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怎样看待杀人游戏、“偷菜”行为(4)

关于虚拟世界中所作所为的业果,个人也认为主要当属于意业范畴,但如PK等恶意杀戮由玩家扮演的虚拟角色,可以上升到杀业范畴。现在有人还说如QQ农场里面除虫也犯了杀业,个人认为此说过于严重了,因为在农场里除虫

  
  关于虚拟世界中所作所为的业果,个人也认为主要当属于意业范畴,但如PK等恶意杀戮由玩家扮演的虚拟角色,可以上升到杀业范畴。现在有人还说如QQ农场里面除虫也犯了杀业,个人认为此说过于严重了,因为在农场里除虫,通常的玩家并没有产生杀意,而实际“杀”的虫也并非生命,所以断无产生杀生业果之可能。净空法师对于游戏中杀生一事的答复,本意肯定是好的,但是此解说更适合佛子去领会和理解,并不适合拿来供尚未接触佛学的普通世人来品评,否则只能产生消极的影响。
  
  别以为虚拟的人,杀了没什么,每在虚拟世界里杀一人,心中就完成了一次杀业,心动佛知(整个世界息息相连,心念一动,周围的环境马上就有感应),一样的属于杀人既遂之罪。
  
  玩游戏对心理作用很大!有一位心理医生曾有过愤怒,压力时就跟朋友玩“无双”,帮助抵消你的压力与愤怒,作家想要有想象力就玩玩梦幻游戏,灵感就来了,制作游戏的人只是为了分享他自己的故事,将他的世界分享出去。我觉得这位法师的道满是有漏洞的。
  
  如果在虚拟游戏中杀人要下地狱的话,那么那些出品<<因果循环>>书籍的人也要下地狱咯,因为内容提及很多虚构的案例。你做了什么跟什么,然后就要下18层地狱什么的。这个情况正好与online game虚拟世界一样。书籍内容是有作者写出来及构思,ONLINE GAME 角色的特性也是由玩家一手栽培出来的。那么两者的共同点就是把罪孽创造出来。意思说同样要下地狱??
  
  现在很多游戏都是教人如何杀人。这样的话,慢慢的潜移默化下去怎么得了。若自杀生、若教他杀生、若随喜杀生,都是杀生的杀业。唉!尤其是看了很多自以为是的人的轻佻的言论,还是为他们担心。
  
  游戏其实是现实人性在虚拟世界的延伸。在现实世界中,人们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的约束,使得自己的欲念无法得到满足,而游戏不过是创造了一个不受约束的虚拟空间来让这些被压抑的人性得到舒展。所以,在虚拟的游戏世界中所展现出来的人性同现实世界没有区别。那些喜欢在游戏中杀戮的人,一旦在现实世界中遇到一个场景,令他们得以摆脱法律甚至道德的约束,他们也一定会进行杀戮……佛教讲究用修行来摆脱或者压制各种欲念,尤其是人性中恶的一面所导致的恶念。而现在的游戏理念却源自西方,讲究的是人性在世俗中伸展,在宗教中宽恕,同佛教的理念有本质区别。
  
  请大家不要用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品评宗教话题。
  
  宗教是唯心主义范畴,要知道,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视角完全不同,唯物主义讲的是客观证据,唯心主义讲的是主观动机。放到游戏的话题上,那就是,对宗教信徒来说,如果你把游戏里的虚拟人物当成了人,那就是造业,如果你只把它们当成一堆加加减减的数字,就不是杀业。
  
  同样的行为,因为动机不同,影响和评价完全不同,这对于唯物主义者来说很难理解,对唯心主义者来说天经地义。
  《开心农场》这个游戏的出发点,不是希望能借由此游戏,来彼此相互看对方的空间,这是游戏商的立场。至于我们,都在对号入座。因为,若是站在佛教戒律立场,就算偷盗,因为没经对方同意;但是,若怕被偷,为何还用出谁可以摘菜的图示?因为借由摘菜,大家就会去找好友,会积极彼此间的互动。若是用偷盗角度想,你就不去摘就好,因为你的心建立在“偷”的上面。但对方不会如此想,因为他想交朋友,增加互动。所以,你要一句话就套全面的情况吗?戒律,重要的是讲“心”戒,若你怕犯,就不要玩这游戏。因为你会有“偷”的阴影存在,但不是全面了解整个状况。你认为的,他并不认为。所以,你说你偷了,他说他是分享。你要如何看待这样的情况?
  
