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曰:一切众生皆是菩萨福田,能生大悲故。菩萨常欲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施众生,何况衣食等而有分别。又菩萨得无生忍法,平等无差;未得无生忍者,或慈悲心多,或分别心多,此二心不得俱行。 悲心多者,先施贫穷恶人。作是念:种福田中,果报虽大,怜愍众生故,先利贫者。如是田虽不良,以慈悲心得大果报。 分别心多者作是念:诸佛有无量功德故,应先供养。以分别诸法取着佛身故心小,其心虽小,福田良故,功德亦大。 若得诸法实相,入般若波罗蜜方便力中,心得自在,二事俱行:慈愍众生,又视皆如佛。如是等菩萨随因缘行布施。(大正25.669b24-c21) 一般来说:福田有“敬田”与“悲田”之分。 有一类经典[9]说:供养一佛的福德,比起供养一百个阿罗汉福德来得大;供养一个阿罗汉,比供养一百个三果圣者福德大;布施给凡夫,胜过布施畜生等等。因为佛度化众生多,田比较肥沃。这是从“敬田”方面来说的,敬田大的话,福德比较大。 另外一类是“悲田”。有一类经典[10]主张应该先施给最贫苦、最可怜的众生,这样福报会比较大。就像说一个母亲有好几个孩子,其中有一个最弱小,最多病,这时候母亲往往会多照顾他一些;同样地,如果我们不赶快度化这些恶人的话,那谁来度他呢?如果这个流浪汉都快饿死了,你能忍心不救吗? 问题是,如果得道高僧与流浪汉两个都快饿死的话,你给谁呢?有人提供了一个方案,他说:“圣人比较有智慧,我先供养圣人,因为圣人会衡量情况分一些给乞丐。但是如果我给了乞丐,他有可能就自己独吞了,不管圣人了,那怎么办?”这样的回答也是满有意思的。 《大智度论》提供了第三种作法:“若得诸法实相,入般若波罗蜜方便力中,心得自在,二事俱行:慈愍众生,又视皆如佛。如是等菩萨随因缘行布施。”也就是菩萨得诸法实相,不会有众生相,无好恶之分别,能悲智双运,随缘布施。他在布施给无德的流浪汉时,不仅悲心强,也把无德流浪汉当成佛,存恭敬心、慈悲心来供养,悲智具足无碍,这样的话,福德加倍! 七)数量、品质、相续心 行善或造恶的次数或数量,与果报也有很密切的关系。 一般来说,布施的东西越多,福德也越大。但不能只看“数量”,“品质”的好坏也必须注意。与其送一箱腐烂的香蕉,倒不如送几个好的苹果。 “次数”或“相续心”也很重要,有的人布施非常大手笔,但是只有一次,以后就没了。可是,有的人布施,虽然量不大,但是他细水长流,施舍的心相续不断,就像数念珠一样,一直专心持久下去,也会日久见功夫的。 有人起烦恼,强而猛烈,但很快就消失了;而有的人起烦恼,虽然不是很强,但是绵绵密密,藕断丝连,没完没了。其实大恶不犯,小恶不断,这也会障碍我们修行的。 释尊当时的国法,偷盗五钱是死罪,因此佛陀比照规定:“盗五钱的就是波罗夷,不可悔,必须逐出僧团;五钱以下的,可以忏悔。”有个比丘心想:“若一次盗满五钱的话,犯波罗夷罪,必须逐出僧团,不如分五次来盗取,一次偷一钱,分期付款。”结果佛陀问他:“你在偷的时候,有没有相续心?如果有的话,一样是波罗夷;如果不是的话,罪比较轻。” 从这里可以得知:除了数量、物品的价值以外,次数多寡、有没有“相续心”,对果报也有很大的影响,值得特别留意! 说到“数量”,除了“物品的数量”之外,“心量”与业报也很有关系。如有一贫女,倾其所有换得一盏小油灯供佛,结果其他富有人家供佛的油灯都熄灭了,唯独贫女这盏油灯还在燃烧。[11]从“物质”的量上来看,油灯及油的量都很小;可是从“舍心”的量来看的话,贫女的心量比富裕人家的心量大多了,所以她所得的果报也大! 八)善行或恶行所产生的影响 (受用、不受用) 我们所作的善行,对方受不受用,与业报也很有关系。龙树菩萨的《中论》说:“从用生福德,罪生亦如是”[12]。意思是说:善业、恶业各有两类:一是造作时候所成的业,一是受用时候所起的业。如甲以财物布施给乙,甲布施的当下,即成就了一善业;而乙在受用此财物时,甲又得一善业。青目论师释“举射箭喻”说到:放箭射人,射出去是一恶业,箭射死了那个人,又是一恶业;如没有射死,那只有射罪,无杀罪。 因此,以布施来讲,除了东西本身的价值以外,这东西对受者来说,受不受用也是很重要的。比如说在一个非常炎热的夏天,你却送一件厚毛衣给人,这件毛衣不是不值钱,而是对方已经热得受不了,再给他毛衣做什么?或是送电动玩具给少思寡欲的出家人,这对他来说又有什么用呢?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