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卧具 “卧具”也是佛所制定的服具之一。为比丘六物之一。音译尼师坛。意译为敷具、铺具、坐卧具、坐衣、衬卧衣、随坐衣,即坐卧时敷于地上或卧具上的长方形布。这是为了防御地上植物、虫类,以保护身体及避免三衣、寝具受污损而作,因此具有护身、护衣、护众人床席卧具的作用。 释氏要览说:它的梵称叫做“尼师坛”。根本毗奈耶说:它的梵称叫做“尼师但那”。在有关的典籍里,义译时有把它译作“坐具”或“卧具”的,也有把它译作“敷具”或“随坐衣”的,也有简称做“具”的。五分律说:“为护身、护衣、护僧床褥故,蓄坐具”。 “具”的量度尺码,律制中规定为:“长佛二搩手,广(宽)一搩手半”。据禅林象器遇到身量高大的人,也准许向四边酌量放大裁制。 “具”的颜色,和袈裟同样地须要染成坏色。所谓“坏色”,也就是“染污色”。“具”的质料,应该使用旧布,用以破坏它的美观。 “具”的缝制方法,是用两重布料复叠一起,四边加贴布条缝制而成。据日本的无着道忠大师(禅林象器笺编著者)说:四边贴布,可能就是为了破坏它的美观。 “具”的用途,究竟是做甚么呢?唐代道宣律师认为:“具”是礼拜僧所用之具。 义净大师则说是:“具”乃坐卧所用,不宜敷地拜佛。——这两位古德的说法,他们各有依据。 按照律制:“具”也是比丘们所必须随身携带的用具。使用时应该自己展敷、自己收起,不应假手于人。携带时,折叠安置左臂袈裟之下,或放入衣囊之中。 至如礼仪上的“持具、展具、起具”的姿式,使用文字不易表白,最好有人来做“示范动作”。 道宣律师所撰戒坛图经曾经说道:“尼师坛如塔之有基,比丘受戒,即身是五分法身之塔”。若从这里体认,“具”还有另外一种神圣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杨曾文.中国佛教基础知识.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5. 2.郭预衡.中国文学史(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3.洪应明.菜根谭.西安:三秦出版社,2003. 4.陈义孝.佛学常见词汇.苏州弘化社印,2006. 5.黄夏年.佛教三百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6.张培锋.佛家礼仪.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4. 7.中国佛教协会.中国佛教(二).北京:知识出版社,1982. 8.衍慈法师.佛教仪规入门.莆田:广化寺流通处. 9.赖永海.中国佛教百科全书·仪规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10.王建伟.佛家法器.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4. 11.黄夏年.禅宗三百题.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 12.圣凯.中国汉传佛教礼仪.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1. 13.朱熹、陈澔注释.四书五经.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95.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