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对社会自杀行为的预防(2)

净化人心、规范个人行为、和谐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义,除了国家制度与法律、社会道德与舆论,还有宗教的教义、戒规与情操。这三者是互为补充、相互影响的。佛教是慈悲、智慧的宗教,一方面追求自我道德和品质的完

净化人心、规范个人行为、和谐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公义,除了国家制度与法律、社会道德与舆论,还有宗教的教义、戒规与情操。这三者是互为补充、相互影响的。佛教是慈悲、智慧的宗教,一方面追求自我道德和品质的完善,也追求社会的和谐与净化。佛教的缘起性空、修行解脱、随缘自在的价值观与人生观可以消除人们对社会人生的执著、困惑、悲观与失望,持戒、忍辱、四摄、六和敬等佛教和谐精神和人本主义思想有利于规范个人行为、和谐人际关系、增加社会支持、缓解社会矛盾,禅定修习可以净化人心、防治一些精神疾病,佛教还可以开展弘法、社会义举与慈善活动等协同政府、社会及民间各种自杀预防机构一起预防自杀行为。

<一>积极、智慧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释迦牟尼别妻离家、舍弃太子的尊荣,决不是消极、悲观、遁世,而是直面人生的烦恼与痛苦,为了得到清凉、安乐与自在,于是坚定无畏地独自寻求解脱大道。但佛陀也不是独善其身,经中说如来出世后当为五事:“一者,当转法轮;二者,当度父母;三者,无信之人立于信地;四者,未发菩萨意使发菩萨心;五者,当授将来佛决。”佛陀觉悟后不辞劳苦、辗转各地说法四十五年,度人无数,目的就是为了人心的净化、社会的祥和。在佛陀的教法里,出家人要意志坚强地远离世俗的各种欲望,经由严谨的律仪生活与坚忍的禅观修行,方可由初果、二果、三果最后到四果而成就五分法身、究竟解脱。佛教出家众毅然抛弃世俗中虚幻不实的五欲享乐,通过不断完善自己的道德与品质而精进修行、积极进取,追求清净、安乐、自在、智慧的人生,以断除烦恼、解脱自在、弘法利生、净化人间为人生的目标与价值。可见佛教决不是消极、悲观、遁世的,而是持有积极、智慧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与现象都是因缘而有的,缘聚则生,缘散则灭,没有任何独存的、唯一的、永恒的实体。世界上没有创造一切、主宰一切的神或上帝,也没有永恒的灵魂。人们的命运其实多是自己造成的,将来则要由自己的双手去创造开拓。我们要想得到清凉、自在,就只有依靠自己不断努力去创造清凉、自在的因。也就是说,佛教所讲的无常、苦、无我,不是说要我们接受宿命的安排、上帝的主宰或消极处世,而是要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智慧、完善自己的品质从而把握自己的命运。缘起性空思想告诉我们,外在的环境与内心的烦恼是因缘而有、没有自性的。如事业、爱情、婚姻、名誉、地位等,这些都如镜中花、水中月,是虚幻的暂时的而充满变数的,又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我们没有必要因此焦虑、抑郁、痛苦、绝望甚至自杀。而我们内在的智慧与品质才是提升自己生命质量、改善自己将来命运的根本。

至于在家人修学佛法,也并不意味着要放弃自己世间拥有的一切,但是要对人生的成败得失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做到随缘自在。智慧的人对于可以做的事则努力坚持,不可做的事则及时放舍;而愚蠢的人对于可做的事却半途而废或功亏一篑,不可做的事则强而为之、自蹈绝境。智者的这种生活智慧正是佛家所说的随缘。随缘虽可说是随遇而安,但不是随波逐流、无所作为,而是洞悉事件成败的因缘,事可为虽然暂时不顺而会迎难而上,不会功亏一篑;事不可为则知难而退保全既得利益,而不心存幻想。总之,随缘就是根据自身条件、时节因缘量力而行、见机行事,时机未到不强求,时机一到紧抓不放,是自己的、正当的就积极争取,不是自己的、不是正当的就主动放舍。在我们学习、生活、工作中,正是因为不能明见事情成败的因缘而进退失据,由于进展不顺、遭受挫折、徒劳无功而迷茫、懊恼、悔恨、焦虑、激愤、失眠、不思饮食、情结低落、自暴自弃,乃至产生自杀念头。只要我们对于成败得失保持平常心,人生的烦恼与痛苦就会少很多。如果进一步做到不为内外境所转,心无所住,所有的烦恼与痛苦就会熄灭,我们就能得到真正的清净、安乐与自在。

