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感应的详释:《可许则许》(陈海量居士著)(2)

所以在现在更须使大众明白因果的道理。可许则许,虽是这么小小一册,其解释祸福休咎因果关系的详尽圆融,早已脍炙人口,确乎是近年来 佛学 书籍中的名著。在短短三年中已经重版五次,就是事实上铁一般的明证。原著


  所以在现在更须使大众明白因果的道理。可许则许,虽是这么小小一册,其解释祸福休咎因果关系的详尽圆融,早已脍炙人口,确乎是近年来佛学书籍中的名著。在短短三年中已经重版五次,就是事实上铁一般的明证。原著是典雅的文言文,一般教育程度较浅的读者,不易尝到法味,这是很可惋惜的。为普遍使大众受到法益,于是不顾文字的简陋,把原文演绎成通俗的语体文。

  本文译成之后,曾蒙陈海量老师印可,并经润色修正,使得和原著大意不致有很大的出入。希望弘法大士兵赐与流通,使人人明信因果,同修净业,才不负陈老师一片婆心啊!

民国三十六年五月三十日门人不息

·缘起
无我老居士感到兵连祸接,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他老人家悲天愍人的心,不禁油然而生。于是每晚召集家里的人,在佛菩萨前礼拜祈祷;我也参预其间。他的祈祷词是:‘弟子某某,赤诚地代上海人民,忏悔无始以来所造恶业。至诚恭敬,礼拜称念,大悲观世音菩萨!求菩萨威神,护持我们,使我们业障消除,减轻劫难。望菩萨慈悲摄受我们,倘若可以允许我们的,就请允许我们的请示罢!’

  起初我读了他的祈祷词,心里很是疑惑,于是我问老居士:‘祈求菩萨为我们消灾免难,应当希望所求的,一定能完成我们的愿望才是。为什么你的祈祷词结尾说:“倘若可以允许我们的,就请允许我们的请示罢”?这种祈祷法,恐怕被人家听到了,要怀疑祈祷没有效用罢!’

  无我老居士对于我的疑问,解释得很是圆满。他说:‘凡事不可强求。世间上的事和出世间的事,真理是一样的。“倘若可以允许我们的,就请允许我们的请求罢”这句话,是我师父刘上师告诉我的。这里面实在包含著无穷深妙的意义,你可去仔细研究研究!’

  后来我静静思惟,过了几日,果然觉得这句话意义深长圆妙。以后我们向佛菩萨祈祷,除求生极乐世界的发愿文外,其他如消灾延寿,免难愈疾,求子求财,找寻职业等等,都应该用:‘倘若可以允许我们的,就请允许我们的请示罢’这句话,做祈祷的结语。这样的祈祷词才可称做圆满。这里面有‘许’,‘不必许’,和‘可许可不必许’三种意义。现在把它简要地说明如后。

·三义略释
陈海量居士讲述

  [一,许义]

  仰求佛菩萨为我们设想,为我们审察!假使我们所求的事情,于我们究竟有益无害的;就请佛菩萨允许我们,护持我们,使事情实现,满我们的愿望。

  [二,不必许义]

  倘使我们所求的事情,现在虽然可以满足我们的愿望,可是日后有不可设想的祸患预伏著,而我们凡夫所预料不到;这是要求佛菩萨慈悲保护,不必允许我们的请示,以免后来的祸患。

  [三,可许可不必许义]

  善业恶业的报应是通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身前身后的因果关系是非常复杂的,我们没有慧眼怎能知道呢?从前恶业做得多的人,不但今生要受苦报,就是来生也不容易了结。现在因为我们归依三宝,忏悔过去罪业,修行种种善事,就能得佛的慈悲保佑,使严重的果报变得轻微一些。像净土圣贤录,吴毛遭难的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假使我们的业报中,应该先受到水灾,火灾,盗贼,病苦,以及谋事无成,家口不安等等厄难;我们只希望苦难受得轻一些—所谓重报轻受,使得我们消除从前的业障;然后因著这不如意的因缘,才能引起更大的福利收获,以达到现在所求的愿望。这是我们所不能预知的,只有求佛菩萨保护我们,许可我们!这一层意义,比较第一种‘许’义,更进一层。

