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素云:慧海拾贝(第六集)(2)

后来我就突然出来一个灵感,不是他本人写的,他家里人写的,你说我就能想到这去,他家里谁能写?妻子,他的妻子可能性是最大的。第二天早晨我们领导问我,素云,那个匿名信谁写的,搞没搞定?弄没弄明白?我说先等


  后来我就突然出来一个灵感,不是他本人写的,他家里人写的,你说我就能想到这去,他家里谁能写?妻子,他的妻子可能性是最大的。第二天早晨我们领导问我,素云,那个匿名信谁写的,搞没搞定?弄没弄明白?我说先等我一会,给我几个小时时间。我干啥去了?我就拿著这个匿名信,带著我们的一个同志,因为搞纪检监察出去搞调查必须是两个人,不可以一个人去调查。我就到了我们这个同志他爱人的单位,找到他们的纪检监察,问谁谁谁在不在你们这个地方?说在。我说能不能把她写的东西拿出来我看看?说可以。因为我们那个都有信,你要有证件、有信的,随便去调查人是不可以的。后来他们的领导,把这个同志他妻子的文字材料就拿给我们,我说多拿几份,分不同的年头,早期写的、现在写的,多给我拿几份,我对照对照。后来就给我拿了几份,我一对照第一份材料,一下子我就说就是这个,没错。跟我去的是我们监察室一位小同志,他说刘姨,这个事可不小,你说得这么肯定,能行吗?万一要不是咋办?我说没错,就是这个,虽然她写这个举报信的时候,她把那个字写得有意识的弄得歪歪扭扭的。你要说她是用左手写的好像还不是,我看是用右手写的,但是她努力的,就像小孩刚学写字的那样写,一笔一划的,所以这个字写得你看著挺幼稚。但是和她原来写的,人写字是有规律的,我搞纪检监察这么多年,好像都摸出来这个规律了。

  我们就拿回去,我就心里有底了,是谁写的,基本上我认为我搞清楚了。回去以后我就跟领导去汇报去,我说主任,写匿名信的人我找著了。他说谁?我就说谁谁谁。我说的就是写举报信这个他妻子的名字,我们领导一听她是谁?她也不是咱们委的。我说她是咱们委某某某的爱人。我们领导眼睛瞪圆了,这怎么能查到他爱人那去?我说你不要查这匿名信吗?我就查到那了。我们领导真是一脸的疑惑能吗?是吗?别搞错了。我们领导说还有什么办法能够确定下来,确实是他写的?因为咱不能冤枉人,涉及到一个人的提拔,也涉及到一个人的声誉。我看领导不放心,我说那样拿到省公安厅,那是一个省的最高鉴别机构,我说去做检验去验去,听说不有高级的方法能验笔迹吗?我去验去。我们领导说明天最好是能拿出结果,否则的话,咱们提干时间就得往后推。我说你哪怕先推个两天三天,我拿过去,人家这个检验,需要多长时间不是我说了算的。后来我们领导说行,抓紧时间。我就把这个东西送到公安厅去了。

  因为我们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就一道之隔,虽然互相不是很认识,但是一看都是机关的很照顾,所以就把我那个东西提前给我做出来了,做出来以后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就这个可信率。它好像不可能说百分之百,我想九十九点九就应该是对了,我就向领导去报告了。领导还不放心,说你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再验证一把?我说再验证一把上省高法,一个省公安厅,一个省高法,只有这两个地方做的,那是咱们省的权威机构。后来我就把这个东西又赶快送到省高法,找了一个熟悉的人加快速度,把这个东西给我弄出来。省高法很快也拿出结论了,跟省公安厅拿的意见是一模一样的,这样就确定了这个。我们这两个同志不是因为副处在竞争吗?都想自己先提起来,不想让对方提起来,这就见利忘义这个病里,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后来的结局怎么样?两个都没提上,被写匿名信这个也没提上,写匿名信这个也没提上,他们处这次提职就没有,这个事就过去了。你想想我们委提干提一次也很不容易,因为他都有职数限制,一个萝卜一个坑,尤其从正科往副处晋就是一个关口,就比较难。工作人员提副科,副科提正科这个比较容易,一从正科提到副处就比较难了。所以这两个科长这一把都没有提上副处,写匿名信的这个更惨,一下子五年之内就没动。就是被写匿名信那个这次没提上,下一次他提上了,这个写匿名信的就没提上。

