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修学概要 十

佛法修学概要(十) 净界法师主讲 戊四、业果轻重。 这一科讲到人天业果。人天业果分成五科,第一科是业果自性。第二科是业果决定。第三是业果种类。现在讲第四科,业果轻重 。 决定业果轻重有三
佛法修学概要(十)
净界法师主讲
戊四、业果轻重。
这一科讲到人天业果。人天业果分成五科,第一科是业果自性。第二科是业果决定。第三是业果种类。现在讲第四科,业果轻重
决定业果轻重有三个主要因素。第一个是约心。就是我们在造作业力的时候,那一念心。能造作的心。第二个是约境。我们所造作的差别的境界。第三个是约相续。约着我们内心的相续。。
约心分成三小科。
「一、意乐故重-谓猛利三毒所作。」造这个业的时候,内心贪瞋痴烦恼是非常的猛利,非常的坚固、猛利。任何人来劝勉我们不要做都不可以,一定要造作。关于业果,跟释教里面的戒律,这个地方是有一点不一样。在戒律里面,譬如说,我们杀人,只要你有杀心,那么生起了方便把对方杀死了,在杀戒上就是破根本罪。但是在业果上,他还详细的分别,你在杀他的时候,你内心的状态。譬如说,今天你把他杀死,虽然你有杀心,但是你为了保护你自己,对方要伤害你,为了保护你自己,把他杀死了。这是一种情况。第二个你主动的去杀他。你还不是杀他一刀,杀死他以后,杀他身上几十刀,一种上品的瞋心。这两种情况,都是把人杀死。在释教来说是一样的,根本罪。但是从业果上来说,这两个罪就完全不同,因为你能杀的心的烦恼,瞋心有轻重的不同。就业果来说,决定你三恶道的果报来说,有很大的差别。有些地方,释教跟业果是有些差别。
「第一个意乐故重」。你在杀的时候的心很重。
「第二个无治故重」。无治,说你一生当中,内心的状态,完全没有一个对治的法门。一生当中完全处在一个放逸的状态,随你这种放逸的心情所作任何的业,都是重业。以下提出了五点
「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
你这个人在一生当中,在每一天每一天这样过程当中,极少时。你根本就不可能在一天当中,抽出极少的时间来持一学处,修习一个简单的善法,拜个佛或者诵个经,都没有这样做。一生当中完全没有在善法上修学。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
乃至于不能在半个月的时间,或者初八、十四、十五受持斋戒。没办法去受持斋戒。
「于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
你也不能够经常的在三宝的处所,惠施修福,或者是问讯礼拜,迎送合掌等种种恭敬的善业。是说这个人我执、我见很重的,他遇到三宝这种尊贵的境界,完全没有这样的一种恭敬心,也不会去修福的。这种心态在造作罪业的时候也比较重。
「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
在平常当中也不能够生起增上惭愧。唯识学上有三种增上惭愧。
第一个是自增上。自增上的惭愧。我们能够生起一种自我的期许,内心当中能够崇重贤善、轻拒暴恶,希望自己的生命能有一个增上的期望。你说你这个人完全没有自增上,自甘堕落。
第二个法增上。不管你信奉什么教派,内心当中总是有一个轨则,心中有一个标准,作善、作恶,该不该作有一个标准。用法的力量来调伏自己,什么是该做?什么不该做?
第三个世间增上。就是世间的讥嫌。我们为什么不敢造罪业呢?我是一个出家人,或者是一个在家的五戒优婆塞,我旁边有很多的护法神,这个护法神是有他心通的,我要是起了恶念、造了罪业,虽然没有人知道,护法神会讥嫌我、呵责我。这一些护法居士看到我作这件事情,他们也会讥嫌我。以世间的讥嫌使令自己不敢犯罪,世间增上。
我们在生命当中有三种力量使令自己增上,自增上、法增上、世间增上。这个人对于自己身口意的过恶,他不能用三种力量来自己增上,又不能证世间离欲或法现观,当然前面的布施持戒,忏悔的任何法门都不能修学,更谈不上世间的离欲。世间的离欲就是初禅以上的禅定,或者是法现观,修行无漏的空观,来调伏内心的烦恼执着。无治故重。这个人一生当中完全没有任何信仰,内心当中就是你自己要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完全随顺自己的心意去做事情,内心当中没有任何的标准。这种人随他所作的罪业都是重业。
「三、邪执故重-谓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依止邪见跟执着来造业。依于邪的祠祀。祠祀就是透过礼拜,求得鬼神的加被赐福。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说杀生没有罪过的,为什么?因为杀生要祭拜鬼神,不但没有罪过,还有功德。说这种邪见,来执为正法。你认为这样子是正法。或者你说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你说畜生,他们都是上帝所创造的,来给我们人类维持生命的,鸡鸭鱼肉天下一道菜。牠们的出生本来就是要给我们吃的,我们这样子去杀牠是没有过失的。依止这样的邪见来生杀害,这样的罪是很重的。这个地方跟一般凡夫的观念有一点不一样,一般凡夫说,你是一个佛弟子,深信因果,又造罪业,明知故犯罪加一等。其实不是这样子。明知故犯,但造罪业的时候,有惭愧心。他知道这样的事是不对的,但是他控制不了他的烦恼,他想吃牠的肉,勉强自己把他杀了。但是因为他明知这件事情有罪业,他多少有惭愧心,来对治他的烦恼。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踩煞车,罪业就淡薄一点。一个邪见的人,他不认为这件事情是有罪业的时候,他造业是尽情的造罪。尽情,心中是无障碍的造罪,这个罪业就使令他很重。依止愚痴来造罪,【瑜伽师地论】说,在所有的烦恼当中,依贪依瞋依痴。弥勒菩萨说,依止痴是最重的,因为无惭愧故。这三种情况都是依着内心的状态。意乐、无治邪执,内心当中有三种情况,所造的罪都是重罪。
二、约境。约着所造的境缘差别来安立这个罪。由事,事的差别。以下提出七种情况。
「为若杀害大身傍生」。傍生,畜生。身体越大的罪越重。你杀死一头牛比杀死一只狗还重。杀死一只狗比杀死蚂蚁重,身体越大的,杀罪越重。
「人或人相」六道当中,杀人的罪过是最重的,虽天的果报是最殊胜,但是人的果报是一个法器,因为天的内心,很难在三宝当中专心修学佛法,他的心思事散乱的,没办法专注。人的果报,能够在一生当中,发菩提心,忏悔业障,积集资粮,来改造他的生命。他好不容易得到人的果报,把他杀死。你使令他生命增上唯一的希望破灭。他好不容易在六道当中得到人身,这要积集多大的福报,又遇到佛法的住世。他很可能在这一生当中,使令他整个生命的大方向有所改变,结果你把他杀死,使令他整个希望破灭。杀人的过失最重。或者是人相,在动物当中,有的动物跟人长的很像,双脚走路的,猩猩、猴子。牠们都比较有灵性,你杀他的时候,他对痛苦的感受比较敏感,不像其它四肢脚的动物那么暗钝。具足人相的,你杀他也比较重。他的灵性高,他的第六意识的明了性强。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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