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一海涛辑 ◎菩萨戒分两大部分:愿戒与行戒。 壹、愿菩提心戒:愿戒可归纳为五个要点。 第一要点——是永远不可舍弃任何众生,因为舍弃众生即是破菩提心戒。这里所谓舍弃某人意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帮助他。事实上,目前我们可能是无力帮助某些众生,但是我们可以惦念他们,怀着未来帮助他们之心。 第二要点是——常念菩提心之相对利益与究竟利益,以免丧失菩提心的全力。举例:,假定有两个年龄相同,处境相同的人都患了不治之癌症;一个懂得佛法,知道乃是业因所致;另一个不解业理,为病所苦。我们能产生多大利益,完全要看我们是否了解业理,我们随时都要牢记此点而应用之。 第三要点是——积聚福、智二资粮,以加强菩提心。 第四要点是——修菩提心源,菩提心体和菩提心行,以令菩提心增长。修菩提心源意指观想四无量心,菩提心体是皈依时所发入菩提心之愿,菩提心行是将自己所有好的东西都回向一切众生,例如:自己的财富、名声、快乐、健康、智慧等等。 第五要点是——舍四黑法,行四白法,令菩提心永续不断。 第一种黑法是欺骗尊者或有时被称为「应供」者。这就是说欺骗三宝,或三根本(上师加持根本、本尊成就根本、护法行之根本),或父母师长,而欺骗的动机乃是为了自利。 第二种黑法是令人悔其所不当悔,也就是于不应悔处令生悔恨。 第三种黑法是自以为是,而批评三宝或三根本。例如:我们可能说:「密勒日巴没受过教育,在一般的生活中连个工作都找不到,这就是为什么他要跑到山里去住洞穴。」这种比较是我们不应作的。 第四种黑法是——为了自利而欺骗众生。 ◎四白法是四黑法之反,先说明四黑法则四白法就容易明白。我们若能遵守所有上述五个要点,即可保持愿菩提心。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二海涛辑 贰、行菩提心戒——六波罗蜜 ◎愿菩提心是实际修行菩提心的基础,六波罗蜜涵盖此——修行的各方面。「波罗蜜」这名词的含意包括发展中的阶段(度人至彼岸)以及已充分发展的阶段(圆成觉者之所行)。 一、布施: ◎有三个方面,财施、无畏施、法施。修行布施是施所当施,心无贪着。布施被列为佛所说六波罗蜜中的第一个,乃是由于它最易懂,人人可行,同时它也是其余五波罗蜜的基础。 (一)以财施而言要注意以下四点: 1.布施的动机非常重要:若于施时居心不正,如意图害人、意图得名、或惟恐将来受穷等下劣动机,则此施即为不当之施。 2.所施为何:菩萨决不应施有害之物,并且于施所当施时,应慷慨为之,不应吝啬。 3.施予何人:老是迎合狂妄及贪婪之人的愿望也非正当之施。 4.布施的方式也是重要:菩萨不作勉强之施、忿怒之施、不敬之施,以及轻蔑、嘲弄之施,这些布施悉属不当。 ◎正当的布施是布施我们所有的一切,只要有力施舍的东西都该施予需要它的人。特别是代表三宝者、曾帮助过我们的人,我们的父母、患病无护之人,以及我们的死敌或竞争者。 (二)无畏施。对那些惧怕他人、惧怕病死、惧怕灾难者,施予爱护,令得无畏。 (三)法施。此并非指毫无选择地对任何人和每一个人说法,而是要帮助那些尊敬佛法者、尊敬正道者了解佛法。 1.我们应怀着非常纯正的动机,以谦虚慈悲的态度把我们从上师处所学得并且了知的正教传予他人。 2.而且要避免把自己个人的看法掺入正统的法教,也不能有任何自私的动机。 3.正道是稀有而宝贵的,应当以愉快的心情在适当的地点演说,而且不应把佛法与俗事混为一谈。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二海涛辑 二、持戒 ◎持戒含有三个主要的方面:止恶、积善和助人(利他)。 (一)止恶:意即不做伤害他人之事和不做自私自利之事。此中所谓伤害他人之事乃指十恶业。但还是要以动机论,动机不纯,就永不能成为纯粹的菩萨。 1.要想有清净、善巧、端正或正当的行为,我们必须先明白哪些行为隶属不善,然后从中我们选出自己确实可以避免者,并受与之有关的戒。如:若能不再杀生,即受永不杀生之戒;若能避免杀生和偷盗,即受不杀生和不偷盗戒。 2.在我们纳受那些不善业方面受过戒后,我们已经开始着手减轻在其他不善业方面的弱点,逐步努力予以尽除。 (二)积善:可应用于任何事物。佛法中有云:无一法不能成为菩萨行。行的种类可多如各种现象,而任何一种现象,无论善与不善,菩萨皆能将其转变为利益众生的机会。凡有益者,我们都应该依六波罗蜜的准则去实行。 1.要想积善,必须先有愿意为善之心,而此愿意为善之心本身就是积善。例如,我们若有贪欲,也许并不须要用很大的力量去止贪。首先我们要了解贪欲,然后发展出对知足的了解和欣赏(或满足感)。随着我们对知足的了解,贪欲的减少就会与知足的增长同时俱来。 2.单是致力于了解就能同时在三方面发生作用,不必分别致力于减少贪欲、增长知足和发展了解。 3.如是,各种善巧的智慧都能发展出来,付诸实行。如:精进对治懈怠,智慧对治无明,禅定对治心乱,布施对治悭吝等。 4.大乘佛法对所有这些修行都有开示,我们应先从最容易的修起,逐渐发展,直到该做的都能做为止。 (三)利他:要想真能纯粹的、正当的利他,就算没有得到某种程度的证悟,只要深信自己的动机纯正,也可开始行利他之事。不过,应遵守四个基本的准则: 菩萨的愿戒与行戒—三海涛辑 1.供给他人所需,帮助他们,实现他们的愿望,但我们所做的不得有害他们或其他的人。 2.依他人之愿,说他人想听的话,但我们所说的不得有害于他们。意思就是要说亲切的话,不说严厉的话;但当我们确信非说严厉的话不能令其获益时,我们就必须说严厉的话。 3.我们若能以任何方式令他人见道,即使只是窥见一点点法义,我们也必须去做。 ◎在获得解悟和智慧(以及对解悟和智慧的信心)之前,我们帮助他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我们确信自己所行,无论情况如何,都不会为失望所损或为我慢所蔽之前,也是如此。 三、忍辱 ◎忍辱也可从三个主要的方面来说明。第一是不去伤害(报复)那些曾伤害过我们的人;第二是克服我们需受之苦,而不作无谓的反抗,也不生强烈的瞋恨;第三是信究竟道。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