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问答(五)持戒(10)

答:佛教以清净庄严为主,非同其他宗教不戒男女之事也。如在家佛弟子结婚,可在佛教所办之公共机构举行,较为权变。盖礼仪事,以前政学人士,皆有定制,居乡在野,亦依一乡之俗,是有准则可从。今日礼尚未制,俗夹

答:佛教以清净庄严为主,非同其他宗教不戒男女之事也。如在家佛弟子结婚,可在佛教所办之公共机构举行,较为权变。盖礼仪事,以前政学人士,皆有定制,居乡在野,亦依一乡之俗,是有准则可从。今日礼尚未制,俗夹西外,甚难言是非也。虽然,在他人固无可不可,闻佛门中之律仪,今仍自守未隳,许与不许,当有含义可寻。区区系在家白衣,不懂丛林毗尼之仪,此问题希向知者询之。

问:“生物”即相,相若空,何以要戒杀生?(陈泰树)
答:生物即相空,理论不错,但其生命时间,情识寄托之,识有见闻觉知,情有喜怒哀乐,杀之刺激其情识,彼情识即生痛苦,而又断其一段时间之寿命,故不忍杀。我亦生物之一,虽能解空,尚不能看破,因知觉痛苦,受惜生命,彼不解空,焉能不爱生命,以己体他,故倡戒杀。

问:在家弟子有受了菩萨戒后,有持八关斋戒,但是六斋日可能守,三斋月不能守,是否有破此全戒?(心融)
答:如未发愿持三斋月,不持不为破戒。但已受菩萨戒矣,理应长素,纵一时不能作到,亦应习而渐近为是。问:有人专靠渔业为生,不能转业,但肯念佛,如临命终时得到一心,能带业往生否?(江宽玉)
答:杀他生命,养我生命,我之生命,由杀他而活,此种生命,不得为正。学佛以前迷于正理,情有可原,应作忏悔。念佛以后,则宜思改,否则广结怨言,恐为一心之碍。如果临终无碍,念到一心,即一心矣,焉不往生,但心一不一,不是徼幸之事。

问:以三净肉加工制品,为职业者,有无罪过。(江宽玉)
答:先操此业,而后学佛,一时难改,可以加制之时,念佛持咒超度,此亦不得已之方便。若先已学佛,而后业此,则不可也。

问:饲养非食品之家畜家禽,为副业可否?(江宽玉)
答:非食品者,指何畜禽,得非供人玩赏之禽兽乎?此种禽兽,如非系能害他动物者,及不受笼锁囚困者,可以通融。

问:路上或公共场所,遇到遗失之钱物,不值报警,捡起捐作善事可否?(江宽玉)
答:物非我有,我自无权处分,既不值报警,可以不问不捡。区区之意,凡能捐作善事之物,无不可报警也。

问:女子为学佛,或为家计,要节生育,或竟断生育,可这样办否?(江宽玉)
答:女子为家计节断生育,是其家庭经济问题,他人不便代议。如因学佛为此,则必得其舅姑丈夫等同意。不应擅自为之。盖以世俗娶妻,皆喜多得子孙,如擅主张,定引起家庭之变,佛教亦蒙其无谓暗影,不可不慎。

问:东洋和尚带妻食肉未知根据何种理论?信佛念佛而不依佛所制定戒律是否属于犯戒?此类出家人是否可以瑜伽师地论,名之为“相似菩萨”?(茆茂盛)
答:受戒者而违之为犯,不受者,无所谓犯,但有应得之因果在。区区但闻,地前之三十位,发类似真觉之智慧,而能制伏烦恼者,为相似菩萨;居士所问者,恐非是。

问:因病而食未与公鸡混饲之来亨鸡蛋,在持戒来说,可否通融?(茆茂盛)
答:彼蛋果无公鸡同居者,可以通融。

问:放生不照放生仪规,功德是否亦无量?乞赐示。(陈灯逢)
答:放生者,救其身命,行仪规者,度其慧命。然仪规岂能人人尽会,只能诵一种咒,或不会咒,但与念佛,为说三皈依,功德即无量矣。

