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不是杀戮动物的理由(8)

[ 五柳村编者注:辛格并不是自然科学家,他在这里说明中国环境的破坏是因为要生产更多的牛肉,没有事实也没有科学上的根据。他这本《动物解放》也不是在普及科学,不知怎的被归入科普读物,他也成为科普作家。在美
[五柳村编者注:辛格并不是自然科学家,他在这里说明中国环境的破坏是因为要生产更多的牛肉,没有事实也没有科学上的根据。他这本《动物解放》也不是在普及科学,不知怎的被归入科普读物,他也成为科普作家。在美国或澳大利亚,倒没有得到这个头衔。]

显然,这并不是在书斋里作纯学术性的讨论,科技部的官员删去这些文字,也证明他们有所感觉。然而,又为什么还要大肆推崇?果真按照他这一套理论推而广之,中国还要不要发展畜牧业、养殖业?能有效地治病救人的牛黄、狗宝、鹿茸都是犯罪的证据,北京烤鸭也该取消,延伸下去什么丝绸之路也不要提了。』

 

解读:

当年美国解放黑奴,也不见得美国因此而受损失。“损失”最大的不过是奴隶主而已。若说养殖户要吃饭,难道奴隶主就不要吃饭啦?

原文:

『 四有新人说你这是没有读懂,但你既然主张动物与人平等,有它的动物权,就必然是这种发展,事实上也已有人用“动物权”高于主权在进行干涉。而且也有人在争取将以生命为中心的环境立法。中南林学院法学院周训芳教授在论环境权的本质中反驳了这种荒谬的观点,并告诉我们:我国环境立法坚持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立场,而没有考虑人类以外的其他有生命物种的环境权。从国际环境法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19726月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第一次从环境科学的环境概念中引申出了“人类环境权”这个概念:“人类既是他的环境的创造物,又是他的环境的塑造者,环境给予人以维持生存的东西,并给他提供了在智力、道德、社会和精神等方面获得发展的机会。人类在地球上的漫长和曲折的进化过程中,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即由于科学技术发展的速度加快,人类获得了以无数方法和在空前的规模上改造其自然的能力。人类环境的两个方面,即天然和人为的两个方面,对于人类的幸福和对于享受基本人权,甚至生存权利本身,都是必不可少的。”也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权立场。所以推行什么“动物解放”决不是什么纯学术问题, 』

解读:

看来,二战时期纳粹分子在集中营里的暴行、侵华日军对中国人的屠杀都是天经地义的,因为这些行径符合他们各自的“XX中心主义”吗!

合法的并不能保证就是合乎道德的。例如,当时的侵略军在他们自己的国家是合法的。再例如,奴隶制度、君主制度,在当时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也是合法的。

法律亦会随着时间和场合而变更:死刑过去在英国是合法的,但现在已不是了——然而在其他很多的国家却仍是合法的。因此法律并不能真正地帮助我们辨别死刑究竟是对或错。

显然,法律并不是建立我们道德标准的可靠基石。

希腊哲学家什鲁达克(Plutarch)曾不失痛心地说:“我只要一想到就会觉得震惊,到底是什么样的欲望让人类开始吃死尸肉,又是什么样的动机造成人类非要用动物的肉来养肥自己不可。想想看,不久之前你还听到这些动物哀号、咆哮,并看到它们清澈的眼睛在注视着你……人啊!为什么辜负大地的美意,难道她提供给人们的食物和养分还不够吗?难道人们不觉得大地赐给我们的蔬果和被残杀的动物鲜血混在一起是一种很羞耻的事吗?我们称狮子、老虎、蟒蛇这种肉食性动物‘野蛮、凶残’,但是它们残杀别的动物只是为了生存。人类却是为了不必要的虚荣和罪行而去残害别的动物!”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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