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提心法(5)

(三)《七义论》云:「初后作二事。」每天早晨起来,应如是发愿:「今日中,一切身、口、意当不离二菩提心。」作是愿已,白天以正知正念如是摄持。夜间就寝时,要反省今日所作所为。如果发现了有违背菩提心之行为

  (三)《七义论》云:「初后作二事。」每天早晨起来,应如是发愿:「今日中,一切身、口、意当不离二菩提心。」作是愿已,白天以正知正念如是摄持。夜间就寝时,要反省今日所作所为。如果发现了有违背菩提心之行为,应立即痛加忏海,决定今后不再造罪,并祈求上师、三宝慈悲加持,令其清净。若确实没有违犯,应发猛利喜乐,并誓愿日后均能如是修持。
  (四)《七义论》云:「二境皆应忍。」如果在眷属和资财都圆满具足时,应如是思惟:这些有为法,皆如梦幻泡影,亦如镜花水月,全无真实,不可生憍慢心,当以此福报广造利他事业。如果事业衰败,身上了无一文时,也应思惟:这仍然是如梦如幻,无有真实,当取其衰败相做为逆增上缘,毫无怯弱心。
  (五)《七义论》云:「二事舍命护。」所谓二事者,是指总法三昧耶和别修心三昧耶。倘若没有这二种三昧耶,不论是今世或是后世,均不能得到安乐。所以应舍命守护。
  (六)《七义论》云:「当学三种难。」是说当烦恼初生时,很难发觉它,发觉后又很难制止它,或虽暂时制止了,却很难断除它。所以在烦恼初生时,应立即观照得明明白白,然后集中一切法善加对治,并设法断除它,为了使烦恼永不再生起,应当数数猛利地修学。
  (七)《七义论》云:「取三主要因。」修法之主要因缘有三:(1)遭遇良师;(2)自己能如理修学,(3)具足修法所须顺缘。倘若自己具足了这三种主要因缘,应当发猛利喜乐,并祈愿一切众生,都能具足这三种主要因缘。倘若自己缺乏这三种主要因缘,应当思惟此世界中,不知有多少众生,像我一样缺乏这三种主要因缘,以致得不到真实佛法,他们实在可怜。我愿他们缺乏此三种因缘之一切过失,全成熟在我身上,愿他们都能具足此三种因缘之圆满果报,并能至心修学佛法。
  (八)《七义论》云:「修三无失坏。」是说大乘一切功德,都是从恭敬师长中得到的,所以不应退失此恭敬信仰心,又菩提心是大乘法之心中心,所以修心应勇进不退;戒为无上菩提本,所以于大、小乘微细学处,都应守护不退。
  (九)《七义论》云:「成就三无离。」是说吾人身、口、意三业,不可须臾离开善法。
  (十)《七义论》云:「于境无党修,遍、彻底善习。」是说对于有情世间或器世间的种种境界,应无分别地修学;并能随内心所显现的境界,普遍地修学,对于一切佛法,不应只在口头说说而已,必须彻底地修学。
  (十一)《七义论》云:「于怨敌恒修。」对于任何敌对有情,或共住在一处,我从未恼过他,而他却来作损害的有情;或由夙习恶缘,我所极不喜欢的有情。在这些难生悲心之处,更应尽力去修习慈悲心。尤其在上师、父母面前,必须断除违害恼怒之心行。
  (十二)《七义论》云:「不依赖余缘。」是说修学佛法,决不依赖衣食无缺、无人非人作损恼、身体强健等顺缘具足。倘若顺缘不具足,也应由二菩提心门,取此不具足为逆增上缘。
  (十三)《七义论》云:「今当修主要。」从无始以来,我虽得过无量人身,却全无成就,白白的虚掷了。如今不当再蹉跎光阴,修法之枝末,应于此生修法之主要义。然而当如何择其主要呢?即应:
  一、在现前一切事务中,以修正法为主要。
  二、在修持和说法二事中,以修持为主要。
  三、在各种修持法门中,以修菩提心为主要。
  四、在由教理门修持中,以依上师教授,专精修习为主要。
  五、在诸威仪修持中,以坐榻专修为主要。
  六、在远离对境修持中,以修对治法为主要。
  修学者应如是抉择,奋力修学。
  (十四)《七义论》云:「不应颠倒。」颠倒有六种:
  一、不能忍受修法之苦,却能忍受降服怨敌,守护眷属等诸艰苦,这是忍颠倒。
  二、不想修清净正法,却迷恋世间财位,这是欲颠倒。
  三、不由闻、思、修三门领纳佛法甘露法味,却耽着于世间乐味,这是味着颠倒。
  四、于作恶者不修悲愍,反而于苦行者修悲愍,这是悲愍颠倒。
  五、对依靠我的人不令其修正法,却教他作增长世间财位之方便,这是教心颠倒。
  。六、于出世之乐善不修欢喜,见怨敌有苦而生欢喜,这是随喜颠倒。
  修学者应远离此六种颠倒,励力修习六无颠倒。
  (十五)《七义论》云:「不应间辍。」由于正法未获得正解,所以应远离时修时辍,当专心一意恒常修学。
  (十六)《七义论》云:「应坚决修。」是说修学者应断绝一切攀缘,于修心法门上,专一精进修持。
  (十七)《七义论》云:「观择令脱。」先观察自身以何种烦恼最重?然后集中一切对治法,勇励断除。过一段时间,再接触能生烦恼的地方,试试看烦恼会不会再生。如果又生起烦恼,应再用对治法断除。如是继续修持,直到烦恼完全不生为止。
  (十八)《七义论》云:「不应自恃。」如果自己认为对别人有过恩惠,或认为自己能长时勇猛修持,非常难得;乃至认为自己有智慧、有品德,如是等慢,都应断除。因为修爱他胜自,是绝无可傲慢之处。惹镇寺训说:「莫望于人,应祈于神(佛、菩萨)。」此话实有至理。
  (十九)《七义论》云:「不应暴戾。」如果别人在大众场合中污辱我、谩骂我,这时绝对不可以动怒;更不可以有残忍的报复行为。如今我辈等修学佛法,因未达修法扼要,以致全不能调伏我执。甚至还有人认为「忍耐比不上新生的肉能保护自己,适当的暴戾胜过那过份的让步」。这话不足为信。因为修习一切佛法,须能对治我执,否则即成过息。
  (二十)《七义论》云:「不轻喜怒。」是说不要因为芝麻小事,而轻易现出喜怒相,以致侵犯了朋友。
  (二一)《七义论》云:「莫著声誉。」是说为他人成办诸利益,或自己修习正法,都不应希求道谢和声誉。
  如是当竭尽全生,由根本、后得二门,善修二种菩提心法,直至获得圆满成就。

    结语

  《七义论》云:「将此五浊世,转为菩提道,教授甘露藏,从金洲传来。」是说在这劫浊、见浊、烦恼浊、众生浊、命浊等五浊恶世中,安乐缘少,人非人等损恼受苦缘多。恶缘交杂,即应以此作为修心之助伴。所以说,恶缘愈多,愈能增长善行,就像转毒药为甘露一样。这也是金洲大师的教授,胜过其他教授的地方。若能确实明白修心的道理,如理修持,则能生安乐城,这是所谓的修心相。因为由此可出生自他、世出世间一切安乐之故。假使能集中一切心力,令心法合一,如此励力善修其心,不出多久,自他义利都可得到圆满成就。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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