问:蚊虫飞入吾人之眼睛致死,是否吾人之罪过?(陈灯逢)
答:我无杀心,亦无设备杀机之过,安得有罪。彼飞虫之丧生,犹不慎者,失足坠水,水不负责,失足者不幸而已。

问:有个禽蛋,假使让其孵化,则制造生死,食之者犯戒,置之不理是杀生,请问有何方法,使其圆满?(陈灯逢)
答:无尽世界,六道制造生死者,岂止无量恒沙之数,居士能一一断其生机乎?此卵无禽孵,灭无关于居士,果发菩提,彼生应与以法布施,彼灭亦与以法布施。倘取而啖之,既知犯戒,又何苦为,不干己事偏招事,戒有明条,偏犯戒,本自无碍,偏问圆满。

问:持心梵天所问经:“梵天白佛,何谓亲近如来行?佛曰:宁失身命,不毁禁戒。”如父母耄耋,气虚多病,必以烹鸡滋补,在家菩萨,为事父母,则不毁禁戒否?杀而烹之否?(吴明安)
答:鸡能滋补,纯是俗论,富人日食鸡豚,未见个个健康,是其明证,且亦不合医理。既是尊亲乐食,不能于平素讲解因果,使亲增福延寿,只有随缘,为君方便说之。佛说有三种净肉,乃“不为我杀”“不见杀”“不闻杀”也。简言之,即市场内有杀就之鸡豚等,可买来烹而供亲,此亦食之不尽,又何必亲手杀也。

问:夫妻居室,在家菩萨戒无忌否?(吴明安)
答:在家学人,只戒邪淫,夫妇同居,不在禁例。但斋日、佛菩萨诞日,先人忌日,父母与自身生辰等,亦当守清净也。

问:何谓七遮罪?(吴明安)
答:大乘之七逆是,犯此七逆之一者,遮之不使受菩萨戒,故名遮罪。七遮为:一出佛身血,二杀父,三杀母,四杀和尚,五杀阿黎,六破羯磨转*轮僧,七杀圣人。

问:后学自信佛以来,即持斋戒杀,唯感八正道中有正命之诫谓毋邪命营生。后学在此处经营脚车店,兼发售部分汽船发动机零件,唯此方汽船,绝大多数为捕鱼船,用以载客者极少,如售其机件,恐有间接助彼捕鱼之嫌,殊感彷徨,请问大德如此售卖汽船发动机零件有无违反正命之道,如不可当即收盘船机,专售脚车可也。(黄清荣)
答:区区对于贵处生意状况,欠缺认识,然于居士顾念正命之道,深致钦佩。如“收盘船机,专售脚车”,于营业收入,无大影响,仍是改业为佳。盖汽船机件,固非杀生之业,惟此船专为捕鱼之用,则变为渔猎工具,自与正命之道不合矣。

问:长素者可否饮牛乳?病时若一定要吃有加肉之药可以吗?(陈灯逢)
答:牛乳非杀生所取,可以饮之。病时用药,必用动物,应采五净肉法,而作药想,不宜杀生作药,或杀生以充调补之品。

问:近日起有实行五戒之想法,于餐厅对鱼肉等竟而不忍食,这对于营养等均是问题,且不便亦是苦恼。(陈朝福)
答:不忍食众生肉,足见夙生有大根器,然肉类实不卫生,为科学之近代进步,菜豆之维他命,确有胜过肉类,而且不含毒素,不生恶疾。美国人现已大多不食白脱油,而用植物油代之,谓动物油,能使血管硬化,肉类易引肝癌,如此观之,何营养之有?目前不过方便与否问题,不能断肉,只求戒杀,或食三净肉,或食肉边菜,悲心日以长,功德日以增矣。

问:佛教最忌杀,盖一切有情众生俱有佛性,与我平等。然则如蚊蝇跳蚤之类,为疾病媒介,不杀将为害人类健康,乃至无法生存;杀之又与佛理相悖(此点僧众意见也颇不一致),故社会人士挑剔佛教最著者亦为此点,认为佛教有违科学常识。老师高见如何?(罗剑仁)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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