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科学家的学佛体验(2)

49 年,谈经三百余次,意在破除“我”、“法”两执,我执就是主观的我,法执就是客观的宇宙,也就是说,佛法的内容无非是剖析人生,教育我们正确地认识世界,认识自己,佛法就是指宇宙自然的法则,它是客观存在的,
49年,谈经三百余次,意在破除“我”、“法”两执,我执就是主观的我,法执就是客观的宇宙,也就是说,佛法的内容无非是剖析人生,教育我们正确地认识世界,认识自己,佛法就是指宇宙自然的法则,它是客观存在的,不依赖人的意志为转移,“法尔如是”。佛发现了人生宇宙的奥秘,成为觉者,不再为自己和环境烦恼,“转迷成悟”、“离苦得乐”,使我们得到解脱。 

佛法上说宇宙万有,皆有“五蕴”因缘和合而生。“色”、“受”、“想”、“行”、“识”,称为五蕴,受想行识又谓之名。故五蕴又称为名色。色是指有形、有象,客观存在的物质能量,相当于心理学上所说的感情、意象、意志与认识。所以佛教不是唯心论,佛法认为宇宙自然的法则,与“色”(物质)的客观存在,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佛教也不是机械的唯物论,而是把精神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属于一种能量的变化。海空上师在答新华社记者问中说得很明确,真理是物质的、真实的、是能量,佛家称为业力,犹如电,虽然看不见,谁能否定是物质的能量呢?又说善恶之说固属理念,理是虚,念是实,念是思维,思维是能量,属物质的发动,佛家称为“念力”,行为的善恶是无形思维的外在有形的表现形式,欲念能量一经发动后,会施之于行动(作功),就如春花秋实,一定会结果的。又说人格也物质,即能量,不是虚幻的。海空上师明确指出,佛家的“名”(受、想、行、识)属于一种能量。佛教还把受、想、行、识作为一体两面,心物不二,一体圆融的五蕴世界,所谓“识缘名色、名色缘识”。佛经中所说的宇宙的构成是“不生不灭,不增不减,不垢不净”。佛教的这种世界观是完全符合现代科学的宇宙观。在古典物理学中有物质不灭定理,但自从原子能出现以后,发现物质是不可消灭的,当物质消灭时,转变为巨大能量即原子能,出现了质能不灭定理。现代科学的宇宙观认为宇宙是由巨大能量形成的,新生星云的观察都是巨大能量集合体,在一定的条件下生成物质(包括生命),能量是永恒的,存在的形式千变万化,但其总和是不会改变的,不多不少、不增不减、不一不异、无始无终。 

宇宙的生成,不是神所创造,万物的变异,更不是上帝的支配,佛家提出“万法因缘生”、“万有因果律”,宇宙万物自有情世界到器世界,从精神到物质都是受因果律的支配,处于永恒的运动流转,生灭变化之中。宇宙间每一事物的生灭,必须具备某一定的条件,某一事物的存在,必须与其他事物有着密切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缘,就是“万法因缘生”。四阿含经所说“此有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这些观点和辨证法所提出,运动是事物存在的形式,事物紧密联系的法则,反对静止地、孤立地看待事物是完全相同的。 

佛法上说支配宇宙万象生灭变异的基本法则就是万有因果律。任何事物决不能无因而生,但有因无缘也不能生,例如有种子有因,如不埋入土中,加上阳光雨露的“缘”是无法生根发芽的。因缘和合形成果报。因果律有三个原则,一、果由因生;二、事待理成,什么因必生什么果;三、有依空立,任何事物存在都是依否定实在性的本性而成立,凡是存在的原来都不存在,都是依空而立的。而辨证唯物论认为客观事物有它独立于人意志之外的发展规律,事物的发展,由于事物内部的矛盾,遵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定律,与上述时在理成、果由因生、有依空立相同。 

佛教的时空观,认为空间是无穷尽的,三千大千世界,十方恒沙世界,时间是无始无终的,从因果法则上说,因前复有因,果后复有果,因果无始终,时间无始终,近代天文学的发展,证明宇宙确实是无穷尽的,不可胜数,证明佛经所说并非揣测之词,确是客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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