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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指舍利之历史渊源研究(2)

(四)民国后的重修建成与赴泰供养一九六六年,大陆文革开始,良卿法师因护真身而焚身殉教。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法门寺明代真身宝塔由于三百多年的风雨侵蚀和地震危害,加上当时连月霖雨,造成塔身顷斜,下层

(四)民国后的重修建成与赴泰供养一九六六年,大陆文革开始,良卿法师因护真身而焚身殉教。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四日,法门寺明代真身宝塔由于三百多年的风雨侵蚀和地震危害,加上当时连月霖雨,造成塔身顷斜,下层剥落,多处呈现裂缝,岌岌可危,终于在五年后全然倒毁。一九八六年大陆文化部决定拨款重修法门寺;而于一九八七年四月,陕西省考古工作队在对塔基清理时,发掘出幽闭干多年的唐代地宫及大量稀世珍宝。考古学家在并法门寺正殿西墙下,发现一块长八十三公分、宽一二九公分的明代石碑,上面写著:“法门寺,成住坏,空中忽起痴僧债;百尺铁锁穿肩筋,欲与如来增气概。增气概,尔毋苦,好待当年许玄度。”一九八七年扶风法门寺的挖掘工作,由于地宫漏水,考古人员几乎是不分昼夜的抢救文物。然而就在地宫前中后三室清理完毕、大家准备撤离之际,却意外在后室的正墙下,发现一个被泥土掩埋的秘密窑室(秘龛),并从中挖出一锈迹斑斑的铁函。这铁函造形并不突出,当时考古人员也把重点放在佛指灵骨是否仍存?果真于宝函内找到了传闻已久的佛指舍利,大家欣喜若狂,因为此舍利不但有唐代“奉皇帝敕造释迦牟尼真身宝函”字样,也和唐·道宣法师《集神州三宝感通录》所描写的佛骨相状极为一致 :“其舍利形状如小指。初骨长寸二分。内孔正方 外楞亦尔。下平上圆内外光净。余内小指于孔中恰受。便得胜戴以示大众。”(注 )一九八八年的十一月九日,法门寺真身宝塔及主要佛殿按照唐代砖塔形制终于修复落成,同时珍藏大批唐代地宫文物的博物馆也正式对外开放。重放光彩的法门寺,一时名闻遐迩,海内外尽知。六年后(1994),大雄宝殿落成启用,举行澄观方丈升座法会,会后泰王蒲美蓬携后迎请佛指舍利赴泰曼谷供养,于泰国领空时,更有八架F-16战机升空迎迓与戒护以示隆重,一时传为美谈,同时在曼谷举行为期长达八十五天的全国供养瞻礼。

法门寺地宫一共出土四枚佛指舍利,按照发现的时间顺序,分别命名为特级一、二、三、四号佛指舍利。其中除了第三枚“灵骨”其色微黄有裂纹与斑点,质似骨外,第一、二、四枚则质似白玉,按《志文碑》称为“影骨”。今按照顺序,说明如下:第一枚影骨,发现于一九八七年五月五日的凌晨一时(恰为农历四月初八的佛诞日),地点在地宫后室之中,由八重宝函层层包裹著,是四枚舍利中最受隆重礼遇的一枚,也是外表最美好的一枚。因为玉质,白润光洁,既无缝隙也无霉点,所以成为一般流传所使用的照片,而真身灵骨的法相却鲜为人知。其如此受到尊奉的原因,乃《集神州三宝感通录》、《志文碑》及《资治通鉴》等史书中,皆有此枚舍利为懿宗、僖宗最后迎奉的明确记载,当时其所受之供养被称为“穷天上之庄严、极人间之焕丽。”

第二枚影骨,于同年的五月九日被发现于中室。这枚舍利被供奉在一座高一六四厘米(约人高)的汉白玉石雕之灵帐中,外由铜塔、银棺两层宝函包裹著。如果灵帐也可称为宝函,那是最大的宝函了。灵帐是由华严宗三祖法藏贤首(643~712)国师等造,其十六岁时,曾于法门寺塔前燃烧一指以供养真身舍利,后为武则天说法及迎请佛指舍利入宫供养。

第三枚灵骨,于同年的五月十日被发现秘藏于后室地下的小龛内。这枚舍利被盛放在一具壶门座的白玉棺中,外套由四层函廓包藏,依次为:嵌有黄、蓝宝石的水晶廓、银花包角的檀香木函、压模凿刻有四十五尊造像的盝顶金宝函,最外层则是已锈迹斑斑的铁函。灵骨色白而微透牙黄,中间则有一道浅裂之纹,正如《志文碑》记载:“长一寸二分,上齐下折,高下不等,三面俱平,一面稍高,中有隐迹,色白如玉少青,细密而泽,髓穴方大,上下俱通,二角有文(纹),文并不彻。”据发掘报告指出:灵骨刚出土时,因在液体中浸泡千年而有骨质发软不能磨摸的现象,同时尚有白色霉点附于其上。可见世间一切有为之法,都必有成住坏空之时,即使是佛陀遗骨,也逃不离自然法则。

