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人记》中记有一则公案: 隋朝僧人道明,在大业元年三月死去。这年七月的一天,与他同屋共住的僧人玄续,行至郊外,当时天色已晚,忽遇一所寺院,玄续就进去投宿。 走到前门,见道明出来,言谈相貌与生前无异,而且将玄续引入房中,玄续心生诧异,也不敢问。 至后半夜,道明起来对玄续说:“此处并非寻常之地,你万万不要上堂。”清晨打钟时,道明又来告诫玄续不要上堂。 道明走后,玄续独自行到食堂后窗边,观察动静,只见堂内礼佛行香都按僧法做,维那唱完施粥,有人抬粥出来,粥是血色,行堂后,食堂里的僧人们全身烧燃,痛得翻来覆去,昏厥过去。 约一顿饭功夫,维那打静,众僧不再显现苦相。玄续看得心惊肉跳,赶紧回到住房。不久,道明回来,看起来更憔悴,玄续问他,他说这是地狱,苦不堪言。 玄续又问:“明公何以生到此处?” 道明说:“以前我取僧众一束柴煮水染衣,忘记未赔,以此恶业,我的脚需要在一年中烧燃受罪。” 道明拉起衣服,只见膝下一片焦黑。他对玄续哭诉:“大人慈悲,愿你救我!” 玄续惊叹说:“明公是精练之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们?不知如何才能免罪?” 道明说:“你买一百束柴赔常住僧,再写《法华经》一部。” 玄续说:“我会尽财力代你办,愿你早日脱苦。” 两人就此分手。玄续按所说赔偿常住,而且写经。后来,再寻这所寺院,寂无所见。 道明仅用僧众一束柴,却要在地狱中,以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日日烧脚才能脱此业障。所以常住一针一线,都重如须弥,平时没有正知正念,随便挪用或浪费,将来算起业帐来,何以偿还呢? 《五台山志》中,有一则人皮鼓的公案:唐朝五台山北台后黑山寺,有一位叫法爱的僧人,他作监寺二十年,以常住僧物置办很大一片南园田地,转给徒弟明慧,法爱死后,生在明慧家做牛,力大能独耕。过了三十年,牛老了,身体也有病,庄头想以牛和别人换油。当晚明慧作梦,梦到去世的师父哭着说:“我用常住僧物,为你置办田地,现在堕落为牛,既老又瘦,愿你剥我皮做鼓,再把我名写于鼓上,凡有礼拜念诵,应当击这面鼓,我的苦才有解脱之日。不然,南园田地变成沧海,也未必能脱免。”说完牛举身向前扑去。明慧醒来,才是半夜,他去寺院鸣钟召集大众,把事情具体向大众宣说了。第二天庄头汇报说:老牛自己碰树而死,明慧按梦中嘱咐,把牛皮剥下做鼓,再把师父名字写在上面,而且变卖南园田地,得若干钱财,在五台请僧供斋,又尽舍衣钵钱倾囊为亡师礼忏。后来把这面鼓送到五台山文殊殿。 古月律师是民国开悟的高僧。民国八年,西峰寺住持道沛法师,特请律师住锡西峰寺,兴建大雄宝殿。行至途中,忽然来了一只公牛,跪在律师轿前,眼泪直流。律师说:“你已忏悔,善莫大焉!现在正值西峰寺兴建大殿,要用很多黄泥,我代你请份苦单,你每天踏黄泥赎罪,可以解脱这个苦身!”牛听完,跟在律师轿后。到了西峰寺,每天勤苦地踏泥,到大殿建成时,牛在佛前跪着死去。 信众们请律师讲述这头牛的因果,律师说:“前世它是鼓山监院,他家乡另有一座小庙,在鼓山作当家师时,把常住钱拿回去给徒弟花,犯此因果堕为牛身,这就是因果不爽!” 