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诚法师:社会福祉与佛教慈善

学诚法师,佛教慈善

学诚法师:社会福祉与佛教慈善

 

一、社会福祉古今通,慈善兼济实相共

世间常说“哲学是科学之母”,而孙中山说:“佛学是哲学之母。”他这话显示了佛学和哲学的重要性,也是赞赏佛教的兼容并包和博大精深。哲学的主要内容是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方法论服从价值观,又都基于世界观。在世界观中很重要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价值观中人生的幸福和社会的福祉又是核心的思考和追求。

在谈及未来的理想社会时,马克思与恩格斯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说:“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充分地获取物质和精神上的富足和幸福,并促进他人获取同样的富足和幸福。将自己的富足和幸福建立在他人贫乏与痛苦之上的做法是不可以的,即使是只顾自己生活质量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因为只关注自己而得来的幸福注定是肤浅、短暂的,只有为了更多人乃至为了全人类的福祉而努力才可能得到深切、永恒的幸福,这不但是良善之心,更是明智之举。马克思在17岁中学毕业时就很深刻地认识到:要想做一个完美幸福的人,最好的途径就是做最利益他人的事情。他在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思考》中说到:“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不应认为,这两种利益是敌对的,互相冲突的,一种利益必须消灭另一种的;人类的天性本身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过得完美。”他认为,只是为自己的人,通过努力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幸福和名望,但却“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疵的伟大人物”。年轻的马克思通过对社会的观察就已经能得到如下结论:“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宗教本身也教诲我们:人人敬仰的理想人物,就曾为人类牺牲了自己──有谁敢否定这类教诲呢?”马克思是这样认识,自己本身也是这样做的。虽然马克思的一些观点并非世界上所有人都认同,也不一定是无可超越的,但他对人类幸福的认识和追求是深刻而光明的,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在古代中国,崇奉孔子的儒者们倡导孝悌忠信的礼制,而其内心真正期许的是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如《礼记•礼运第九》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廓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势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对“小康社会”乃至“大同世界”的向往,两千多年来深刻影响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当与“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理念相通的共产主义理想及其实践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时,在灾难困苦的中国很快产生了深刻而长久的共鸣。

可以说,对人生幸福和理想社会的信念和追求在不同历史时空中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实践方法,但其精神内涵是一脉相通的,“慈善兼济,和谐共生”是其中一个内在的黄金法则。

二、自他相关受恩益,慈善施财合情理

在这个世界上,人不可能完全脱离社会而独立生存,长期隐居深山、与世隔绝的人是极少的。事实是,个人的苦乐与身边的环境乃至社会中的每个人都直接或间接、近切或疏远地相关联。人类社会如同一个庞大的生命体,牵一发而动全身。当世界上有人在遭受饥渴寒热之苦、战争瘟疫之难的时候,衣食富足与和平健康的人如果都不去济苦解难,那么往往就会或早或晚、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影响乃至祸及,不能获得深切、安稳的幸福和快乐。

从另一方面看,每个人的衣、食、住、行、学习、娱乐等身心需求都直接或间接取自社会、受益于社会,自己个人劳动和金钱交易只是众多生成因素中的一分。就像种子如果没有土壤、阳光、水、肥料,就不可能长出果实;如果个人或者仅仅一家几口人,隔绝于社会人群,那么劳动的成果就会极其微薄,甚至连一块布、一根针也难以生产。由此可以说:个人生命的维持、财富的获得、智识的成长、尊严的建立完全得益于社会人群。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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