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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乘与大乘教法的区别 不在教法本身 而在于所利益的对象(4)

由此可见,贪嗔痴等缘起有的无余灭尽与智慧慈悲等功德的开显完全没有矛盾。】 ──这是见法涅槃的人在趣向涅槃的过程中自然开显的特质,阿含中未有把这种状态定义为佛陀教法的根本目标。 【二乘与大乘教法的区别,

  由此可见,贪嗔痴等缘起有的无余灭尽与智慧慈悲等功德的开显完全没有矛盾。】
  ──这是见法涅槃的人在趣向涅槃的过程中自然开显的特质,阿含中未有把这种状态定义为佛陀教法的根本目标。

  【二乘与大乘教法的区别,不在教法本身,而在于所利益的对象。对那些发心从轮回中解脱的学人,佛为其宣说二乘教法;对不满足于自我的解脱,而欲利益众生者,佛为其传授大乘教法。
  如同病人为治疗己病去看医生,医生自然悉心为其治疗;如果病人治好病后,或当初看病时,发愿要成为医生为别人治病,医生便会为其传授医疗理论和经验。】
  ──区别就在教法本身,包括对生命缘起系统以及涅槃的不同看法。反而在利益的对象方面,两种教法好象区别不大,阿含教法关注个人解脱,同时也鼓励有能力的人尽量帮助别人获得解脱知见,间接的帮助别人解脱;大乘教法的“为度众生愿成佛”更是包含了自他两方面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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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涉及涅槃的转义问题,涅槃即是空性,还是空性所显,如果是空性所显,那么空性所显的又是什么?依大乘,空性所显乃诸佛无量功德,那是要先承认在十二缘起之外另有一套诸佛功德的缘起系统,以菩提心为因,成佛为极果。但在阿含系统中只有一个缘起系统,就是十二缘起,这个系统以无明起,以纯大苦聚集终,空性所显即为十二缘起的终止,再无其它。故此在十二缘起系统下说绝对的真理,说空性,都直接指向灭尽、涅槃。”
  ──仁兄这里提及的两套缘起系统的问题,的确是大小乘的重要差别,是无法回避的。
  《阿含经》中涅槃的定义是:“涅槃者,贪欲永尽,瞋恚永尽,愚痴永尽,一切诸烦恼永尽,是名涅槃。” 因阿罗汉已经断尽一切烦恼,没有于三界中受生的因缘,所以不再三界受生,故说“不受后有”,这在原始佛教的系统中是自然的结果。原始佛法虽讲缘起,但讲“缘起”的目的是为了“缘灭”。
  而菩萨因大悲心切,不证二乘极果,以菩提心为因,遍法界利益众生。大乘缘起说,在缘灭(烦恼的灭)的同时,如来功德得以开显(缘起)。同原始佛法相比,大乘的确是另外一个缘起系统。

  “我们现在谈到的“生命”,就是“错误生命”,这个错误的生命的结束,就是灭尽、涅槃。“错误生命的结束,就是新生命的开始──对真理、对诸法实相的体证。”这个说法阿含中是没有的。”
  ──是的,这是站在大乘的立场上的说法。

  “另外,这个“新生命”必定需要依托一个缘起系统,而且决定不是十二缘起,这就引出了大乘的菩提心为因的缘起系统,到了“唯信能入”了。”
  ──说到“唯信能入”,在下认为,不但大乘的菩提心缘起系统要靠信入,四圣谛和十二缘起的入手处也是个信字。二乘行人在修行开始时如何能实证四圣谛和十二缘起?自己未实证十二缘起,而在佛陀的指导下修习八正道去“缘灭”烦恼,不正是靠“信入”吗!

文摘:

心经开示 (节录)

济群法师


  【有空不二──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有与空是哲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也是佛法中重点讨论的内容之一。《心经》中色受想行识的五蕴法门,是代表着有的存在。与有相对的是空,在一般人经验中,总以为有与空是对立的,他们认为有不是空,有在空外。本经阐述了有与空的关系,说明有空不二的道理。

  要认识有与空的不二,先得说明有。有,在我们常人观念中,它与“实在性”往往联系在一起,当我们说到有时,便会觉得自体有,实在有,人类对事物的实在感是根深蒂固的,它具有普遍和相通性。如原始野蛮人不知梦境是不实的,一旦做了一个恶梦就惊恐万状,以为灾难就要降临了,于是要祈祷三天。婴孩不知道镜里的影像是虚假的,他们见到镜里影像,就会乱抓乱笑。

  至于文明人虽然知道梦境的不实,但却以为认识的一切物件都是实在的;科学家虽然摆脱了常人的错觉,但他们在分析物质现象时,由于智慧不够,往往就会认为构成物质的元素是实在的,如原子说,极微说;哲学家的智慧,似乎又高一畴,他们已能透视到现象的虚假性,但他们却又执著隐藏在现象的背后,有个永恒不变的本体,如泰勒士的“水”,巴门尼德的“存在”,柏拉图的“理念”。从原始幼稚人到现代文明人,乃至科学、哲学家,他们对存在的认识虽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所产生的实在执却是一样的。

  人类的对“有”所产生的实在感,是“自性见”的表现。须知“自性”一词,或译自体,含有自己有,自己成,自己规定自己,本来如此,实在,恒常的意义。从自性见出发。我们对“有”的一切,必然会有实在感。然而,以般若中观的智慧来看。“有”是缘起有,世间一切有的现象,莫不是众缘所生。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有为现象的存在,都是由众多条件和合,由条件决定它的存在性。

  缘起与自性是势不两立的。世人无知,不了解“有”的缘起性,才会出现自性见,实在感,假如认识到“有”的缘起性,必然知道无自性。因为自性:是以“有”的一切现象,为自己有,自己成,自己规定自己;而缘起:是以“有”的一切,为条件有,条件成,条件规定。因此,缘起的“有”不是本来如此,更非恒常的,实在的。由此可知,对“有”的实在感,是错误的。

  《大智度论》卷十二说到有,从程度上分三种不同:一曰相待有,二曰假名有,三曰法有。

  相待有:是相待而有,离开相待的物件就无法说明。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个花瓶很大,那是相对小的花瓶说的;说这个人胖,那是相对瘦人。高是相对低说的,长是相对短说的,美是相对丑说的,善是相对恶说的,离开大,小是什么?离开胖,瘦是什么?离开高,低是什么?因为大小、胖瘦、高低、长短、美丑、善恶都相待假立,是为相待有。

  假名有:事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假名安立,随着不同的因缘安立不同的名称。正如我们眼前的台子,人们称它曰桌子。桌子只不过是一大堆木料的组合,离开木料,请问桌子是什么?这一大堆木料古人将它叫桌子,它便是桌子;古人将它叫椅子,它便是椅子了。可见桌子或椅子不过是一个假名。同样的我们说人,也是一个假名。如果古人把我们这个有情生命叫做猪,把猪叫做人,那么现在要是不称你为猪,阁下听了,恐怕会生气,你竟然瞧不起我,不把我当猪看待,真是岂有此理。可见人、猪乃至世间一切都是假名安立,假名而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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