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不仅是为己之学,更是为人之学。因此,禅宗的人间性智慧本来就有相当深切的社会关怀,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 从思想文化的意义而言,倡导社会参与是禅门的传统;从社会学的意义而言,禅宗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其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禅宗对社会事务的参与,是多侧面的。从参与的方式看,有直接、间接之分;从参与的层面看,有经济、文化之判;从参与的结果看,禅宗心国共治的智慧圆融会导致禅宗自身发展与社会文化发展的双赢。 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 与中国文化相适应是禅宗得以形成并获得发展的重要机制,同样,直接参与现实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也是禅门获得发展的重要机制,是其社会参与的一种方式。由早期庐山慧远的“沙门不敬王者”,到后来禅宗顺应中国社会发展的大势,认可并将社会的政治伦理纲常纳入禅门思想体系之内。“世间法即佛法,佛法即世间法。”随顺社会发展而获得自身的发展早已成为禅佛教发展的大道,大慧宗杲禅师只不过是戳破了这层窗户纸而已。这一层面自不必赘述。问题在于间接参与往往引起种种误解。 超越性与现实性是禅宗相融并进的二维。超越性在形式上体现为出世的倾向,在实质上却是一种更深度的社会关怀,是一种间接参与社会事务的方式,隋唐之际,由道信、弘忍所开创的“东山法门”,恪守不与上层统治者合作的态度,据说道信曾多次受唐太宗之诏请入京,均以年老多病相辞。甚至当唐太宗命使者持刀威胁,若人不来则取头来之时,他仍旧力辞不去。弘忍更是在东山传法,二十余年足不出山。显庆年间,唐高宗多次派使者迎请入京,均遭弘忍拒绝。保持与社会的一定距离和张力,实际上也是对社会事务的一种间接参与。禅宗以后经会昌法难之后死灰复燃,迅速蔓延全国而得以勃兴,这应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据王维于安史之乱后所作的《六祖慧能禅师碑铭》,慧能曾受“则天太后、孝和(即唐中宗,引者注)皇帝”并敕书劝征赴京,竟不奉诏。这种精神似乎与社会参与相悖;但事实上,正如《罗湖野录》所载惟正禅师之偈:“昨日曾将今日期,出门倚仗又思惟,为僧只合居岩谷,国土筵中共不宜。”(转引自林子青《弘一法师年谱》,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8月版,第257页)又如唐韬光禅师答白居易之偈:“城市不堪飞锡到,恐惊莺啭画楼前。”(同上第258页)这种与现实社会保持适度的张力,是禅法神圣性的保证。我们尽可以释读为禅门人格高致的体现,但似乎更是一种立足红尘之外对社会的更深层的洞察与批导。直接参与是必要的,间接参与作为另一种形态的社会参与,同样也是必要的。 经济参与和社会文化参与 “农禅并重”是禅宗得以兴盛的重要基础,至今已成为禅门的优良传统。“农”系指有益于社会的生产和服务性劳动,“禅”系指宗教学修的修持活动。农禅并举而不偏废,以自己的努力,创造人间乐土。当今,作为禅门僧众,要发扬百丈怀海“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精神,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服务,自食其力;作为禅门寺庙,要参加社会生产服务,以寺养寺。事实上,作为人间佛教,其基本精神对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是适用的。如“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原则,依靠自己的劳动和工作,做到自食其力等等。禅门的身体力行与社会的广泛回应,使禅宗社会参与的思想深入人心。 禅门更以多种方式参与社会政治及文化活动。在政治思想上,大体上可以说,禅门自弘忍后与皇权往来愈来愈频繁。神秀甚至被尊为“两京法主、三帝国师”,其弟子普寂、义福等与皇权的关系亦十分密切。历代禅师往往多与士大夫官僚相互往还,皇权则往往热衷于给禅寺赐额、给禅师赐号,如此等等,都是明证。这种政治参与有利于社会教化的提升与禅门形象的树立;在文化思想及伦理思想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是禅佛教的共同理念。同时,每一座寺院,尤其是都市寺院,事实上都是一所文化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学校,在新时期理应发挥文化辐射的积极功用。 这种多层面的社会参与可以发挥其积极的伦理教化功能,对于树立正信消除迷信,提升社会道德水准,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有其作用。同时,能取得禅宗与社会共同发展的积极效应。如神会禅师在唐代宗财力匮乏之际,出售度牒为唐王朝提供经济资助,不仅使安史之乱得以平息,而且使得南禅得到了长足发展的历史机遇,即为一例。(信息来源:香港宝莲禅寺) 编辑:明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