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离授丹法与吕洞宾,其法能点铁成金,可以济世。洞宾随问:“所炼金最终会变化吗?”钟离答道:“五百年后,会恢复原质。”洞宾说:“如此会害五百年后的人,非我所愿。”钟离叹道:“修仙要集三千功德,你此一念心,三千功行已圆满矣。” 又造作恶业时,如果烦恼心猛厉持久,那么造业力就很大。在诸多烦恼中,尤以嗔心的业力为强。《入行论》说:“千劫以来所修积的布施、供养佛陀等,这一切善行的功德,一次嗔恚就可将它完全摧坏。”对同梵行者生嗔,比对常人为重,而对菩萨生嗔又比对同梵行者为重。《三昧王经》云:“若一于一作害心,持戒闻法不能救,静虑及住阿兰若,施与供佛不能救。”《入行论》云:“如此胜子施主所,设若有发暴恶心,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劫。” 《金刚经》说:“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在布施有情之中,正法布施超胜于财物布施,而对佛的供养之中,正行修法的供养超胜于财物供养。余事之中造作何事其业力为大,可以此类推。 在《金光明经》中,对法施与财施在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一者,法施能让自他都得利益,财施不然;二者,法施能令众生超出三界,财施则不出欲界;三者,法施利益法身,财施能长养色身;四者,法施增长无穷,财施必有竭尽;五者,法施能断无明,财施只能伏贪心。如是二者在利生方面有深与广、暂时与究竟等的差别,所以法施要胜过财施。而同样是法施,传讲的法有人天善法、小乘四谛法、大乘菩提心法、般若无相法,以及密乘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顶乘大圆满法等等的差别,由于诸法利生的功效、速度相差迥异,所以法布施的功德力也随之而有大小不同。对根机相应的众生传讲愈深的法,其功德力也愈大,因为法愈深,对众生的利益也愈直接、究竟。 《成实论》将法施分为三品。下品法施说布施法,不说智悲,中品法施传讲持戒,上品法施说智悲。因为说智悲教人能够断除二障,出离生死,速成菩提乐果,即使只能宣说小乘,教化一人会作观,生空性解,依之行持,即便暂时没有得道,也胜过教化整个阎浮提中的所有众生令其行持十善,因为此信解之人,能解能修圣道,已种下解脱的胜因,将来必定会得到涅槃的果位。
众生造业,都由多生累劫的习气推动,在哪方面的串习时间长、次数多,以其深重的串习,哪方面造业感果的力量自然就会变得强大。如四川人喜欢辣,上海人喜欢甜,就是因为从小就开始熏染,如是日积月累地串习,就养成了坚固难移的习气,吃辣、吃甜的业力就很粗猛,以致非吃辣、吃甜不可。这个例子可以推广到众生的一切善恶业方面,道理是同样的。 所以想要善业力大、感果迅速,就必须每日策励精勤,常行善法,由少而多,自卑而高,德不积不崇,功不累不大。象农夫渴望秋天的丰收,而早出晚归,勤作不息,精心护理庄稼,同样,我们行善也应如是坚持不懈地积功累德。道家说:累积一千三百善,可成就天仙的果位;累积三百善,可成就地仙的果位。《太上感应篇》说:“吉人语善、视善、行善,一日有三善,三年天必降之福;凶人语恶、视恶、行恶,一日有三恶,三年天必降之祸。胡不勉而行之?”佛家讲以因地芬敷万行来庄严果地万德。这都是讲要得到果地的受用,必须要有善行的积累。如果每个人都能好善如好色一般,口诵心惟,持之以恒,串习不已,向上的善业力自然会越来越强,这样就有力量突破顽固的宿业障锢,从而升华自己的人生境界。 昔有莆田林氏老母,乐善好施,常作粉团布施给人,凡有索求当即给予,毫无厌倦之色。有一仙人化为道人,每晨都来索食六七团,老妇日日与之,这样三年如一日地行施。仙人知其布施心虔诚,就告诉她:“我吃了你三年的粉团,应当报答你的恩德。你府后有一块地,若将阴宅安葬于此,后代子孙中封官授爵者,会有一升麻子的数目那么多。”老妇死后,其子按照所指示的地方而安葬,初世子弟就有九人登第。之后累代显贵,福建民间遂有“无林不开榜”的美谈。 宋镇江太守葛繁,每日行持几件善事,四十年坚持不废,有人请问,葛繁说:“我没有什么奇特之处,只是每日力行一两件利人的善事。”因指座间的踏子说:“比如此物放得不正,就会蹙人的脚,我就将它放正。如人口渴施予杯水,这都是利人的事。上至卿相、下至乞丐,谁都可行。只不过行之悠久,方能有所利益。” 以上依五门宣说了善恶力强之业。另外,对善恶业,无著菩萨在《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曾讲,以下六种情况,造业尤为严重: (一)加行方面,由猛厉的贪嗔痴三毒或由猛厉的无贪、无嗔、无痴而发起的诸业;(二)串习方面,即指恒常亲近修习,数数修习善恶二业;(三)自性方面,即指身(杀生、不与取、邪淫)语(妄语、离间语、粗恶语、绮语)七支,前前比后后更重,而意三支(贪、嗔、邪见),后后比前前更重;(四)事方面,即指对于佛法僧等严厉对境损害或者利益;(五)所治方面,即是乃至命存,一向受行不善之业,未曾有一次受行善法(如邪教徒为邪见所使,所作都是不善。);(六)所治损害方面,即是永远断除诸不善品,令诸善业离欲清净(如诸圣者)。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