佛陀作为解脱自在、智慧圆满的人间觉者,他“普见一切众生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也就是说如来所具有的福德与智慧,众生也本自具足,只要拔除无明盖与烦恼障,清净本性就自然显现,任何人都能通过自我修行而达到觉悟、解脱。所以佛陀又说:“善男子,莫自轻鄙,汝等自身皆有佛性,若勤精进灭众过恶,则受菩萨与世尊号,化导济度无量众生。”佛陀借由他本人的出生成长、结婚生子、出家苦行、降魔成道、大转法轮直至涅槃等人间成佛的历程,教导苦难众生依照八圣道精勤修行即生就能得到解脱。因此《华严经》中说:“心佛及众生,是三无差别”,可见在佛教里,每一个人都是尊贵的、潜力巨大的,内心自性里有清净、安乐、自在、智慧等无尽的宝藏等着我们自己去开发,我们完全不必自卑自贱。

佛教还认为人道于六道中有自己殊胜的地方,经中说我们的这个人间有五事胜过诸天:勇健、有正念、有佛出世、是修业地、是行梵行处。又经中说“人间于天则是善处”,因为“诸佛世尊皆出人间,非由天而得也”,所以连诸天也求生人间闻思佛法。但是人身却极为难得。一般人由于过去现在业力的牵引而会于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等六道中轮回。因佛难遇、佛法难闻,众生起惑造业多,除贪离爱难,所以多堕三恶道,难得人身。如经中说,众生得人身的如手上土那样少,不得人身的如大地土那样多。就算这期生命得到人身,但是命终后再得人身的也如手上土那样少,堕入三恶道的如大地土那样多。又人身之难得,比大海中的盲龟每过百年浮出海面时正好碰到漂荡在海面上的一段浮木的木孔还要难。因为人间殊胜,人身难得,所以人应当珍惜现有的生命和福报,把握善因缘,不断提升自己的智慧、完善自己的品质,从而改善自己的命运。若是因为出身不好、经济困难、事业不顺、感情受挫、婚姻破裂、社会适应能力差、身患疾病或有残疾而自卑自贱、自暴自弃,或者纵情声色,沉迷于烟、酒、黄、赌、毒等极不健康的生活中消耗生命、慢性自杀,这都会障碍自己改善将来的命运而只能使自己生活得越来越糟、越来越痛苦。如果自杀,更会障碍自己来世进升善道而堕入恶道,那损失就太大了。

<二>和谐精神

自杀行为有个人因素,也有社会因素。人与人及家庭、单位、社会或政府之间一种不和谐的、严重失调的关系是导致自杀行为的社会原因。如个人遇到困难、冤屈、矛盾与冲突却找不到申诉和解决问题的渠道,或者在寻求社会支持与帮助的过程中遭受冷遇、刁难、打击甚至迫害,因此让人倍感孤独、无助、激愤、绝望,这是导致自杀行为的一个重要的典型的社会原因。所以建立一个能体现社会公义、有足够的社会支持及相应的社会福利的和谐社会是预防社会自杀行为的根本。社会和谐则有赖于民-主、平等的政治制度和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佛教正是以民-主、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则处理内部问题,依靠戒规、忍辱、四摄、六和敬等成就一个清净、安乐、和谐的团体,同时以此净化人心、和谐社会。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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