  可不必许的意义:若是我们的前因,本来可以达到我们所愿求的,可是所求的事情,倘若伏有后患;这样虽然我们祈求您,也请您可怜我们的愚痴,非但不必允许我们的请求,并且要求您,就是在我们夙业分上,本来可以得到的,也要使我们所谋求的不能成就。这较第二‘不必许’义,也深一层。

  往往有许多事情,暂虽然得到快乐,而未来已隐伏著大祸。这何异小孩子用舌尖舐刀头的蜜,而不知有割舌的危险呢?这是须要父母给与监护的。佛菩萨就是众生的父母,《楞严经》里说:‘十方如来,怜念众生,如母忆子’,他们怎能忍视他们的孩子,去贪食五欲刀头的蜜呢?所以想祈求世事快乐的人们,必须仰求佛菩萨,为他们保护支援。

  我们不可以因暂时的得失而生怨恨,以增加自己的罪业;碰著不如意的事情,应当生欢喜心,因为已经消除我们一层罪业障了。达观人的见解,是深远而广大的,我们应该自勉啊!

·事实引证
陈海量居士讲述

  以上我已经把‘许’,‘不必许’和‘可许可不必许‘三种意义约略说过了。现在我来引证几件事实作为证明。因果关系非常复杂,我们凡夫俗子怎能知道?人事的发生,有的似乎是凶险的,而实在倒是幸福的;有的似乎是可喜可庆的,而实在是可悲可吊的;有的似乎是可悲可吊的,而实在是可喜可庆的。祸福是互相倚伏著的,得失没有一定的啊!

  我现在将史册的记载,和耳闻目见的事实,写述几则,来说明祸福休咎的微妙。我们明白了因果以后,自然就能达观了。

  [遭劫未必是祸]

  《净土圣贤录》载:吴毛是青阳吴姓的仆人,平时持斋念佛,同时修行种种善事。当左良玉的兵,渡江的时候,吴氏合家都避去了,只留他一人在家看守。兵来了,他被击中七枪死了。等到主人回家,吴毛又苏醒过来,对主人说道:‘我因为宿世的恶业,应当受七次的猪身;因为今生斋戒念佛,得以七枪散冤。现在佛来接引,往生西方去了!’说完话,就合掌而逝。这事是在清顺治元年。

  [丧子未必是凶]

  (一)《华严五祖纪》:唐朝杜顺和尚,有一天到外面去化缘的时候,有一个斋主抱著他的儿子,求和尚给他消灾延寿。和尚定睛对著孩子看了许久,说:‘这孩子本是你的冤家,现在应该给他忏悔。’吃完了斋以后,和尚叫斋主把小孩抱到河边。到了那里,他说把小孩子抛入水中。这时斋主夫妇不禁捶胸顿足,嚎哭起来。和尚说到:‘请不要闹!你们的儿子还在那里呢!’说著,就用手一指,果然,他们就看见他们的儿子,化作六尺丈夫身,立在水波之上,怒目地斥责斋主说:‘你前生拿了我的金帛,还杀了我推入水中。若不是菩萨同我解怨,我是决不饶赦你的!’于是夫妇俩默默然信服和尚的神力了。

  (二)梁敬叔笔记:姚伯昂先生说:‘传说人世间的夫妇儿女,有还账的,有讨账的。我于是想起,从前我的一个妹子,当她五岁的时候,出天花很是危急,呻吟床褥,非常哀苦,一连几日夜,叫号声不止。我的母亲说:“这样地受痛苦,为什么不早些去呢?”她听见了,大声地反抗说:“你们还欠我八千文钱,尚未还清。等你们还了我,我就去了!”我的父亲就差我去关照她说:“我们一定把这笔钱做你的棺殓费,再加千文烧些锡箔给你。这样你可以快些去了,何必等待著活活受苦呢!”我对她说了以后,她就在这一夜里死了。这样看来,还账讨账的传说,是确有其事的。’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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