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 吉 佛教修行的方式方法尽管种类繁多,千差万别,但其基本内容,不外乎戒定 慧三者。关于戒学和慧学的研究与弘扬,佛教界较为普遍。定学的研究方面,近 年来有吴立民先生的《禅定漫谈》(1994、1995年《佛教文化》连载),介绍了世 出世间、显教密法的各种禅法;陈兵先生的《佛教禅学与东方文明》(1992年8月, 上海人民出版社),将佛教禅学的源流、基本方式方法、对教内外思想文化各个层 面的影响都做了详尽的说明;陈星桥先生的《略论佛教“气功”》(《法音》, 1997年4~7期),站在气功学的角度对禅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阐释。可见,佛教界 在定学方面的研究成果还是不少的。不过,在上述作品中,对修禅从初级入门到 修学有成的有关细节说明得尚嫌不足。所以,这里应《法音》编辑部之约,以《 瑜伽师地论》(以下简称《瑜伽》,弥勒菩萨造,玄奘三藏译。台湾佛陀教育基金 会根据1917年9月南京金陵刻经处刻本制版,福建莆田广化寺佛经流通处重印)等 教典为依据,对通于世出世间、大小乘禅法的基本内容、方式方法、修学历程作 系列介绍,以飨读者。先说禅定的种类。禅定的种类很多,《瑜伽》卷十一《三 摩●多地》中归纳为四类,即静虑、解脱、等持、等至。现分述如下: 一、静虑 静虑,为梵语“禅那”之汉译,即于一所缘境系念寂静、正审思虑之意。静 虑有四种,就是通常所说的四禅。 (一)初禅,离生喜乐。即离欲界诸恶不善法(身恶、语恶),有寻有伺,于寻 伺未见过患,及有对治欲界诸恶之善寻伺。喜乐者,已获得所希求之色界初禅定 境,内心喜悦,于喜乐未见过失,一切粗重(指身心不自在性)皆得远离,得广大 轻安,身心调畅,有堪能性。此初禅具足五支:寻、伺(为取所缘)、喜(为受境界 )、乐(为除粗重)、定(心一境性,为禅所依)。《瑜伽》卷十一中说,由断除五法 、修满五法而证此定。所断五法者:(1)欲所引喜,于妙五欲,或见或闻,或曾领 受,忆念欢喜。(2)欲所引忧,即于妙五欲若求不遂,或得已便失,多生忧恼。(3) 不善所引忧,即由忧苦的心情而行杀业,乃至起邪见。(4)不善所引喜,即由喜乐 的心情而行杀业,或生邪见等。(5)不善所引舍,如任由部属造杀业等,或放任自 己,思惟作恶方便,或于诸恶放任不断;又不善现前,随顺而行。所修五法者; (1)欢,因清净持戒,生起无悔,心意适悦。(2)喜,由正修方便,心生欣悦。(3)安 ,谓离粗重,身心调适。(4)乐,由离身心粗重故,于诸(欲界)烦恼而得解脱。(5) 定,即于所缘,审正观察,心专一境。 (二)二禅,定生喜乐。有四支:内等净(为取所缘)、喜、乐、定。即于初禅 有寻有伺三摩地相心能弃舍,于无寻无伺三摩地相系念安住;对快速变化的所缘 境界能正远离,于较为稳定的境界中安住其心,内心一味寂静,乃至极寂静。这 种舍念正知,离寻伺乱,就是内等净。定者,超过初禅寻伺有间缺位,能正获得 无间缺位。喜乐者,由超越寻伺,离初禅地诸烦恼品所有粗重,有广大轻安,身 心调柔,有堪能乐,于彼喜相未见过患。 (三)三禅,离喜妙乐。有五支:舍、正知、念(三者均为取所缘)、乐、定。 舍者,于前喜相深见过患,于喜离欲,由离寻、伺、喜故,名之为舍。由有舍故 ,安住所有正念。正知者,若由失念,或有前喜俱行想及作意现行,立即以慧觉 知,方便弃舍。乐者,由离令心踊跃之喜,内心寂静,便唯有乐受及轻安乐。 (四)四禅,舍念清净。有四支:舍清净、念清净(二者为取所缘)、舍受、定 。入此第四禅者,进一步舍断第三禅中之乐。至此,一切寻、伺、喜、乐、入息 、出息都断尽无余;心住无动,一切动乱皆悉远离,故说舍念清净。 二、解脱 “解脱”类定,包括了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三种,略说如次: (一)八解脱:(1)有色观诸色解脱——已离欲界得色界定者,为于欲界色(如死 尸等相)得观想自在,而于欲界诸色以光明相专注思惟,而成就观想。(2)内无色想 观外诸色解脱——已离色界欲,无色界定不现在前,又不思维彼想光明相(属于色 界),但于外色(属欲界)而作观想。(3)净解脱身作证具足住——于第四静虑解脱诸 障,令得根本圆满。净,即第四禅中离诸障而舍念圆满清净;解脱者,能解脱净 不净变化生起烦恼障;身即意身(体);作证,由于智断而证;具足住,第四静虑 根本圆满,为圣所住。(4)空无边处解脱——于彼空处已得离欲,即于虚空思维观 想。(空无边处定者,即心除遣诸色、想之后,起无边虚空观想而安住之)(5)识无 边处解脱——于彼识处已得离欲,即于此识思维观想。(识无边处定,是先舍前虚 空无边处想,即于能观之识起无边行相)⑥无所有处解脱——于无所有处已得离欲 ,而于识无边思维观想。(无所有处定者,从识无边处求上进时,离其识外,更求 余境,都无所得,由此令心安住)⑦非想非非想处解脱——于非想非非想处已得离 欲,即遍于想可生处,应作观想。(非想非非想处定,是从无所有处求上进时,超 过无所有处之想,及识处以下有所有想,名非有想;非无想者,谓非如无想及灭 尽定,一切诸想皆悉灭尽。唯有微细想,缘无相境转,故名非想非非想)此七解脱 ,于所观法,要离彼地烦恼障染,方始修习。今观彼境,为除定障,起神通功德 得自在故。⑧想受灭(即灭尽定)解脱——修习暂背弃受想,令离定障。(后更详解 ) (二)八胜处:(1)内有色相观外色少——以色界定观于欲界有情诸不净相,及 少分资具之好、恶、胜、劣,于彼诸相能随意隐蔽、自在回转(改变),得如实相 。(2)内有色相观外色多——以色界定观欲界广大之外色(如宫殿、房舍等),令得 清净。(3)内无色相观外色多——无色相,即离色界欲,得无色界定。(4)内无色相 观外色少。(5)(6)(7)(8)内无色相观外色青、黄、赤、白。 此八胜处,体即是前三解脱。初二胜处,由初解脱出;次二胜处,由第二解 脱所出;后四胜处,由第三解脱所出。由三解脱故,得胜定自在。此以解脱为因 ,胜处为果。又此八胜处与修三种缘色解脱作所依止,此即以胜处为因,解脱为 果。要之,前解脱中得观想自在,今于胜处得制伏自在。 (发布者: 欢迎投稿,网站:无量光佛教网,讨论请进入:佛教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