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修学概要 十五

佛法修学概要(十五) 净界法师主讲 戊二、五戒 五戒是属于人乘。 「人乘」 的意思指是我们这一念心,依止五戒的法门,能够使令我们超越三恶道,能够达到人的果报。 分成两科:初、正示戒相。二
佛法修学概要(十五)

净界法师主讲


戊二、五戒
五戒是属于人乘。「人乘」的意思指是我们这一念心,依止五戒的法门,能够使令我们超越三恶道,能够达到人的果报。
分成两科:初、正示戒相。二、忏悔方法。
己一、正示戒相。分五:初、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庚一、不杀生。
辛一、解释名义。
「断有情命,是名「杀生」凡有命者,不得故杀。若自杀、教他杀、方便杀、咒杀、堕胎、破卵、与他毒药、令命断者、并得杀罪。」
第一个先解释杀生的定义,再看内容。
什么是杀生呢? 断有情命,就是杀生的定义。有情命在律上的意思,就是从出世到后世。我们这个生命体最初的神识投胎,乃至于临命终的时候,神识的离开,就是全身冰冷以后。这个中间都叫做有情命。这一点要分两部份来说。譬如说堕胎。一般人说堕胎要七七四十九天才犯根本,其实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虽然七七四十九天,人的形状才形成,但是当这个父精母血的和合,神识入胎以后,他就是一个有情的众生。假设我们把他断绝了,堕胎,就犯根本不可毁罪。有情命是说,从神识的入胎就是有情命。
其次,我们一般说安乐死,脑死的众生。虽然他脑死变成植物人,对外界没有反应,但是他的神识还在,他那个明了的心性还在。换句话说,他还是个有情。假设我们用药物使他安乐死,也是属于断有情命的范围。这个地方说,只要我们断绝有情众生的生命,就是杀生的定义。不管你用什么方法。
关于内涵,看第二段。
「凡有命者,不得故杀。」只要是有生命的有情,我们都不能故意伤害。这是个总标。以下是别示。
「若自杀」
第一个、就是你自己杀害你自己。你自己自杀,你自己也是个有情众生,你用瞋心把自己给杀死。自己杀害自己,只犯中品,不犯根本。另外一个解释,如果你自己亲手去杀害他人,使令他人死亡,就犯根本不可悔罪。两种解释,一个亲自去杀他人。一个自己杀自己。
「教他杀」
你自己没有去杀,你用语言,或者用书信教唆别人去杀,对方因为这样死亡,你也是犯根本。虽然你没有杀,你教别人去杀,也是一样。
「方便杀」
你刻意安排很多杀生的工具,或者挖了很多的坑,使令人或畜生掉下去死掉。或者有人在追杀一个人,你指示道路,使令这个人被杀死,这也是属方便杀。
「咒杀」
你用咒语驱使鬼神,你的护法神去杀害别人,或者你驱使你的鬼神去杀害对方的鬼神,对方死掉了,你也是犯杀罪。
「堕胎」
你用药物或者针炙、手术的方法把胎儿给杀害。
「破卵」
破坏动物的卵。
「与他毒药」
你明知道他要自杀,你又把毒药拿给他吃,这也是属于杀生。总之前面的情形,使令有情众生的生命断绝的,并得杀罪。
辛二、具缘成犯
「杀戒具五缘成犯-一、是人。二、人想。三、起杀心。四、兴方便。五、前人命断。」
杀生成就的因缘有五个。【瑜伽师地论】讲业的成就有三个方向。我们配合这三个大方向。【瑜伽师地论】说任何善恶业的成就有三个主要的内容第一个、欲乐。第二个、加行。第三个、究竟。
欲乐,是你内心当中有这样的动机。
加行,你有采取行动。
究竟,你把这件事情作圆满。这就构成一个完整的业。
从杀生的角度来说,欲乐有三个内涵。
第一个:是人、人想、起杀心。当然杀生的业要成就,他内心的欲乐是要有杀害的心,能杀的是一念的杀心。他所面对的境界有两种情况,第一个、一个实际的情况。你这个杀心所面对的境界是一个人的境界。简别他不是鬼神或者畜生。因为六道当中人道是修行的法器,一切的诸佛、一切的圣人,都是在人的果报当中成就圣道。好不容易在无量劫当中,从三恶道出来,得到人身。他今生有很大的机会能够解脱生死,能够往生极乐世界。你把他杀死,这个过失特别重。所以六道当中,杀人是最重。就是说你面对的境界,他是人的境界。
第二个:你心中是做人的存想,你也知道他是人。譬如说,我们在黑暗当中看到一个人,实际情况是个人,但是你认为他是鬼,恐怖,你用刀子把他杀死,事实上,用灯光一照,他是个人,这个不能构成杀罪的。因为你对这个人没有杀心,你是对这个鬼。你当初心中的转想是个鬼的转想。所以说业的成就要心境相应。罪的成熟是对方是个人,而你心中也很清楚他是个人的转想。
第三个:你对他生起了杀心。这样子就构成一种杀心的欲乐。
第四个:兴方便。你不但是有杀害的心,进一步采取了行动,用毒药、咒术、或者是刀剑、棍子等等来加害于他。
第五个:。使令前人命断。对方的生命结束,被你杀而死亡。这样子构成一种杀业的罪,罪就成熟了。前人命断的定义是包括当时的命断及未来的命断。你杀害这个人,当时并没有死亡,后来还是因为这个伤死亡,他死亡了以后,你也是犯到杀罪,这也属于前人命断范围所摄受。
辛三、犯戒轻重
「若杀父母、罗汉圣人,犯逆罪。若杀人命断,犯重罪-上品不可悔罪」你所杀的众生,是人道的众生,而且你心中也做人的转想。蕅益大师说:杀亲身的父母、罗汉圣人,那就是逆罪。那是无间地狱的果报,五逆罪更重。如果是杀一般的人,使令对方命断,就是上品不可悔罪。
「杀人不死。若杀天、龙、鬼神等命断-中品可悔罪。」杀人人没有死亡,或者使令天龙鬼神死掉。杀天龙鬼神多分来说是用咒术的,一般的刀剑是不能杀的。
「若杀畜生、虫、蚁、蚊、虱等。若杀天神、畜、虫等不死,见杀欢喜-下品可悔罪。」
杀畜生或者是见杀欢喜,下品可悔罪。这个是犯戒的轻重。戒律的制教,跟化教的业果思想不太一样。制教罪的轻重是约外境。杀生来说是就他所杀的对象,人是上品罪,鬼神是中品,畜生是下品。约外境来安立轻重。但是业果的角度,它主要安内心。譬如说,你在造杀生的时候,你内心有三种状态,就是方便时、根本时、成已时。你在要杀生的时候,你杀生之前,内心当中是经过很长时间的构想,一种计划,不是临时起意的。第二个,你正在杀的时候,生起很大的欢喜心,很重的瞋恨心,甚至于把他凌虐致死。第三个,成已时。你杀生了以后,一点都没有后悔的心,对你所造杀生的行为念念的随喜,不生忏悔。这样子即使你杀的是一个畜生,就算你杀一只狗。这只狗,你杀之前经过很长时间的计划,在杀的时候你用很重的瞋心把他凌虐致死,杀了以后一点都没有悔心,那么这样子在业果上也是非常的重的。业果的轻重,它偏重在心。佛陀的制教是偏重在境,以境界来判定。你如果是人,就是重罪。鬼神,中品。畜生,下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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