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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居士著:圆因老法师(二)(7)

[49] 见《佛光大辞典》,页4278。 [50]《佛祖统纪》卷三十七、《佛祖历代通载》卷九 [51]〈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师放生碑文第二十一〉,《国清百录》(卷2) T46, p0801c。 [52] 三月己丑。诏天下州郡各置放生池。冬十

  [49] 见《佛光大辞典》,页4278。
  [50]《佛祖统纪》卷三十七、《佛祖历代通载》卷九
  [51]〈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师放生碑文第二十一〉,《国清百录》(卷2) T46, p0801c。
  [52] 三月己丑。诏天下州郡各置放生池。冬十月升州刺史颜真卿。撰有唐天下放生池碑铭并序曰。皇唐七叶我乾元大圣光天文武孝感皇帝陛下。《佛祖历代通载》(卷13) T49, p0599a。
  [53] 《放生仪轨戒杀放生嘉言合刊》,(台北:佛陀教育,1990),页23—26。
  [54] 《释门自镜录》 (卷2) T51, p0824b。
  [55] 《万善同归集》 (卷2) T48, p0981c。
  [56] 《菩萨戒本疏》 (卷2) T40, p0676c。
  [57] 《庐山莲宗宝鉴》(卷6) T47, p0332c。
  [58] 《梵网经菩萨心地戒品》T24, p1004b—1005b 。
  [59] 《大乘入楞伽经》卷六,T16, p624a 。(大一六·六二四上)。
  [60] 《大唐西域记》:‘昔此伽蓝习玩小乘。小乘渐教也。故开三净之食。而此伽蓝遵而不坠。其后三净求不时获。有比丘经行。忽见群雁飞翔戏言曰。今日众僧中食不充。摩诃萨埵宜知是时。言声未绝一雁退飞。当其僧前投身自殒。比丘见已具白众僧。闻者悲感咸相谓曰。如来设法导诱随机。我等守愚遵行渐教。大乘者正理也。宜改先执务从圣旨。此雁垂诫诚为明导。宜旌厚德传记终古。于是建窣堵波式昭遗烈。以彼死雁瘗其下焉。’《大唐西域记》 (卷9) T51, p0925b。
  [61] 为佛前生菩萨行之一。其因缘出自金光明经卷四流水长者子品。依经所载,长者子曾伴二子水空、水藏游行城邑聚落,至一大空泽中,见有一池,其水枯涸,池中之鱼为日所曝,将为鸟兽所食。时长者子生大悲心,乃寻树枝覆之,并借二十大象运河水,池中之鱼得以再生。更对池中之鱼施与饮食,复使之闻佛名、佛法。其后长者子于家中集宾客,设飨宴,尔时大地突然震动,十千鱼同日命终,共转鱼身,生忉利天。时长者子醉酒,露卧楼屋上,见十千天子来置无数真珠、璎珞于其四边,更散天华以报旧恩。佛说此因缘终,谓流水长者子即今我身,水空即今之罗侯罗,水藏即今之阿难,十千鱼即今之十千天子。见《佛光大辞典》页3865。
  [62] 《合部金光明经》 (卷7) T16, p0396a。
  [63] 〈沙弥救蚁子水灾得长命报缘〉《杂宝藏经》 (卷3) T04, p0466c。
  [64] 《六度集经》:‘鳖主知菩萨有普慈之德尚济众生。财富难数贵贱无违。答曰。百万。能取者善。不者吾当烹之。菩萨答曰。大善。即雇如直持鳖归家。澡护其伤。临水放之………鳖人语曰。吾受重润。身体获全。无以答润。虫水居物知水盈虚。洪水将至必为巨害矣。愿速严舟。临时相迎。’《六度集经》(卷3) T03, p0015a。
  [65] 《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 (卷1) T14, p0407c。
  [66] 《大智度论》 (卷13) T25, p0155c。
  [67] 《宝王三昧念佛直指》 (卷2) T47, p0368a。
