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书白话解:施经得福—八关斋戒功德(3)

八关斋法: 一不杀生(凡有生命的都不能杀害) 二不偷盗(即凡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没有送给我时,我就不能占有,也不能产生占有的念头) 三不淫欲(在家五戒,只限制夫妻以外的男女关系。夫妻之淫,叫做正淫;

八关斋法:

一不杀生(凡有生命的都不能杀害)

二不偷盗(即凡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别人没有送给我时,我就不能占有,也不能产生占有的念头)

三不淫欲(在家五戒,只限制夫妻以外的男女关系。夫妻之淫,叫做正淫;夫妻以外的,叫做邪淫。但是受八关斋戒的日子,连正淫也要断除)

四不妄语(即是口里说的和心里想的都是一样,没有一句假话)

五不饮酒(酒能乱性,饮生诸过)

六不涂胭脂水粉,不搞修饰打扮。为除贪欲,所以不修饰自己

七不去唱歌跳舞,男男女女混在一起,一切歌舞都不能观听。自己去观听,就会妨碍道心。

八不坐高大、舒适、柔软的座具上。因为这样就很容易生起贪心,放纵自己的思想。

九不该饮食的时候,就不饮食。因为没有节制的饮食,就会使自己头脑昏沉。

前八条叫做「戒」,最后一条叫做「斋」。关是关闭堵塞的意思,斋是整齐划一的意思。关闭堵塞各种不良念头,使思想趋向整齐划一,神志清爽,正念分明。不在不该饮食的时候饮食,是指过了中午就不可饮食了。这是佛叫在家人受出家戒,方便世人种出世善根。因为在家人既然有妻室,就难以断除淫欲;每个人都有一份职业,就难以做到不该饮食时不饮食,所以八关斋戒只受一天一夜,就是说从今天早晨受到明天天亮就算圆满了。想要再受,就要重新开始。其它的戒律,都是以一生为期限,唯独这个八关斋戒以一天一夜为期限。如果能够从此生起菩提心,持戒非常清净,那么就能往生西方,何况是生天呢!如果不能严格要求就是徒有虚名罢了。受戒时应该请比丘在佛前奉告,如果没有比丘就自己在佛前陈述受戒,没有佛像,面对佛经也可以。如果有比丘,却不肯去求受,那就是轻慢佛法和僧人,受戒所得的利益就随这个轻慢心而减少了。无论没有受戒的人,还是受了五戒的人,甚至是已受了菩萨戒的人,都可以再受八关斋戒,因为它是属于加行戒。

写经脱苦(据《法苑珠林》)

唐龙朔三年,长安刘信的岳母死了,没有多久,他的妻子陈氏也突然暴亡,在阴间看见母亲在石门内,受尽了种种痛苦。她哀求女儿说:「快替我写一部《法华经》,我就可以免罪了。」说完,石门就关闭,陈氏也随即苏醒,对她的丈夫陈述了这件事。刘就请他的妹夫赵师子写经,赵用已经写好的一部《法华经》,送给刘公,要刘公去装潢。但这本经本来是一个姓范的人出钱写的,刘并不知道这回事。所以没过多久,陈氏又梦见她的母亲向她要经,女儿说已经写好,母亲哭着说:「我正因为这本经的缘故,又转增了痛苦,这本经是一个姓范的人所修的福,我怎么能夺来做为自己的功劳呢!」陈氏醒来后就去查问这件事,范氏果然曾经出钱二百,于是就另外再写一部经,供养三宝,专门回向母亲,才解除了母亲的苦难。

〔按〕扬州有一位叫严恭的人,在陈朝大建初年,写《法华经》流通。当时有一个宫亭湖庙的神,托梦给商人,将庙中所有的财物都送到严恭那里,作写经的经费。有一天,严公到街上去买纸,还少三千文。忽然看见街上一个人拿着三千文来代付,说:「我帮您买纸。」说完就不见了。隋朝末年,盗贼到江都,互相告诫不要侵犯写《法华经》的那个地方,所以这一处人都能存活下来。到唐朝末年,严家还在不停的写经。由此看来,印刷经文,连神明也知道啊!祂也希望多印经文为自己增福啊!

枕经失荐(见《感应篇注疏》)

颍上高天佑,和两位考生一起去江宁应考。听说鸡鸣山守源禅师很有修持,就同去拜访。禅师说:「两位会考中,只有高君不能,因为误用了《楞严经》作枕头。」高听后惊愕,想了很久才记得行装中有《楞严经》,睡觉的时候,没有取出,就用它做枕头了。等到发榜后,果然没有考中。

〔按〕也许有人会怀疑一切书籍都应该重视,为什么单单推崇佛典推崇呢?这种人就不知道文字虽然相同,但内容却有天壤之别。如来大法,普渡众生,一切天龙八部[1]都要信受奉行,本来就不是一切书籍可以比拟的。好像皇帝的敕命,就不能和普通文牒一样看待。猥亵怠慢的后果如此严重,那么反过来印经的功德就可想而知了。

注:[1]天龙八部:指天、龙、夜叉、阿修罗、迦楼罗、干闼婆、紧那罗、摩睺罗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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