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菩提心法(3)

如果见到人或畜生时,应现前为他尽力饶益。倘若不能现前饶益,也应发猛利心,愿他离苦得乐,速当成佛。如是至心思惟,并加持诵。又应发愿:凡我今后所做的善事,都要饶益于他。 倘若是鬼神来作损恼,应如是思惟:从

  如果见到人或畜生时,应现前为他尽力饶益。倘若不能现前饶益,也应发猛利心,愿他离苦得乐,速当成佛。如是至心思惟,并加持诵。又应发愿:凡我今后所做的善事,都要饶益于他。
  倘若是鬼神来作损恼,应如是思惟:从无始以来,我一直是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我今将作酬报,把我头目髓脑,全部布施给他。于是观想剖开自己的身体,放在作损恼者的面前,并这样的对他说:「兹将我头目髓脑布施给你,随你意乐,任你饮食。」接著又观想:损恼我的鬼神,因吃我的肉,而息灭了饥渴,身心充满了无漏妙善,成就二大菩提心。以后对所有的食肉鬼神,都应如是布施自身,使他们全能得到饱满,并具足善乐。
  总而言之,一切过患都是我执所生,所以应观我执犹如怨敌,尽力去对治它;一切利乐都因众生而有,所以应观众生为亲眷,尽力去饶益它。朗日塘巴说:「我随展几许深法,一切过失都是自造,一切功德皆是有情所有。以此关要,除利胜施他,衰败自取外,别无所解。」
  2、以胜义菩提心转恶缘为菩提道
  《七义论》云:「乱境观四身,空护最为上。」我们应当明白,凡是依止烦恼以及内外情、器所生的众苦,都是自己内心错乱所显现,并无少许真实。在世俗中如是显现的,如在梦境里,见到火烧水漂等事而生的种种苦恼,全是由于在诸法无实中妄见真实的过患。在胜义中,这一切法都无所有。倘若观察烦恼和苦的自性,因而了知:一切法无所生,这是无生法身;因为是无所生,所以也就无所灭,这是无灭报身,由于是无生无灭,中间也是同样无所住,这是无住化身;又这些自体都不可分离,这是自性身。这种把妄境观成四身,是明白一切法都是四身的教授。
  又应思惟:这些来损害我的人,能劝我进修二菩提心,他们的恩德很大。因我远离了对治法,已发生烦恼却一无所知;他们这样的来警告我,一定是上师、本尊或佛、菩萨所化现。如果患了像癞痢一样的病,而生猛利苦时,应如是思惟:倘若我不患此苦,一定会堕入现法范围,乃至忘失正念;如今能因此而提起正念,一定是上师、三宝所化现的事业。总而言之,亲近师长无非是为了引生菩提心,如今依止此损害和众苦,也能令我生起菩提心。所以说,依止恶缘也能达成夙愿。
  (二)加行
  1、转恶缘为菩提道
  《七义论》云:「四行胜方便。」四行即是:
  (1)积聚资粮加行:当我们一有了苦,便马上想摆脱掉「这即表示我们不愿受苦,愿得安乐。既然想得到安乐,就应勤加积聚资粮。修习此法时,应先供养上师三宝,承事僧众,布施鬼神,由身、口、意清净三业,尽力勤修福德资粮;然后修皈依发心,于上师、三宝处供曼陀罗,并至心祈祷:「惟愿上师、三宝慈悲加持,倘若弟子病者善,请加持令病;倘若愈者善,请加持令愈;倘若死者善,请加持令死。」如是至心祈求,以断除希望和怖畏这二种妄心。
  (2)净障加行:既然不想受苦,就得赶快断除恶因,消灭业障。此法可由四力悔除:①破坏力,至心忏悔先前所造罪业。②制止力:发誓从今以后,纵使丧命也不再造罪。③依止力:皈依上师、三宝,发菩提心。④对治力:修习空性正见,持殊胜陀罗尼(如百字明
  咒等)
  (3)供魔加行:供魔施食后,至心表白云:「你来作我修菩提心之助伴,此恩最大。今后愿众生一切罪苦,都成熟于我身。」若不能如此做,则应施食,修慈悲心,告诉他说:
  「我将为你作现前和究竟的一切利益,请你不要阻碍我修法。」
  (4)供养护法加行:以食供养护法神后,至心祈求护法神息灭修法违缘,成办诸顺缘。
  2、取客缘为菩提道
  《七义论》云:「随现遇而修。」倘若遭到重病、魔害、怨敌等,而生猛利苦时,应忆念在这世界中,感生如是苦的,还有无量数的众生。他们蒙受此猛利苦,实在可愍。所以,愿他们一切众苦,全流入我身中。又应思惟这些能损害我的,都可作为修菩提心之助伴,有如师长激发我发菩提心一样,他们的恩德都很大。见到他人受苦时,应相续取他的烦恼众苦,全流入我身中。如果我和他人同时有猛利苦时.应至心祈愿他人的一切烦恼,全摄入我身中。
  像这样,能转恶缘为菩提道的一切方便,其目的全在消除希望与怖畏二心。如朗日塘巴说的:「究竟虽皆能至离希、怖之道,然于现时分为亲怨而修者,如正曲树。」

