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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自杀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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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法作为古老的智慧宗教,旨在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鼓励人们走向生命的解脱。因此,本文从佛法的角度,结合心理学的成果,对自杀做出一定的分析,希望为解决自杀问题提供一种独特的思路。

  一、自杀——生命无法承受的选择

  苦难的生命,痛苦的生活,这是生命的本然。在每个人的生命历程中,都曾遭受过种种打击。有些人在苦难中提升了,而有些人却在打击中消沉了。近代心理学者非常注重自杀的主观经历:相同的打击可以在不同性格和不同人生观的人身上产生不同的效果。其自然结果通常都是情绪抑郁,对生活上的打击存在悲观失落的挫败感,并出现以下三种看法和感受:

  一、对于自己的看法:他们通常会感到自己很无能、没有价值,觉得自己无论怎样做都是失败的。对于自己有如此负面的看法,便会倾向于不断反复想着那个打击,想着那不愉快的经历,导致自责、内疚、自我贬低等。即使与他们谈到彼等的成就,他们也会将其形容为不值一提的事情。 

  二、对于其他人的看法:有强烈抑郁和自杀倾向的人通常都会感到无助,觉得身边的人不可能帮上忙,有一种“有心无力”的感觉。最让他们感到失望的是,人们虽在非常努力地设法帮忙,但无论亲友或专业人士都无能为力。这远比没有人愿意帮助来得痛苦,于是他们更加沮丧,对自己和四周的事物都变得漠不关心,一副完全放弃的态度,令亲友们更感挫败无助。于是亲友亦难免发出无能为力的感叹,如此就更加强了他们无助的感觉。

  三、对于将来的看法:当他们认定自己不值一文、他人力不从心,必定会感到自己没有将来,没有希望。当一个人如此沮丧绝望时,总会想到更坏的一方面。既然自己没有希望,“明天”只会是更痛苦难过,只会带给别人更多烦恼,因此他们便会越来越倾向于自杀是该行的路。

  对于自杀者来说,面对不能解决的问题,面对似乎无法承受的痛苦,在心理上就会错误地认为自杀能使自己免除这份痛苦,认同那种“一死百了”的断灭论。可是,现代科学的分析以及自杀未遂者的经验都告诉我们,自杀者不仅会给亲人、朋友及社会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自身也将经受极端的痛苦。

  自杀研究者已将自杀所经受的痛苦进行过调查:采取溺死、自缢死、服毒等而自杀,自始至终,痛苦会清清楚楚地感受出来,痛苦景象都明明白白;而服麻醉剂、跳楼等,昏厥后复苏,痛苦印象深刻,感受依然十分敏锐。同时,任何自杀者在将死时,意识转为清楚,过去和现在的景象历历分明。不仅窒息而死是如此,其它一切的死也是如此。例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返照”的景象。但回光返照是外现的,而意识转为清楚则是内部自觉的,这种景象还在回光返照以后、生命断绝之前。

  因此,任何方式的自杀,迟早要感受到自杀的痛苦,而且了了分明,绝不是幻觉和假象。“感受到痛苦”和“临死意识转变得特别清楚”是“自杀而死”的共同特点。这是因为身心互相依持,且意识有独立存在的活动能力。自杀以后,感觉能力并没有马上消失,虽因药力或震动力破坏内脏而失掉知觉,但也是暂时的。

  平常我们用手捏着鼻子,或将头浸入水中已觉难过,哪比得上投水自杀、气闭血阻的痛苦呢?刀伤了指头、针刺到肉,便会有钻心的疼痛,哪比得上身体被轧断、五脏被子弹射穿的痛苦呢?足趾偶然踢到石头的疼痛,又怎么比得上从高楼下坠粉身碎骨的痛苦呢?至于说到“脑部”碎裂就不觉痛苦,也是欺人之谈,因为神经愈灵敏的地方,所体验的痛苦也愈强烈(如指尖等处),所以脑部感受的痛苦自然更厉害!由此可见,认为自杀能解决痛苦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依佛法的智慧看来,生命的运动是以“心”为中心。思想是“心”的作用,感觉是“心”,令人健康的是“心”,令人消沉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为造作,无不是以“心”为主宰。在心理学、灵魂学、催眠学的试验中,所发现的奇异超人的境界,无一不是“心”的力量和作用。由此可知“心力”不可思议。西方著名学者密德所著《死的研究》一书中说:“心,不但是离脑而独立,更以脑为工具,而产生种种作用。而且心的要素与物质的要素,互生关系,而又互为影响。”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也说:“死为物质生命的最后,而不是自己存在的最后。”因此,生命并不是“一死百了”,自杀更不能解决所有的痛苦。

  二、利他舍身

  大乘菩萨的利他精神是伟大的,能为众生舍弃所有的一切。不仅布施财物,还要布施自己的“头目脑髓”。佛陀在因地的种种布施行为,如“舍身饲虎”、“割肉喂鹰”,激励着无数修行者舍身布施。这种利他舍身,完全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自杀。

  中国自东晋末年后即曾流传舍身之事迹,其初多为慈悲行而舍身命。及鸠摩罗什所译《法华经》盛行之后,仿效药王菩萨行舍身供养者屡有其人。《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云:“我虽以神力供养于佛,不如以身供养……以神通力愿,而自然(燃)身,光明遍照八十亿恒河沙世界。其中诸佛同时赞言:……勤行大精进,舍所爱之身,供养于世尊,为求无上慧。”《高僧传·亡身篇》便记载多位舍身者。僧富,精苦修习头陀,常常仰慕修习药王烧身供养,便以布及香屑缠身,诵《法华经》至《药王菩萨本事品》时点火烧身。慧绍也是诵《药王本事品》而自焚,且有种种神异感应。《高僧传·亡身篇》有十二人,《续高僧传·遗身篇》有十四人,《宋高僧传·遗身篇》有二十四人,可见这种烧身供养十分盛行。

  其实,单纯想以舍身求证果位,并不符合佛法之真精神。天台宗的智者大师读诵《法华经》时,读到经中赞叹药王菩萨的烧身是“真精进是名法供养”,豁然悟道。对这种供养方式,他的认识是这样的:“真法供养者,当是内运智观,观烦恼因果,皆用空慧荡之,故言真法也。又观若身若火,能供所供,皆是实相。谁烧谁燃,能供所供,皆不可得。故名真法也。”真法供养是以智火烧烦恼身,以空观悟入能所不可得的实相,而不在于焚烧肉身。他这种解释应当更符合大乘般若空观的真义。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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