  一直五年以后,因为当时我最后材料里,我是那样想的,建议领导就给这个同志,该有个什么说道给他个什么说道,他有说道以后他这个事就算解了,他不会给什么太严重的处分,解了以后下把再提干就不影响他。当时我记著我找我们这个科长谈话的时候,因为他小,我就说你很年轻,犯点错误也很正常,一时没搞清楚,犯了点小错误。你能不能跟我说实话,你可知道,我是干事非常认真的,领导交给我这个工作,我一定要去完成。我找他谈了几次话,他咬得特别死:没有这事,没有这事,我没写什么匿名信。我都告诉他,不是你写的,是你媳妇写的。他当时一愣,但是他马上就说,这个和我媳妇没关系。就是这样,到最后他也咬著。他咬著这个就下不了结论,委里也没给他任何处分,就搁那挂著,就这一挂什么事他都耽误了。后来我都觉得年轻人怎么不听劝?五年以后那时候我已经病。后来我就跟接我工作的同志说一声,我说你能不能把那个材料拿出来重新递给党组,你写个意见,建议党组对某某某这个事情有个结论,下一次就不影响他提升了。我们那个同志说,老大姐,这事好几年了,你咋还惦记?我说那毕竟是涉及到一个人的声誉问题,涉及到他的提职问题,尽快的给他有个了结。后来可能我们这个同志就按我说的办,然后组织上就给他一个结论,这个事就过去了。在这之后大概是六、七年以后他提的副处调。

  通过这个例子,我就告诉大家,人要见利忘义,你愈争这个利,可能你愈得不到这个利。师父讲法的时候说,你命里该有的别人争不去,你命里没有的你争也争不来。如果你费劲巴力的把它争过来了,可能在这所谓利的后面,祸它就跟著,因为这个东西不是你该得到的,你命里没有的。通过我们这个同志的例子,后来可能教育了很多人。这个机关它就有这么个特点,每当一提干之前,保证举报信就给你上来。因为这个举报信上来以后,你要有个调查阶段的它要有时间。他这么想的,在提职前我把这个信递上去,你组织上就调查,在调查的过程当中,这干该提的就提,这拨你肯定是赶不上趟了。所以就说人心术不正,打歪主意坏人家,最后坏了自己,你说他见著这个利他忘了义,见了利他没得到这个利,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再给大家举一个例子,我们哈尔滨有个地产开发商,据说他是亿万家资。就我们去绕佛的红博广场,那一带好多高楼,他们说就那些楼都是这个地产商开发的。他有一个朋友,两个人非常要好,后来因为他开发的过程当中,可能资金周转不过来,他就管他这个朋友借了一笔钱。好朋友,因为也都知道他的实力,就把这个钱借给他了,借给他以后,他这个楼也盖起来也卖了很多,他手里有钱。他这个朋友就管他要借去的钱,借钱应该还,他就不愿意还,后来他没有还他这个朋友的钱,用他盖这个楼,就顶给你几套房子,来顶借的这个钱,他这个好朋友也同意了。就是你没有钱,你拿这个楼顶,我手里有这个东西,我把这楼卖了这不我钱就到手了吗?这个朋友也同意。同意以后他把这个楼又卖了,就地产商把给他朋友抵债的楼也卖了,卖了这个钱又拿到他手里。他这个朋友一看,你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太不够哥们意思了,你说你借我钱不还,你拿楼顶,楼我也同意要,你把顶的这个楼你又卖了,钱你又揣到腰包,这要钱就要不出来。可能两个人就弄掰了、就翻脸了,过去是好朋友,这次成了对立面。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欢迎访问无量光佛教网,相关文章: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