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西彭措堪布:真实修行平等舍心的五种道理(3)

那么,修习哪些法门能断除对有情贪嗔不平等的心态呢?具体是修两种事。 就有情者,谓念一切欣乐厌苦皆悉同故,缘于一类执为亲近而兴饶益,于他一类计为疏远,或作损恼或不饶益,不应道理。 对有情方面,应当思惟:
 
那么,修习哪些法门能断除对有情贪嗔不平等的心态呢?具体是修两种事。
 
就有情者,谓念一切欣乐厌苦皆悉同故,缘于一类执为亲近而兴饶益,于他一类计为疏远,或作损恼或不饶益,不应道理。
 
对有情方面,应当思惟:因为一切有情都同等希求安乐、不愿受苦,所以将有情分成两类,对一类执为亲近而作饶益,对另一类计为疏远而伤害或不作饶益,这非常不合理。
 
譬如:冬天街上有十人缺少衣食,他们平等希求得到温暖,若认为其中五人是自己的亲友,而赶紧给他们送棉衣、送热汤,让他们住在温暖的房间里,认为另外五人是陌生人,即使他们踡缩街头,身体冻得发紫,也不去关心照顾,这是很不应理的。或者很多人中毒时,自己只为关系亲密的人解毒,而舍弃另一类人,这是违反道德仁义的。
 
所以,想到普天下的众生都平等希求离苦得乐,自己应当平等给予众生安乐,拔除他们的痛苦。
 
就自己者,当作是思:从无始来于生死中,未经百返为我亲属,虽一有情亦不可得,于谁应贪,于谁当瞋?此是《修次中篇》所说。
 
对自己方面,应当思惟:无始以来在生死当中,没有一个有情不曾百次作过我的亲属,既然都是亲人,对谁应贪对谁应嗔呢?这是《修次中篇》中所说的。
 
比如,可以思惟:一切有情都曾无数次作过母亲,曾经为了养育自己而耗尽心血。虽然母亲们由于转世而改变了形相,但她们曾是自己的母亲,曾给予过的慈爱,永远不应因转世而抹杀,就像今世的母亲虽然年迈衰老,但我们始终不能舍弃执她为母亲的心。既然都是前世的母亲,为什么要对其中一部分贪执,而对另一部分嗔怒呢?如此心不平等,没有任何道理。
 
或者思惟:一切有情都曾无数次作过自己的子女,虽然他们漂泊在轮回中,自己也已忘却他们前世的音容笑貌,但他们都曾是自己百般慈爱过的骨肉,为什么要厚此薄彼呢?所以,应平等关爱天下一切有情。
 
又于亲属起贪爱时,如《月上童女请问经》云:“我昔曾杀汝一切,我昔亦被汝杀害,一切互相为怨杀,汝等如何起贪心?”
 
对亲属生起贪爱时,就像《月上童女请问经》所说:“我往昔曾杀害你,我往昔也曾被你杀害,所有人彼此互为怨敌,彼此杀害,你们怎么会还生贪心呢?”
 
以下引公案说明:
 
往昔,藏王赤松德赞的女儿莲明公主,十七岁时不幸夭折。藏王便问莲花生大士:“我女儿莲明公主看来是个宿业清净的人,她有幸遇到您们这些如真佛一般的大智者、大译师,为什么这样短命呢?”
 
莲师解释说:“莲明公主不是因为宿业清净而转生为你的女儿。这是因为过去我和你以及菩提萨埵曾转生为三个劣种人的儿子,一起修建夏绒卡绣大塔,当时,莲明公主是只毒黄蜂,它叮入你的血管,无意之中被你捏死。因为这个命债,它才转世作你的女儿。”
 
法王赤松德赞是真正的文殊菩萨,连他都有由过去怨业转生而来的子女,何况我们一般的凡夫呢?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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