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多年前有一次在欧洲各国参观博物馆,看到天主教的教堂都是金碧辉煌,他们讲究富有,极力发展事业。反观三四十年前的台湾,举凡教堂、银行都建在十字路口、三角窗、大街小巷的出入口等精华地段;但是如果你要到某一间寺院访问,只要走到无路的陋巷,环境卫生最差的地方,寺院道场就到了。 事实上,人间化的佛教,主张今生就可以拥有无限的福乐财富,佛教不是叫人不要钱财、不可以享乐;佛教要我们获得净财越多越好,享受禅悦越妙越好。即使世间上的福乐财富有限,我们也可以体会佛法里的法喜,探索信仰里的财富,享受心里的世界,拥有全面的人间,这才是建设真正福乐财富的人间。 再说,佛教最初从印度传到中国、韩国、日本等地,之所以能在当地社会普遍被接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佛教能重视资生利众的事业,正确解决民生的问题。佛教寺院不仅是传法、办道的地方,往往是结合宗教、文化、艺术、教育的文化中心,并与农业生产、商业经济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相联系,具有多种社会功能。 甚至自古寺院建筑,朱檐碧瓦,雕梁画栋,富丽庄严;亭台楼阁、廊院相接,重重叠叠,幽远深邃,因此有谓“佛门净土”。佛门其实就是一个清净庄严的世界,一个安乐富有的世界。佛教虽然主张淡泊物质,反对过份耽迷于物质享受,但在普通社会里,适度的拥有物质文明的享受是合乎道德的;佛教虽然不太重视资用生活,但是世间还是要藉物质来表达庄严。一个寺庙里,大雄宝殿如果不是巍峨堂皇,怎么会有人来参拜?佛像如果没有装金,怎么会有人尊敬?西方极乐世界因为黄金铺地,七宝楼阁,富丽堂皇,所以才能接引众生,欣然往生其国。 因此,佛教虽然讲究个人的生活要简单朴素,但对大众则建广单,接纳十方大众挂单。正如杜甫的《草堂诗》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庇荫天下寒士俱欢颜。”佛教虽然主张出家人可以清茶淡饭,所谓“三衣一钵”、“衣单二斤半”、“头陀十八物”,但对广大的佛教徒要给予新的求生观念。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贫贱夫妻百事哀”,一个在家修行的人不能没有钱财,否则如何孝养父母?如何安顿家庭的生活?何况修行办道、布施救济,都需要钱财作为助缘资粮。即使是国家社会的各项发展,也需要丰实的国库作为后盾。而佛教本身必须提供弘法利生、医疗慈善、教育文化等服务来净化社会,造福人群,如果没有净财,又怎能成办这些佛教事业呢?因此,佛教不排斥钱财,只要是来路明白、用途正当的“净财”、“善财”、“圣财”,都是佛教所容许的。 在佛教里常常讲“发心”,若照佛教的发心来说,发增上生心的在家居士,在社会上营求功名富贵,并且过著妻子儿女的伦常生活,这是佛法所允许的。如《维摩经》里,维摩居士在世间奉行佛道,他和世俗的人一样,开商店、做生意、种田耕地、赚钱营生,但是金银财宝在他手中,一点也没有妨碍,他身带金钱,到各种不同的场所随缘度化众生,使得这个世界成为净化的人间净土。 在佛教教团中,本来就包括僧信二众,维摩居士以在家优婆塞的身分经营事业,获取利益,这是说明治生事业与佛法并不相违背,因为有充份的经济能力,才有办法推动佛教的法轮。 我们看现在的社会,集团有集团的事业,个人也有个人的跨国公司,甚至党派有党产、教会有教产,这就是企业化。企业化不是只为赚钱,要有组织、任用人才、为人服务、拓展管理方法。佛教徒为了光大佛法,远绍如来家业,常有一句话说:“弘法是家务,利生为事业。”出世的佛教虽然不以营利为弘法事业的目标,却不能因此否定佛教事业的成就和贡献,因为人间佛教是“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特别注重信徒现生的幸福安乐。因此佛光山一向本著「非佛不做”的原则,发展文化、教育、慈善等佛化事业。因为我们认为,虽然过去的佛教重视道业、学业,不重视事业,但是山林比丘可以透过闭关修行,用道业的成就来受人供养;人间比丘则应该透过说法著作,用宣扬来教化、推广佛教。 除此之外,佛教还需要有在家信众从事佛光事业,例如设立滴水坊、文物流通处、素食馆、交通旅游、顾问公司等,藉以发展结缘的事业,提升服务的品质。或是开办工厂、农场、电力公司、自来水厂、百货公司、大饭店等民生所需的事业,以及保险、报纸、电台、电视台,乃至安养院、育幼院、儿童之家、幼稚园、托儿所等。甚至将来佛教有办法,也可以发展电脑、网路,让全球共享佛法与资讯。 另外,过去寺院培养山林,给人休憩,现在佛教也可以发展园林观光之无烟囱工业。现在的时代,“受益者付费”的观念已经普受社会人士所认同,一般参观博物馆、风景名胜等都要付费买门票,这在全世界早已成为惯例。未来佛教设立的文物陈列馆、园林景观也可以酌收维护费,只是信徒如果是到寺院礼佛参拜则不可以收费,因为信徒自然会添油香,两者要有所分别,这个问题目前在大陆、韩国、日本等地,都有检讨的必要。 现在佛教办学校、医院,也如过去的寺院收租一样。过去寺院都是用田产、房屋来收取租金,现在也可以开设大旅社、会议室,一样可以收租金。甚至可以开银行,为信徒贷款,如过去寺院也开设当铺,并非没有先例。 在古代经济活动尚未发达之际,寺院经常以暂时闲置的善款、余粮来帮助信徒周转、救急,例如北魏的僧祇粟与僧祇户,帮助政府解决了人民的饥馑;南北朝的寺库、唐代三阶教的无尽藏院、宋代的“长生库”、元代的“解典库”等金融机构,资贷财物,供人民周转之需。以及历代所从事的油坊、磨坊、碾米坊、当铺、旅店、制砚、制墨、纺织、印刷、药局、义塾、书院、养老、济贫、赈饥、慈幼、医疗、漏泽园(公墓)、义冢、浴室、道路桥梁维修等等,都是繁荣经济、便民利国的福利事业。 经济是民生命脉之所系,佛教的经济来源,在过去印度佛陀时代提倡供养制度,传到中国以后,历代禅门提倡农林生产,到了近代太虚大师又再提倡工禅合一,现在则有基金制度;未来,以原始佛教的供养制度,结合农禅、工禅生产而发展出适合现代的经济制度,例如:果菜园林、房租田佃、生产事业、佛书出版、书画流通、佛像法物、法会油香、经忏佛事、餐饮素食、推广社教、弘法赞助、参观门票、慈善服务、安单静养、互助标会、护法委员等,则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总之,佛教对钱财的看法是“非善非恶”,佛教并不完全否定钱财,黄金是毒蛇,黄金也是弘法修道的资粮,是一切佛化事业的基础。佛学院、禅堂、念佛堂、学校、医院、电台、杂志社等,都需要金钱才能推动。所以,金钱并不完全是毒蛇,佛经所谓“净财”、“善财”、“圣财”,只要能善用金钱来弘法利生,其功德比装穷学道更大,更有意义,更有智慧。是以佛教应该重新估定经济的价值,只要是合于正业、正命的净财,应是多多益善;只要能对国家民生、对社会大众、对经济利益、对幸福快乐生活有所增益的事业,佛教徒都应该去做。因为有钱并不可耻,贫穷才会招来罪恶。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