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士全书》中记载:
清朝康熙年间,桐城的儒生姚东朗,儿子十岁时得了重病,奄奄一息。
父母可怜孩子,问他:“你真的没缘份做我儿子吗?”
孩子忽然用北方话说:“我是山东的某某出家人,曾积累了三十两金子,师兄见后起贪心,把我推入水中。我当时向观音菩萨呼救,只见大士说:‘你命该如此,这是前世的罪孽。’这样,我就被淹死了。
地方上有人将此事上报官府,你当时身为县令,收取了师兄贿赂的三十两金子后,平息了此事。我因为沉怨未洗,就投胎作你弟弟,就是你已死的弟弟姚嵩绍。追随你二十多年,一直没有讨还债务,因此死后又转为你儿子。十年以来,你已还清了三十两金子。我要走了,只是你家有一根柱杖,我很喜欢,可以烧了送给我。
我的师兄也因讨债而投胎为你的大女儿,她嫁到溧阳县潘家,即将生产。我死后就投生为她的胎儿,索取命债。”
由此公案可知,六亲眷属无不是前世的怨家,为了讨债才来投生。未说破时,以为眼前、身边的人,都是自己的亲人;被明眼人点破后,才知前后左右都是怨家债主。所以,有何必要对前世的怨家格外贪执爱惜呢?
及如前说无定过时,一切亲怨速疾变改所有道理,当善思惟,由此俱遣贪瞋二心。
而且,对前文中士道所说亲怨无定过患,一切亲怨迅速改变的道理,应当善加思惟,由此能够同时遣除贪嗔二心。
以前,印度的嘎达亚那尊者,到一位施主家中化缘时,看到施主怀抱着儿子,津津有味地吃着鱼肉,有一条母狗跑过来啃食骨头,他就用石头打狗。
尊者以神通观察,发现那条鱼原是施主父亲的转世,那条母狗是他母亲的转世,前世杀害自己的仇人转为儿子来偿还宿债。见到这种情形,尊者感叹说:“口食父肉打其母,怀抱杀己之怨仇,妻子啃食丈夫骨,轮回之法诚稀有。”
因此,轮回中的一切都是无常,亲不是恒常之亲,怨不是恒常之怨。世上没有固定的亲怨,目前的敌人曾是最亲密的朋友,目前的亲人也是昔日最可恨的仇敌。
《修行地道经》说:“当发行慈心,念怨如善友,展转在生死,悉皆为亲族。譬如树生花,转成果无异,父母妻子女,宗亲亦如是。其行慈心者,等意无憎爱,不问于远近,乃应为大慈,等心行大哀。”(应发起慈心,念怨敌如善友,在生死中辗转投生,都曾作过自己的亲属。就像树木生出了花朵,花朵又转成了果实,父母、妻子、宗亲也是如此,彼此之间的关系一直不断在变换。行持慈心的人,应当心意平等、远离憎爱,不问疏远、亲近,都要一视同仁。这才是大慈心,才是以平等心行持大哀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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