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光:对大乘佛学一些重要问题的思考(3)

五、中观学中有唯识观念。欧阳竟无认为,龙树的《大智度论》中的“生灭心与相续心”是唯识学的初步观念,这是非常正确的认识。一些中观学人认为中观学是反对唯识见的,这在藏传佛教中尤为突出,其实这都是受清辨以

  五、中观学中有唯识观念。欧阳竟无认为,龙树的《大智度论》中的“生灭心与相续心”是唯识学的初步观念,这是非常正确的认识。一些中观学人认为中观学是反对唯识见的,这在藏传佛教中尤为突出,其实这都是受清辨以后的中观学之影响,在龙树提婆和无著世亲那里空有二系是无诤的。中观学是大乘佛学的开始,唯识学是大乘佛学的终结,只有中观与唯识合宗,才能复归大乘佛法的整体上来。
唯识学诸问题  一、“唯识无境”规定了唯识学的认知范围。近世一般治唯识学者,多把“唯识无境”当成否定客观存在,因而势必把唯识理解成是一种唯主观(唯我)主义哲学。其实“唯识无境”不是从哲学维度上着眼的,更不是区分主观与客观存在与否的,而是一种观心的方法施设,即在于规定唯识学的认知范围。“唯识”是隔离义,是扬弃义。它把自在之物(心外境)放到一边,不去探究,是因为那是自然思维外向取向的对象,唯识学是观心之学,是内向思维。只有彻内,才能真达于外,并合内外而成一道也。向内求就是唯识,唯识不否定识内之境(相分),识内境与见分识相应故。唯识无境,是转识成智,由外向内的转化方法,并不是哲学上的内实在论(否定外实在论),佛学在终极上是内外合一、无内无外的统一宇宙观。在认识论上,区别认知范围是确立认知对象的关键,唯识学是瑜伽学,以澄明心性本然为旨,识性即真如故(但这是有为菩提性真如),由证识真如(正觉现)方能契入同然一体的万物本体涅盘性真如(无为性)。唯识学认为有两种转依,一是迷悟依,二是染净依。唯识学是诠用义之学,即用显体是唯识无境这个命题所要成就的。唯识学认为宇宙中(绝对存在界)有无数个阿赖耶识,各个阿赖耶识变现各个所取的相分世界,如一室千灯,各遍似一。所以唯识不是唯独有自己的识,而是在认识上,都是以自识为前提,并且自识所缘境都是自识所变。唯识无境义由而明矣。
  二、三自性规定了唯识学的认知层次。唯识学以三自性为宗。所谓三自性者,就是遍计所执自性、依它起自性、圆成实自性也。一般讲唯识学的人,多把三自性当成唯识学的真理观,也就是把三自性当成所相,其实三自性是三能相,是心识的三种思维层次。遍计所执性就是知性化思维(执于四句式判断格式),依它起自性就是理性化思维(离四句,运用辨证法),圆成实自性就是直觉化思维。单从所相上讲,遍计所执自性就会被当成是一个错觉(认识的结果),依它起自性就会被当成事物的缘起相,圆成实自性就会被当成事物的性空态,这都落在认识的结果上了,都成了所思之法的属性了,未能当成能思之心的三能相。所与能之易位,是关系到能否转识问题,故须辨明。三自性是三能相,即三种思维层次之能力,并不
  是指所思之法的三种性质。研究唯识都要记住,一切不离识(能相)。遍计所执性思维是情有理无,也就是凡夫所运用的思维方法,是一种执实性与自私性之思维,不能如实反映法之实然。依它起自性思维是法相的思维,对法之关系(言思概念)能如实反映法相。圆成实自性思维是法性的思维。法性与法相不一不异,所以依圆二性思维也是即体即用的,理性的本
  性是直觉故。依他起、圆成实二能相能亲证缘起性空之实际。唯遣遍计所执性之思维,这才是唯识学立三自性之义趣。当代唯识家韩镜清先生,把三自性当成一门专科研究,并认为三自性是有普遍意义的,我认为这是一种卓识,较之欧阳竟无分法相与唯识为两种学更有进步。
  三、四分规定了唯识学的认知关系。唯识学就是大认识论。四分说就是小认识论。四分者,一相分、二见分、三自证分、四证自证分。护法论师立四分说,是在于解决认知关系问题。为了符合唯识的本义,就必须有自恰的认识关系。只有四分才能能够成立唯识之量。护法之学唯我大唐三藏法师(玄奘)单传,西天只知三分说。后世中观师破唯识也就是破三分说,XZang中观师亦然。三分说可破,而四分说则无法破。因四分恰是思维认识过程的全部状况。唯识学的认识论是以唯识无境为前提的,是一种反思性的认知活动。能缘所缘都是识之自身,不在识外,故在四分中把现比二量都中道地统一了。关于四分的深义等在另文专叙,此从略。
  四、二无我规定了唯识学的认知内涵。所谓二无我者,就是人无我和法无我。般若中观以明空为极则,瑜伽唯识则以无我为理念。凡夫之人都有二执(人法二执),能生二执的心识就是遍计所执自性。离开二执就能证二无我。我执是烦恼障,法执是所知障,破烦恼障即证涅盘性,破所知障即证菩提性。唯识学的认知内涵就是二无我所显之真如。
  五、唯识与因明。唯识学是从名相分析开始,最后以排遣名相为终。因明就是一种从初步对论式论轨的探讨,进而对量论进行研究的学问,所以唯识学者非常重视因明的研究。但是因明学至今尚未形成符合佛法的因明学体系,主要因为因明受外道正理学的影响。早期因明著作,就是把因明问题当成自然思维(外向性)问题进行探究,因明也就成了一种形式之真之学。佛学是破遍计执的,外向性思维都是遍计执(形式化的),所以,以中道观来看因明,则因明就是一种世俗逻辑学了,应被破斥。如何建立中道化的因明,这才是佛学家之课题。佛学的量是唯识之量,即是内在性思维知识,不是外在性的,所以过去的因明确实有不足之处。现在世间学者治因明者颇多,他们都把因明当成一种形式逻辑,并多用西方形式逻辑方法来研究因明,这是一条错误之路,是将错就错了。“因明”本为佛说,因者理由也,从果推知因由,就是因明。佛的本义是从缘起中道上建立因明法则的,是依俗谛智建立的因明,不是遍计所执性思维上建立的世俗形式轨范。情有理无的因明与内明毫不相干,所以中观大师们破因明,如古代龙树大师破正理,当代印顺大师破因明,都有一定道理。不过唯识学是从俗谛上建立教理,立因果决定性,故须有唯识的因明,即内在思维规律的科学,此应在古因明的前提下进行创建。笔者认为,一定要把因明与内明统一起来,这样内明就有了有效的表示形式,因明就有了真实内涵。世间与出世间学就融为不二而二,二而不二了。一个没有内涵的逻辑,是一种纯形式主义的逻辑,这种逻辑是永远无法求出真实的。只有内涵化的逻辑,才能得出相对真实,由相对真实而悟入绝对真理,也就是从因明而入内明,从理性而实现直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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