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丛林观 第四章 僧人服饰 第四节 卧具

第四节卧具 “卧具”也是佛所制定的服具之一。为比丘六物之一。音译尼师坛。意译为敷具、铺具、坐卧具、坐衣、衬卧衣、随坐衣,即坐卧时敷于地上或卧具上的长方形布。这是为了防御地上植物、虫

  第四节卧具

  “卧具”也是佛所制定的服具之一。为比丘六物之一。音译尼师坛。意译为敷具、铺具、坐卧具、坐衣、衬卧衣、随坐衣,即坐卧时敷于地上或卧具上的长方形布。这是为了防御地上植物、虫类,以保护身体及避免三衣、寝具受污损而作,因此具有护身、护衣、护众人床席卧具的作用。

  释氏要览说:它的梵称叫做“尼师坛”。根本毗奈耶说:它的梵称叫做“尼师但那”。在有关的典籍里,义译时有把它译作“坐具”或“卧具”的,也有把它译作“敷具”或“随坐衣”的,也有简称做“具”的。五分律说:“为护身、护衣、护僧床褥故,蓄坐具”。

  “具”的量度尺码,律制中规定为:“长佛二搩手,广(宽)一搩手半”。据禅林象器遇到身量高大的人,也准许向四边酌量放大裁制。

  “具”的颜色,和袈裟同样地须要染成坏色。所谓“坏色”,也就是“染污色”。“具”的质料,应该使用旧布,用以破坏它的美观。

  “具”的缝制方法,是用两重布料复叠一起,四边加贴布条缝制而成。据日本的无着道忠大师(禅林象器笺编著者)说:四边贴布,可能就是为了破坏它的美观。

  “具”的用途,究竟是做甚么呢?唐代道宣律师认为:“具”是礼拜僧所用之具。

  义净大师则说是:“具”乃坐卧所用,不宜敷地拜佛。——这两位古德的说法,他们各有依据。

  按照律制:“具”也是比丘们所必须随身携带的用具。使用时应该自己展敷、自己收起,不应假手于人。携带时,折叠安置左臂袈裟之下,或放入衣囊之中。

  至如礼仪上的“持具、展具、起具”的姿式,使用文字不易表白,最好有人来做“示范动作”。

  道宣律师所撰戒坛图经曾经说道:“尼师坛如塔之有基,比丘受戒,即身是五分法身之塔”。若从这里体认,“具”还有另外一种神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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