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神学家克尔凯郭尔在《基督徒的激情》中指出,“信仰的对象是另一个人的现实,与他的交往是一种无限的关注。……信仰的对象是教师的现实性——即教师确实存在。因此,信仰的答案必定为是或否;因为信仰的答案与教条无关,它与教条真实与否这一问题无关。”克尔凯郭尔认为,信仰是对所信仰对象是否存在的信仰;如果没有信仰,当然也就谈不上幸福;同时,信仰与学说无关,与这种学说是否真实也无关。 信仰其实是一种感情上的确认与相信,并因为这种确认与相信而获得力量,从而在思想与行为发生一系列变化。所以,信仰是感情与理性融合的产物。如果着重理性,对一切事物均抱怀疑态度,抹煞道德价值,会走向“不信”的反宗教道路;如果着重感性,偏于信仰,离开理性的驾御,则会形成狂热的盲目信仰,如“邪信”、“迷信”。 邪信就像一条绳索,束缚了我们开朗的人生,给我们带来很多毫无意义的苦恼,使人生不能获致究竟的解脱,求得光明的世界。迷信则像一付枷锁,把自由自在的世界锁住了,把清净如满月的人格埋藏了。 因此,无论是个人的修养与提升,还是社会的前进与发展,都需要“正信”。佛教的信仰即是一种“正信”,有其自身价值与意义,其特点如下: 1、激情与理性的合一 “信”是认识佛教最重要的入手处。《华严经》说:“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法,断除疑网出爱流,开示涅槃无上道。”《大智度论》卷一也说:“佛法大海,唯信能入。”因此,要想获得佛教的利益,一定要具备信仰。 在佛教中,“信”是指身心如一、内外一致的崇奉、相信。信仰作为一种追求,是精神与感情世界的活动,很难用有形、有价的物质去比较。有人常常感到自己没有主宰,不能使思想统一而产生力量,这是因为他本身没有信仰所致。信仰如同我们的家,使我们的生命有所依靠。 每一种信仰都有信仰对象,佛教的信仰对象,强调真实、功德和作用。首先,相信释迦牟尼佛确实存在。同时,释迦牟尼佛是功德圆满的觉者,具足智德、断德、恩德等三德,跟随这位人天导师,可以使我们的道德更崇高,人格更完美。 我们信仰的对象,还必须具有圆满的正法。佛法的道理,不偏不倚,因此叫正法。且放诸四海而皆准,适用于任何时空和人事,不受任何限制,因此是圆满的。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