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禅宗在本体论、方法论上对文艺美学的启发 禅宗的本体论,认为最高存在的“本体”是“真如”;最真实不虚的、永恒的“佛性”就是众生本有的“我心”。禅宗的方法论,就是要求“直指心源”,顿悟一念。“真如是念之体;念是真如之用”(注:《坛经》第17节。)不靠菩萨外力的救度,也无须离尘世,苦修行,而要靠“各于自身,自性自度”(注:《坛经》第21节。)的顿悟未被污染的清净“本心”(注:《坛经》第31节。),靠“心开悟解”(注:《坛经》第28节。)本净的“真性”和“本性”(注:《坛经》第16节。)禅宗,不论顿渐,“皆立无念为宗,无相为体,无住为本”(注:《坛经》第17节。)。“见本性不乱为禅”,“外离相曰禅,内不乱曰定”(注:《坛经》第19节。)。排除一切计较、执着、烦恼的妄念和杂念,进入直觉的内省,参悟清净的“本性”,这是“真如”的第一义。这是无限丰富的,不可言说的,非逻辑概念可以确定表述的,只能通过禅悟(静虑、直觉)去直接体验。 “妙悟要穷心路绝”(注:《大正藏》卷48《无门关》。),即杜绝一切愚迷心路。“妙悟在于即真”(注:东晋僧肇:《涅槃无名论》。),对待“真如”,要“真参实悟”。“真参就是要在不落言诠、寻思、拟议处用功;实悟,必须悟在无所得处”(注:正果《禅宗大意》九。)。“真如”是“虚通寂静,明妙安乐”的空无境界(注:唐断际禅师:《传心法要》。)。它不是绝对的空白,而是包容万物,但又不是任何一物。在哲学中,它类似于柏拉图和黑格尔说的“理念”,把寓于个别单一之中的“普遍”与“理念”抽象成离开单一又与单一并列。妙悟,就是通过直觉顿悟,见性成佛,达到无念虑、无执著、无绊累、无法相的本心清净境界,无限自由自如的精神境界。 靠直觉体验去意会,不靠语言文字、逻辑概念去直说,才能感悟到无限丰富多彩、活泼流动、生机盎然的自由境界。“智与理冥,境与神会”,这就犹“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注:《五灯会元》卷19;卷3《南岳怀让禅师》;卷1。)。离开感觉体验,任何逻辑说明、文字概念都不能让人真正感受到水的冷暖。文艺要动人以情,离开形象直觉,任何文字概念逻辑直说都是无济于事的。文艺要让人在动情的审美感染中悟得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决非局限于认识所写的文字表面内容。在这两点上,它与禅宗是密切相通的。 我认为,禅宗给文艺美学最重要的启发有两点: 第一,文艺和审美的本体就是使人感悟到无限丰富、生气流动、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产生灵府朗然、快感心悦、神愉、志畅的审美感受。它不同于禅宗的是,文艺表现的审美感情,背后有理性融铸在其内;其中渗透交织着趣味、观点、理想和意志等,并非空无一切。审美感情的源泉在于社会生活。文艺作为社会意识形态,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但,文艺审美同时又是超越物质功利欲求的。它不离感性生活,但又不是局限于、停留于感性生活现象本身,又是要通过对感性生活现象的再体验去追求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这和禅宗不离“挑柴担水”等感性生活,却又不局限、停留于此,而要体悟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是相通与一致的。 第二,这种精神境界,不是文字语言和逻辑概念所能直说的。按禅宗的话,就叫“说似一物即不中”(注:《五灯会元》卷19;卷3《南岳怀让禅师》;卷1。)。所以,“微妙法门,不立文字,教外别传”(注:《五灯会元》卷19;卷3《南岳怀让禅师》;卷1。)。如果把它直说成某一确定的概念,就会“死于句下”。 为什么不能直说?康德说得好:“审美意会就是想象力里的那一表象(意象)。它生起许多思想,而没有任何一个特定(确定)的思想,即一个概念,能与它相切合。因此,没有言语能够完全企及它,把它表达出来。”(注:康德:《判断力批判》上卷,第160页。商务印书馆。)因此这种精神境界,只能通过饱含情咸、并诉诸直觉体验的形象体系,才能暗示、象征、启迪、感动接受者,使之感悟到形象体系蕴含的、没有直接表现出来的“象外之象”和“味外之旨”,“言外的不尽之意”,诱导人们去寻求那包含有终极关怀意义的审美价值,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 禅宗与文艺有异有同。其差异显:禅宗悟道舍筏,不要文字和形象。文艺不能“得意忘形”。得意之时和之后,仍然欣尝和回味其形象的美。“象外之象”和“味外之旨”,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还是有赖于这些形象的启迪、诱导、传达、暗示,永远离不开文字、语言、线条、音响等构筑的形象。但,文艺与禅宗精神仍然有深刻的相通相同之处:都不能靠语言文字、逻辑概念直说,不能“死于句下”,不能局限、停留于用耳目去直接感受音、线、形、字的表面,而必须用心去体验、感悟音、线、形、字所构成的形象背后的“象外之象”,诱导人们去感悟那符合人的本性追求的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 禅宗给文艺美学的重要启发是:文艺审美的本体是寻求包含有终极关怀意义的审美价值、自由解放的精神境界。其方法是通过对来自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形象饱含感情的描写,以抒情写意,体现象外之象和味外之旨,对自由解放境界的理想追求,诉诸接受者,让他们通过对形象的耳目声色的欣赏之娱,体验到愉意畅神的自由解放的美感境界。 三、禅宗的“拈花”传说与黄庭坚的“桃花”诗 禅宗不是有一个著名的“拈花微笑”的传说吗?我们明白了上述要点,就可以对那个传说有更深广的体会。这种体会又可以反过来帮助我们更深切地明白上述要点。 传说曰:“世尊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是时众皆默然。惟迦叶尊者破颜微笑。世尊曰:吾有正法眼藏付嘱摩诃迦叶。”(注:《五灯会元》卷19;卷3《南岳怀让禅师》;卷1。)若干年后,达摩回天竺前,问弟子“何为道法”。道副说:“不执文字,不立文字。”达摩说:“汝得吾皮。”慧可默然无言,礼拜后,依位而立。达摩赞许说:“汝得吾髓。”(注:《景德传灯录》卷3。)这两个传说都体现了禅宗“说似一物即不中”的精神。因为,真如“第一义”不可言说,只能妙悟,要求心领神会,心心相印。 中国古典美学很重视这一点。王士祯说:“严沧浪以禅喻诗,……妙谛微言,与世尊拈花,迦叶微笑,等无差别。通其解者,可语上乘。”(注:《带经堂诗话》卷3《微喻类》。)王夫之说:“王敬美谓‘诗有妙悟,非关理也’,非谓无理有诗,正不得以名言之理相求耳。且如飞蓬何首可搔,而不妨云搔首。以理求之,讵不蹭蹬?”(注:《古诗评选》卷4,司马彪《杂诗》。)叶燮也把“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审美感受称为“不可名言之理”(注:《原诗》内篇。)。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