  中国佛学院 理净法师:就“网络游戏杀人”是否有罪业?和现在生活是否相同?谈点自己的看法
  “网络游戏”本身是虚拟的世界,应当与我们的现在生活有很大不同,在网络游戏中的一些行为可以说是不受道德和现实生活的约束,是一种个人自由的空间,也是一种人们心理释放的空间,本不存在道德和罪业的问题。但如果从佛教理论和伦理道德的角度而言,我认为“网络游戏杀人”仍然有一定的业因,但不一定会有业报。因为“业因”是从心生,既然你游戏中有杀人的心念,那就有杀业因;而“业报”是由因缘聚集形成的结果,虽然有杀业之心念,但条件不具备没有形成杀人结果,所以不存在“业报”。如《梵网经》云:“方便赞叹杀,见作随喜,乃至咒杀,杀因、杀缘、杀法、杀业乃至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四分律》云:“自手断人命,持刀与人,叹誉死、快劝死,用此恶话为宁死不生,作如是心,是比丘不共住。”
  
  从以上佛教两部律,大乘律和小乘律都明确说明无论是自己亲手杀,还是赞叹杀,甚至心里生起的杀念,都是违犯佛教的戒律,都同样要受到因果的报应。当然从佛教教理而言,虽然有犯戒但不一定就有果报,只有犯戒没有结戒,是可以忏悔。因为只有“杀因”或“杀念”,条件没有具足,并没形杀生之结果,所以是不受果报。但必须要忏悔,是因为此杀念不除,若条件具备就成杀业。佛教是一种心灵的教育,是净化人们心灵的工具,是人们行为道德的规范。不仅要在行为上时刻管住自己的言行举止,而且在心理和思想上也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起心动念。儒家讲“君子甚独”,是说真正的君子应当在没有别人时也要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举止。佛教以菩萨的行为作为佛弟子修学的典范,而菩萨最重要的就是“慈悲心”。慈悲心者,不仅不能在行为上伤害众生,同时也不能起伤害众生的心念。如《梵网经》云:“是菩萨应起常住慈悲心、孝顺心、方便救护一切众生,而反自恣心、快意心杀生者,是菩萨波罗夷罪。”无论是小乘戒“不共住”,还是大乘“波罗夷”都是犯根本戒,在佛教戒律中都是最重的戒。
  今天的“网络游戏杀人”虽然没形成杀人的条件,但已经促使玩游戏者产生了杀人的心念,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受到某些因素的促使,那在网络游戏中杀人的心念就会付诸于行动,变成真正的杀人行为。我们应当知道杀人者,在杀人之前必须要人周密的计划,这种计划就来源于小说、电视、网络等虚拟的世界。所以,“网络游戏杀人”同样可以说是杀业的动因,是不应当推行和鼓励使用,从事与这种职业的人或常玩这种游戏的佛教徒应当忏悔。“网络游戏”容易是玩者迷失自性,失去自控力和上精心,使人容易沉迷于虚拟的游戏之中,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伤害,是一件害人害己的行为,开发和提供这种游戏服务的人,也同样是犯罪的动因,以迷惑他人的心志来获得暴利,这本身就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作为一个佛弟子我认为更不能沉迷于虚拟的游戏之中。再说如果要玩游戏来释放或休闲,可以开发一些具有佛教文化的净化道德的游戏,如“成佛”或“行菩萨道”等积极向上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游戏。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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