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案 “实相不可以通过概念来把握。”我不知道是谁第一次这样说。当我们全身心专注一境以便观照事物的实相时,我们也有这种认识。概念思维之剑只把真实分割成看起来彼此互相独立的没有生机的碎片。很多科学家承认,一些重大的发现往往是通过直觉来实现的。对他们来说,推理不是科学发现的动因,而是发现之后对它进行解释和论证的工具。发现往往发生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刻,那时科学家并没有积极地从事于思维、分析和推理。因为科学家一直在默默持续地专注着所从事的问题,吃饭、走路、谈话,甚至睡觉,几乎一天中的每时每刻都念兹在兹,于是某种富有启发性的观念就产生了。人们在参公案的时候也是这种情形。 我们常说对某个公案进行“冥想”,实际上更确切的描述应当是“参”或者说是“看”。生活中的所有问题,所有情绪,比如激动、厌恶、悲哀和痛苦,及至生死、色空、有无等观念,都可以作为我们“参”的对象。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