    四、明摄为一世修持 分二

  (一)《七义论》云,「总摄教授心,应修习五力。」五力者,是指牵引力、修习力、白种子力、破坏力、愿力。
  (1)牵引力:是说从现在开始,一直到今年、今生、乃至成佛,愿常不离二菩提心,数数引发其心。
  (2)修习力:是说要数数修习这二菩提心。
  (3)白种子力:是说为了生长菩提心,应尽力去积集资粮。
  (4)破坏力:是说在生起我执分别时,应立即思惟:从无始以来,由于这个我爱执,而遭受到无量大苦,就在今世,也因此而受苦造罪,虽想修习正法却不能如愿。这都是我爱执的过患,所以应当舍弃我执分别。
  (5)愿力:是说在行善事之后,应当发愿,愿从今生到成佛,生生世世永不离修习世俗、胜义二菩提心,愿随遇一切恶缘,都转为菩提道。在供养上师、三宝、护法,以及施食之后,也应如是发愿,并祈求加持,令所愿都能圆满成就。这五种力,就好像密宗里,摄持一切法为吽字的法门。
  那么,在临命终时,这五种力又将如何修持呢?《七义论》云:「大乘死教授,五力重威仪。」这是说明修持这个法门的众生,在临命终时,应如是次第修习五力:
  (1)修白法种子,将一切资具供养于上师、三宝大福田处,使内心全无耽着。
  (2)修愿力:在上师、三宝前供养七支,并猛利发愿说:「祈求上师、三宝慈悲加持,令我于中有时,以及在后世一切生中,能修习二菩提心,并能值遇开示此修菩提心法的上师。」
  (3)修破坏力:当作如是思惟:过去因我执而遭受无量苦;往后如不舍弃我执,仍然得不到安乐,现在也是因爱执此身而感受痛苦。倘若详细观察,就能了知吾人身心如幻,没有实体,全无可执着之处,所以应励力断除我执。
  (4)修牵引力:应当频频生起欲乐,祈愿在中有时,也能继续不断的修习此二菩提心。
  (5)修修习力:应当时时记住前面所修二菩提心的道理。
  威仪者,是说在临命终前,应当右胁向下,左手托颊,以小指端塞住右鼻孔,从左鼻孔出气。然后先修慈悲心,顺着出入息修二取舍,再思惟一切生死、涅槃、起灭等种种法,都无有真实,这些全是内心错乱所显现。而这内心亦无真实,有如虚空法界,所以也不应执着。应如是修习菩提心,于安详中死去。临终之教授,虽然有很多法门,但没有比这个法门更殊胜的了。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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