人皮鼓公案中,是监寺私用常住僧物为白衣弟子置办田地,鼓山监院把常住钱财给徒弟花,都是公私分不清,因为财物出自常住,用于私人,就是偷盗。所以,法爱只有剥皮作鼓,鼓山监院只有为常住踏黄泥,才能酬还脱免。 《禅林宝训》中,东山慧空禅师曾以沉痛之语描述当时福建长老们的不注意因果: “一住着院,则常住尽盗为己有,或用结好贵人,或用资给俗家,或用接陪己知,殊不念其为十方常住招提僧物也。今之披毛戴角,偿所负者,皆此等人。先佛明言,可不惧哉?” 隋朝开皇十六年,有一位道相僧人来灵岩寺修行,不久暴死,在冥府见大势至菩萨化称为寺主昙祥,领他参观僧人堕落的地狱。最先见到僧真,他堕在黑暗地狱,被炭火焚烧。地狱门上有张榜文,上面写到:“此人因为私用众家二十贯灯油钱而受报,僧真为寺主,寺内无尽灯油家有很多财富,他认为众僧都可受用无尽灯油,虽然自己说是贷用,但是私意里实际不想还,以此业不免受报。”僧真多年以来身体又黑又瘦,而且皮肤生很多热疮,治不好。昙祥告诉道相:“你回去告诉僧真,让他赶紧偿还灯家财物,得免地狱之苦。”僧真当天就还了灯油钱,地狱榜文随之而消失。 又见僧人法回堕在方梁压地狱,地狱榜文写他私用僧众三十匹绢。昙祥也叫道相回寺院转告,让他速还僧众绢物,脱免地狱之苦。道相对法回说时,他拒不承认,说:“我向来不用僧家一尺物,哪有私用三十匹绢的事?” 道相就念榜文说:“开皇五年,僧众派法回去京师请灵岩寺匾额,当时除粮食外,带绢一百匹、驴两头,至京师时,遇灵岩寺的施主,他是能向上通关系的舍人,以他上奏,未花一钱便得到灵岩寺额。法回想:‘此额是因法回而得到,法回对寺院有功,应能受用三十匹绢。’就以其中十匹买金,五匹换取丝布,六匹买钟乳和石斛,六匹买沉香,三匹买三十具锁。有二十五具锁后来卖出,五具锁仍在柜中,钟乳和石斛用完,沉香仍在,丝布有两匹在柜中,金子一两未用。”法回见事说得这么详实,当即叩头认错,还三十匹绢,地狱榜文也随之消失。 再见到的是道廓,堕在火烧地狱,榜文上写着:“此人燃僧众八十钱柴,故堕此狱。”道相也如实转告道廓,但他不承认,并说:“我到此寺以来,一寸草叶不敢燃烧,哪有私用八十钱柴之事?”道相按榜文说:“一天,有人偷僧众树林中的杏树,拖至僧众界外,把树截作梳材,当时未截完。道廓把残余木材捡来,截成三束。其中一棵很粗,价值八十钱。”道廓不服,他说:“在树林外拿了三束柴,其中一根粗的作为一束,当时柴卖到寺院,二十文就能得一截,哪有三束杏柴值八十文的道理?”道相按榜文说:“粗的一根还可做梳木,所以值八十钱。”道廓听到这里就承认,还给僧众八十钱,也就脱出地狱。 又见慧泰在火烧地狱,榜上写着:烧僧众一簸箕木札,值二十钱。慧泰承认,还二十文,也从地狱脱出。 又见慧侃,榜上写着:四十人在兰若日,一起供一次斋,慧侃劝外来僧可以吃粥,损失僧众三斗米,因此入地狱。慧侃偿还后也脱出地狱。 又见一位也叫道相的僧人,堕在接烛地狱,手被火烧焦,榜上写着:此人被派遣为僧众做蜡烛,但缺席不做,同事屡次叫他,也不来,而且他还说:“大德怎么能为你做蜡烛呢?”因为违反僧众,他堕到接烛地狱,道相赔僧众蜡烛钱,才出地狱。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