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宏满:如何使慈善事业成为和谐社会发展的催化剂(2)

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仍然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据了解,中华慈善总会所获捐赠的70%都来自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内地个人的捐赠不到15%。而我


相对于欧美发达国家的慈善事业,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慈善公益事业仍然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孩子。据了解,中华慈善总会所获捐赠的70%都来自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内地个人的捐赠不到15%。而我国企业参与捐赠慈善事业的只占1%,在美国,对慈善事业基金会的捐献主要来自百姓,他们的捐赠占全国总捐款的85%,企业和富人的捐赠仅占15%。75%的美国人都乐善好施,30%的善款是直接从工资中划出的。2005年,美国人的慈善捐赠款项高达2603亿美元,人均捐款近900美元;年收入一万美元以下的家庭捐献了收入的5.2%,年收入十万美元以上的家庭,捐款占收入的2.2%;而大富豪们的捐赠往往数以十万、百万、千万、上亿、上百亿美元计。今年美国的第二大富翁也是世界第二富的‘股神’巴菲特,向六家慈善基金会一共捐出了370亿美元,其中300亿美元捐献给盖茨基金会,在全世界引起轰动和赞叹。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已决定在未来两年退出微软公司的高层管理,把主要身家和精力倾注于盖茨基金会,在美国和全球经营卫生和教育慈善事业。届时盖茨的慈善捐献将会超过巴菲特的370亿美元的捐款。所以很多美国富豪都愿意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用作慈善公益。与国外相反,我国先富起来的富豪对社会的回报却不那么尽如人意,许多富人只用财富界定自己的地位,没有任何精神传统对其穷奢极欲进行制约。当然,中国富人不愿捐赠不仅只是体制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怕惹麻烦。我接触到很多企业家、老板,和他们谈及慈善的问题,他们认为捐赠是小事,怕惹麻烦是大事。例如有些富人,本来想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做些贡献,但心理又害怕政府和别人对他的财富产生怀疑,更怕人家敲诈、勒索、绑架、杀害等,给自已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必须制定有关政策法规来保障捐款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外国民众参与慈善事业的广泛度在世界上独一无二,外国巨富对慈善公益事业捐赠数额之巨大,对慈善基金会事业之热衷也是独一无二,外国慈善事业的成熟和规模也是独一无二,外国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推动也是独一无二的。这的确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借鉴。只有好好学习和借鉴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可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



三、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慈善事业



很多人对慈善事业的理解仅仅限于传统的一时“行善”,很少把它当一项社会事业来做。中国现有的辞典中都没有“慈善家”的词条。前些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有相关的“慈善事业”的词条,释义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色彩,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而与此相对,《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慈善基金会”条目的释义是:“一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由捐赠人提供财产并由它自己的职员进行管理,以其收入服务于对社会有益的目的。”《大美百科全书》“慈善事业”条目的释义是:“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它借由金钱的捐助和其他服务,来提升人类的福祉。”关于“慈善事业”的理念,褒贬相差竟如此之大!
  加强对发展慈善事业的舆论宣传,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慈善宣传是普及慈善知识、提升慈善理念、弘扬慈善文化的有效手段,也是发展慈善事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政府推动及部门间协调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意义,宣传“团结互助、扶贫济困、关爱奉献”的慈善精神,宣传乐善好施的先进典型,使更多的人形成慈善意识,支持慈善行为,关心慈善事业,营造社会关注、各界支持,人人关心、大众参与,支持慈善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乐善好施、扶困济贫,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和美德。把这一传统美德发扬光大,提升到慈善事业和社会公正的高度,建议应在小学、中学开设有关慈善、义工向爱心等方面的公民社会课程,培养学生的慈善公德意识和素质,使他们成人后都能自觉地投入慈善事业。只有倡导全民积极参与,中国的慈善事业方能日益兴旺发达。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大众传媒都要把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当成自己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要运用灵活多样、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慈善精神和对慈善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营造慈善热点,激发社会各阶层人士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慈善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一些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慈善活动,通过提倡慈善事业,来弥补社会的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通过活动来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慈善事业、奉献慈善事业的自尊感和荣誉感。

不无遗憾的是,我们国家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和推进是比较滞后和被动的。直到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才第一次把发展慈善事业提升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在2005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时,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才第一次写进了政府“支援发展慈善事业。”今年3月,全国人大又通过“十一五规划”,明确写进了“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活动。”姗姗来迟的中国慈善事业的春天才刚刚开始,预示着慈善事业的春雨开始滋润久旱而渴望慈善的神州大地。

党和政府对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视与日俱增。许多专家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发达的慈善事业,因为它不仅能弥补政策的缺漏,还具备维系社会健康、协调发展和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公德等多方面的功能。通过健全慈善法律法规,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新的“慈善”理念植根在人们心中,让我国的慈善事业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从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角度来看,全面而良好发展的慈善事业,是社会健康发展、稳定和谐的助推器和平衡器,为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作出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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