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牟尼“悟道成佛”以后,就在印度北部和中部的恒河流域一带传教,历时45年,建立了一个在当时颇有影响的佛教僧团。 释迦牟尼创立的佛教,对代表大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婆罗门教”持否定态度,属于“沙门系统”。佛教主张“四姓平等”、“众生平等”,宣传“因果报应”,以此反对“婆罗门”的特权地位,代表“刹帝力”种姓和“吠舍”种姓中商业奴隶主、高利贷者的利益,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传播。 释迦牟尼所创立的佛教僧团,以他本人为首,由“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四部人众组成。 “比丘”,又译作“苾刍”,意译为“乞士”、“乞士男”,指出家修行的男性佛教信徒,因以乞食为生而得名。“苾刍”本是西域的一种草名。它有5种长处,可以用来比喻僧人的品格,正如《尊胜陀罗尼经》中所说的:“苾刍生不背日,冬夏长青,体性柔韧,香气远腾,引蔓旁布,故比丘曰苾刍。”《翻译名义集》中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苾刍含五义:一体性柔软,喻出家人能折伏身语粗犷故;二引蔓旁布,喻出家人传法度人,连延不绝故;三馨香远闻,喻出家人戒德芬馥,为众所闻故;四能疗疼痛,喻出家人能断烦恼毒害故;五不背日光,喻出家人常向佛日故。”而且“苾刍”二字又与“比丘”二字谐音,因此被佛教采用。 “比丘尼”,又译作“苾刍尼”,意译为“乞女”、“乞士女”,指出家修行的女性佛教信徒。 “优婆塞”,又译作“乌波索迦”等,意译为“清信士”、“宿善男”、“近善男”、“近住男”、“近事男”等,指信奉佛教而在家修行的男性佛教信徒。 “优婆夷”,又译作“邬波斯迦”,意译为“清信女”、“宿善女”、“近住女”、“近事女”等,指信奉佛教而在家修行的女性佛教信徒。 佛教把这四部分人,合称为“四众”,正如《药师经》里面所说的:“若有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四众”之中,比丘、比丘尼必须受过“具足戒”(也叫“大戒”,因戒条数目极多,无所不具,所以名为“具足”),优婆塞、优婆夷只须持守“五戒”(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等5条“根本戒”)。(摘自《佛教成语》朱瑞玟编着) 善男信女② 后来,佛教的出家信徒除了“比丘”与“比丘尼”之外,又增加了“沙弥”、“沙弥尼”两部人众。“沙弥”,意译为“勤策男”,意思是“需要成年僧尼勤加策励的男孩子”,指7岁以上、20岁以下的男性出家者。其中,7岁至13岁的叫做“驱乌沙弥”,表示能驱逐放置食物之处的乌鸦;14岁至19岁的叫做“应法沙弥”,表示年龄已适合学习佛法。“沙弥尼”,意译为“勤策女”,意思是“需要成年僧尼勤加策励的女孩子”,指7岁以上、20岁以下的女性出家者。 “沙弥”与“沙弥尼”尚未受持“具足戒”,只须受持“十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不涂饰、不观听歌舞、不坐高广大床、不食非时之食、不蓄金银财宝)。原因就在于他们尚未成年,忍受能力较差,正如《四分律》卷34里面所说的:“不应受年未满二十者具足戒。何以故?若年未满二十,不堪忍受寒热饥渴风雨蚊虻毒虫,及不忍恶言。” 年满20岁以后,“沙弥”可以直接受具足戒升级为“比丘”,“沙弥尼”却要再做两年“式叉摩那”(意译为“学法女”、“正学女”、“学戒女”等),进一步修习“正学六法”(不邪淫、不偷盗、不杀生、不饮酒、不虚诳语、不非时食),然后才能受具足戒,取得“比丘尼”的身份。(摘自《佛教成语》朱瑞玟编着) 善男信女③ “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和“式叉摩那”,统称为佛教的出家“五众”。释迦牟尼的庶母波阇波提夫人,追随其子出家,是佛教僧团中的第一个比丘尼。释迦牟尼的儿子罗睺罗,追随其父出家,是佛教僧团中的第一个沙弥。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