  [68] 《往生集》(卷1) T51, p0133b
  [69] 《往生集》:‘杨嘉祎字邦华。泰和人。世家子也。年十三持不杀戒。蚤虱无所伤。二十三肄业南雍。俄疾作。以万历乙巳仲冬十九日卒。卒之先梦游地狱。见地藏大士于冥阳殿。觉而放诸生命。延僧诵经念佛。谓人曰吾将逝矣。青莲花现吾前。得非净土境乎。遂昼夜念佛不辍。命息烛曰。汝辈假烛为明。吾不须烛。常在光明中耳。问何所见。曰莲开四色。问见弥陀否。曰见弥陀现千丈身。问观音。曰身与弥陀等。问势至。曰不见也。言讫忽跃起拈香。连声语曰。弥陀经功德不可说。不可说。不可说。吾已得上品矣。寂然而逝。’《往生集》 (卷2) T51, p0149a
  [70] 刘小如、齐如,〈台北市民众放生行为研究报告〉,《中华民国野鸟学会年刊》,7:59—64(1998—1999),页60。
  [71] 于君方,〈戒杀与放生——中国佛教对于生态问题的贡献〉,《从传统到现代——佛教伦理与现代社会》,(1990),页137。
  [72] 〈保护野生动物,市府提‘三不’盼民众‘不吃、不养、不放生’部分宗教团体难配合〉记者张仁豪/台北报导/联合报/1991/11/11。
  [73] 详见《中国时报》,2002年12月17日,陈俊雄/树林报导(地方新闻)。
  [74] 〈狂犬梦魇-你是不是帮凶乱养宠物/随便放生走私动物〉赵永清/立委(北县中和),联合报,1997/04/26,版次 11
  [75] 〈放生小心触犯公共危险罪〉,本报记者林河名,联合报,1997/03/24,版次 3。
  [76] 详见《中国时报》,2003年01月07日,(地方新闻:大雪山林道 猎鸟人横行,林淳华/和平报导)。
  [77] 详见《中国时报》,2002年12月22日,叶明宪/鹿谷报导(地方新闻)。
  [78] 1月5日台视新闻,澄清湖将清除底泥宗教团体为湖中鱼超渡请命,但隔天1月6日,澄清湖内鱼群决定不外移,黄佳境/高县报导。
  [79] 详见《中国时报》,2003年01月06日,黄佳境/高县报导(地方新闻)
  [80] 〈放生大浩劫/河川湖泊‘原住民’慢慢不见了〉,简宗石/贸易商(台北板桥)/联合报,1993/08/18,版次 11。
  [81] 刘小如、齐如,〈台北市民众放生行为研究报告〉,《中华民国野鸟学会年刊》,7:59—64(1998—1999),页61。
  [82] 圆因编,《放生问答》,台南:和裕出版社,2001年,页15—16。如‘金光明经’流水长者子品中,佛陀昔为流水长者子,不忍上万条鱼干涸死亡,急遣二十集大象负水济鱼,活鱼性命,并为上万条鱼说法念佛,上万条鱼得此功德,当日命终,众鱼尸体积聚池畔,神识往生忉利天,享无极之福!有经为证:‘尔时其地,卒大震动,时十千鱼,同日命终,既命终已,生忉利天。’
  [83] 本文中国时报时论导广,傅志男24日媒体报场刊载于2002—10—25。附注:91.11.23下午,上个月放生大会的主办单位在旗津海滩又办了第二场佛教的放生大会,据当天在现场的民众表示,放生的动物有鱼、龟、‘小鸡’、‘小鸭’、‘兔子’、‘小猪’!高雄市教师会生态教育中心执行长表示,先不问鱼是淡水鱼或海鱼,也暂不问龟是‘陆龟’或‘海龟’,,我实在不明白要这些动物如何在海里或海边生活,不是要放‘生’吗?为何被人类抓走?是贩卖这些动物的人吗?是附近活动的人吗?还是放生的人呢?
  [84] 释圣严,《学佛群疑》,台北:法鼓文化,1980。
  [85] 《国清百录》(卷4) T46, p0822c。
  [86] 〈狮潭新店溪溪鱼黄蛆病比例高-疑与民众任意放生溪鱼有关〉,记者刘荣春,民生报,2002/11/08,未做考察生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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