第四枚影骨,则于同年的五月十二日被发现于地宫前室。这枚舍利被供奉在汉白玉制的阿育王塔、精致繁复的铜塔精舍及雕花的银棺等三重宝函之中,为包裹宝函数最少之一枚。但其颜色略黄,表面亦有近似骨质裂纹及班痕,最似人骨又放于前室,推知僧人为免真身遇难,以其护真骨意味浓厚。要说明者,尽管供养四枚舍利的宝函在形制、大小、多寡、摆设位置及宝函所雕的图文等各有不同,然四枚佛指的地位,却毫无高下尊卑之分(注 )。五、结语从佛陀的入灭到舍利的处置,从佛教的入传到育王古塔的创建,从佛指的现身与历代的迎奉,伴随著法门寺的兴衰更迭,这一连串的历史文献正逐渐揭开佛指舍利的宗教氛围与神秘面纱。学术研究的目的,在于将研究对象的史料作一系统整合后再提出个人的分析与评论,本文将佛指定位于历史的佛陀遗物,自然当从文献上厘出其存在的依据。从以上对法门寺与佛指舍利的经录探讨,实在很难定论佛指何时进入中土,与确知其是否真为佛陀之指骨,不过就初期佛教阿含经典与本国及日僧留华文献的一致记载,可以陈述的是,扶风古塔本为阿育王时期所造,于周魏前称“育王古塔”,塔基内供奉有佛骨舍利,从秦代焚书坑儒以至北朝元魏佛指出现前的八百年间,则无资料可征。尽管如此,从隋唐起以至于今日,佛指迎奉及法门寺的历代事迹均有史实记录,指骨舍利也成为世人心中代表佛陀真身的圣物。然而代表金刚不坏的舍利与供养舍利的真身宝塔,并非总是佛祖庇佑、舍利生辉而佑及万国的,其亦面临著千年来自然法则的严酷考验与人力所为的蓄意破坏。我们不禁要问,为何佛陀当时要留下遗骨以供后人瞻礼供养?尤其佛陀于《金刚经》曾如此的训诫须菩提(Subhuti,佛陀十大弟子,解空第一):“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以及四句偈言:“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关于此,从北凉·昙无谶所译之《大般涅槃经》中佛陀宣说的二段引文里,可看出佛陀遗留身骨的用意:若欲尊重法身舍利,便应礼敬诸佛塔庙。所以者何?为欲化度诸众生故,亦令众生于我身中起塔庙想,礼拜供养,如是众生以我法身为归依处。善男子,佛正法中有二种护:一者内,二者外,内护者所谓戒禁,外护者族亲眷属。若佛如来受化身者则无外护,是故如来不受化身。……若受化身云何得有碎身舍利?如来为益众生福德故,碎其身而令供养,是故如来不受化身,一切诸佛悉无化生。(注 )归结而言,佛陀留下身骨是普为大众种福田的,是要让世人于瞻仰舍利的同时,能起缅怀佛陀行谊、教诲之塔庙(恭敬)想,最后还是要以佛陀教法(法身舍利)为皈依处的,如《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四十七〈佛不思议法品〉说:“牙齿、爪、发,咸以起塔,令其见者,皆悉念佛、念法、念僧。”(《大正藏》第十册,页二四八中)这是宗教信仰上的需要,也为当时印度的舍利崇拜信仰以及日后大乘佛教兴起大量的制造佛像,埋下了契机。至于又该如何看待指骨舍利?我们可从信仰与法义两个层面来说。笔者以为,尽管舍利自身本为无常之法,然虔诚信仰的感通在历代经录上也是不能抹灭的事实,学术的研究必须持平的对待一切史料,一如世界各大宗教的起源,均伴随著教主自身去经验一个不可见世界、或世人所无法理解的领域的“经验层面”(The Experimental Dimension);因此,就“宗教人”(humo-religious)而言,“俗化人”(humo-secular)的完全以理性与世俗的经验为依据,在世界观上两者是完全迥异的意识型态;尤其是佛教徒,更不主张佛教只是一种哲学,可以单纯的以哲学来诠释的。然而,很显然的今日佛学已与哲学相遇(encounter),甚至走上“佛学哲学化”的脚步,接下来的课题是,如何在学术上建立起彼此的“对话”(dialogue),或是完全抽离宗教赖以建立其不可碰触的原始的神秘境域,单就其仪式、伦理、社会、教条、历史沿革等层面研究,则有待讨论,此是就信仰的层面而言。第二,从佛教法义上的指标作用来论,佛指舍利存流的象征有何寓意?笔者以为,就如《善见律毗婆沙》卷五所说的:“佛以法为手,指道令得脱。”(《大正藏》第二十四册,页七○五中。),是佛陀藉由佛手来为众生指出一条迈向生命解脱、求取外在功德庄严,并获得内心智慧自在的道路。《楞严经》卷二则说:“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当应看月。若复观指,以为月体,此人岂唯亡失月轮,亦亡其指。”(《大正藏》第十九册,页一一一上)在其他诸经论中,也多以此“指月”一语,警示修行者切勿陷溺、执著于文字名相之中;是以禅宗借此“以指喻教,以月譬法”的“指月”,极力发挥其“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的教义。由此,最后笔者深切的期盼,能藉由此文探讨,让学术的眼光更深远的看待佛经或佛陀舍利所给与人类带来的生活启示与生命内涵,而不只是视其为文献或一种学术而已。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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