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轮回可以自我验证——人究竟有没有生死轮回
作者:圆觉居士
你完全可以通过自身体验到它究竟存在还是不存在,而不用去听别人说它有还是没有。为了帮你顺利地得到正解,有必要先梳理几个概念和法则。
第一,什么是“我”?这个问题看上去很滑稽,其实很有味道。假如你说:我就是我,那等于你什么也没有说。如果你拍拍自己的胸脯说:这就是我。那么这个答案一定是大多数人的答案了。其实呢,人们都把自己的身体当作我,而没有真正地考虑一下自己精神方面的东西,比如见、闻、觉、知等。这些精神方面的东西通常我们把它们总称作“心”,那么这些算不算我?是这个身体是我?还是精神是我?还是精神加身体(身心)才算作我呢?只要你静下心来仔细想想是不难发现答案的。真正的“我”是“心”,而身体是“我的”。何以见得?因为人们要做什么事情总是要先想了才去做吗,比如你要去什么地方,总是先想好了才会去那个地方。所谓“身未动心已远”。绝不会身子先到了而后才考虑到这里来。正所谓:心有所感,身有所应。先感后应。心是身体的主宰,身是心的客栈。
第二,我下面提到的“灵魂”,指的是“精神”、“心灵”,或者叫做“心”,主要涵盖“见、闻、觉、知”等内容。下面要提到的“见性”既是说这里的“见”,属于精神范畴。
第三,如果你现在能够看到东西,那么说明你有“能见的能力”或者说有“能见的性能”,以下我们就称之为:“见性”或者叫做“见”。
第四,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A.人们通常把“睁眼见”称为“看见”,把“闭眼见”叫做“看不见”。比如你要问某个人:闭上眼你能看到什么?他一定说我什么也看不到,闭着眼睛如何能看到东西?其实,这是个不真实的回答。真实的情况是:人们通常是睁眼见明,闭眼见暗。人们在闭眼的时候明明看到了黑暗而说什么也看不到。闭眼的时候人们实际上看到了黑暗。明与暗都是看的对象。所以睁眼闭眼都在见,都有可见之对象,只是见的对象不同而已。人们把看到“明”叫做“看见了”,把看到“暗”叫做“看不见”,实在是有失偏颇。正确的观念是,有了见性才能看到,没有见性才会看不见。有了见性,人们既可见明,也可见暗。若无见性,那么明暗均不应见到。所谓“看不见”的正确含义应该是既看不到明也看不到暗,那才真算是什么也看不见了,也就是说没有了见性。实际上那种情况是不存在的,因为你不是在见明就是在见暗。一刻也不能不见的。
B.能“见”不是眼的功能,眼不能见,能见的是“见性”。为何说眼不能见?比如把盲人与有眼的人都关在暗室里,那么有眼的人与盲人看到的有什么区别?显然是没有区别的。若说眼能见的话,那么,暗室中的有眼人应该看清楚暗室中的东西,而事实上有眼的人与盲人看到的没有什么两样。再如,刚死的人眼是完好无损的,若眼能见,死人应该可以看东西,若说死人能看到东西,那还能叫做死人吗?所以能让我们看东西的是“见性”而不是眼。眼只起显色的作用,就像电脑上面的摄像头,只起猫来照猫,狗来照狗的作用。真正让摄像头工作并且辨别所摄内容的是摄像头的驱动,CPU,内存以及电等因素。光有个摄像头什么也干不了。眼睛也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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