这利给大众去享受,自己不须要,这是聪明人,是真正觉悟了的人。 我们冷静想一想这个道理,事实真相是不难明了的。人在世间一切的享受,不外乎衣、食、住、行。衣服够穿就行了。吃,又能吃多少呢?很有限。居住,晚上睡的再舒服,床做得再大,身体也不过就六尺长、两尺宽而已,再大的床也不能同时占用。所以说实在话,人生在世享受真的非常有限。我在美国看到有很多华丽的大房子,他们请我去看看,我坐在那里很舒服,喝喝茶、享受享受,很自在;我不操心,我在那里真的享受;主人就可怜了,天天打扫、维护,一天到晚为这个房子操心,多可怜!但他请我去享受。所以聪明人不作糊涂事,房子愈小愈好,收拾容易,负担也很轻,生活没有压力,这个人就是很幸福、很快乐的人。所以快乐永远是觉悟的人才有,迷人、愚人决定没有快乐。下面“能损害善法,如剑斩人头”的比喻容易懂,也许诸位看了,会想有这么严重吗?真的是这么严重。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