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丛林观 第一章 丛林清规 第四节 丛林制度 七、嗣法

七、嗣法 “嗣法”也称“传法”,是指弟子对师父所传佛法的继承,隋唐以后由于寺院经济的发展,佛教僧侣采取世俗地主的宗法传承方法,师父在传授佛法的同时,也把寺产传给嗣法弟子,此嗣法弟子

  七、嗣法

  “嗣法”也称“传法”,是指弟子对师父所传佛法的继承,隋唐以后由于寺院经济的发展,佛教僧侣采取世俗地主的宗法传承方法,师父在传授佛法的同时,也把寺产传给嗣法弟子,此嗣法弟子称“法嗣”。禅宗从初祖菩提达摩到六祖惠能大师都是采用“以心印心”的方式,以法衣和钵作为基本的得法信物。所传的衣指袈裟法衣,钵指食器。师父在临终前将衣钵传授给弟子,以此证明传法授受关系。据传弘忍传衣钵给惠能时,曾对惠能说当年达摩祖师来中国传法给二祖,恐世人不相信其师承关系,故传给他的衣钵为证明,因此之故,禅宗的嗣法便称为“衣钵相传”。

  后世的禅宗的传法,衣钵一般不再作为主要的明证,取而代之的是用法卷的形式来作为证明。法卷肇始于明代龙池幻有正传禅师,他年轻时,从江苏乘船逆江而行,至湖北荆州,本想去终南山习定,因患眼疾,又遭明·武宗灭法,隐住于荆州乡下的一个缝鞋匠家中数载。武宗灭法后,有一天,他问缝鞋匠,你去城里缝鞋,看见是否有出家人,答道:已看见,师说:我有一物要卖,货卖出家人,不卖俗人。说着从衲衣中打开背心一处。一块黄布上有四字“正法眼藏”,你明天进城放在担子前面。第二天,鞋匠照办,坐在城南门口做活,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癞头和尚”,一见此物,便问鞋匠,您这物从何处得来?鞋匠答曰:是住在我家的师父,今日要我卖给出家人,价钱由我师父面定。随后二人回到鞋匠家,这时幻有禅师坐在堂中,出家人随即三拜,幻有禅师就势按住那和尚的头,说:

  “好一个癞瓜”。那人休息二天,收拾背架接幻有禅师乘船而去江浙弘宗演教,续佛慧命。那个和尚名叫“密云圆悟禅师”。

  法卷有两种写法,传统写法为:封面为“正法眼藏,佛祖源法”八个大字。正文从释迦牟尼佛灵山拈花,迦叶尊者破颜含笑,始为西天初祖,至二十八祖达磨菩提,至慧能六祖一花开五叶,按五宗各宗的祖师传承顺序而写。如,传临济第四十、传曹洞四十、传沩仰第、传云门第、传法眼第,接着再写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护持,后书法派,佛历:岁次、年、月吉日,盖寺院及传法师父的印章。

  另一种写法是:“正法眼藏”大字写在黄绫上,从上诸祖备在传灯,兹不重出,略书近代,以表源流。传临济正宗第四十几世,空林堂上第几代,再写付法偈一首,某某禅人善自护持,后书法派,佛历岁次、年、月吉日,后盖寺院大印章,正法眼藏大印,传法师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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