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只能通过逻辑和推理,把万法抉择为无我和空性。虽然不是真正证得,但是通过逻辑去推理也能打开心量,然后心里就亮堂了,明白了,能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在佛法里这叫比量,不是现量。我们可以先通过逻辑推理去认识、去明白,也算是证悟,但这是比量的证悟,相似的证悟,不是真正的证悟。 无我有两个,人无我和法无我;我执有两个,人我执和法我执。我们要破除我执,要放下自我。我执的对境是什么?人我和法我。人我执的对境是人我,法我执的对境是法我。推翻了人我和法我,自然也就放下了人我执和法我执,这样我执就没有了,消失了。 人我和法我。人我就是指我(手指自己),我们将属于自相续、五蕴的综合体视为我了。让你指出哪个是我的时候,你会指我们概念中的,我们认为的这样一个我。对此有好几种逻辑推理的方式,但是龙树菩萨在《中论》里讲了破除人我执的五种逻辑,就是我和五蕴不是一体,我和五蕴不是异体,不是我依于五蕴,也不是五蕴依于我,我和五蕴不是同时具备,这叫“五相木车因”。五相因是五种逻辑。五蕴是色、受、想、行、识, 他们的综合体,我们把这个视为我了,我们去认为我的时候,就说这个五蕴的综合体是我。现在以五相因、五种逻辑可以推翻人我。 月称菩萨在《入中论》里又加了两个因,我不是五蕴的形体,我也不是五蕴的综合,一共是七个因。为什么说“七相木车因”呢?以前只有马拉的木车,拿这个来比喻。木车和木车的配件是一体的还是异体的?先讲木车和木车的配件,然后拿来比喻我和五蕴。 今天不能讲太多的逻辑,因为时间不够用,所以主要以窍诀的方式讲人无我。要破除人我和法我,先要破除人我、自我。五蕴的综合体有色、受、想、行、识。色是色法,受是感受,想是思想,行是行为的念、动机,识是能认识、明白这样的心。色属于物质,其它的受、想、行、识都属于精神,所以我可以分为物质和精神两部分。色法是外境、物质,受想行识是内在的意识,可以说是精神。但是我们把五蕴的综合体,把物质和精神的综合体视为了“我”,我们一直认为这是我。我们的脚疼、腿疼、肚子疼的时候,就说我疼,把这都视为我了。我们难过的时候,就说我难过;开心的时候,就说我开心,把精神、意识也视为我了。若是在五蕴上执着这样一个我,是遍计我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