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欲学中、百、十二法门者,应当发愿往生极乐也。弥勒菩萨应世亲请,自兜率天降中印度,演说瑜伽,法相宗祖,虽不得值玄奘、慈恩,若欲学五分、十支、五位、百法法门者,应当发愿往生极乐也。
又︽楞伽经︾︵魏译卷九︶说云:于南天国中,有大德比丘,名龙树菩萨,能破有无见,为人说我乘,大乘无上法,证得欢喜地,往生安乐国。乃依此文,龙树菩萨亦已往生在极乐界。龙树菩萨已是天台、三论及真言祖师也;若欲广学显密两教者,应当发愿往生极乐也。非但俱会此等圣众,复能得会我等无始以来父母、师长、朋友、知识、妻子、眷属、已往生者。若欲相见生生世世父母、师长、妻子、眷属、朋友、知识等者,应当发愿往生极乐也。 二、念佛往生,此中亦分为二:一念佛往生,二引证劝进。念佛往生亦分为二:一修因,二感果。就修因亦为二:一发愿,二念佛。初、发愿者:谓发往生愿也,︽经︾曰:众生闻者,应当发愿,愿生彼国。所以者何?得与如是,诸上善人,俱会一处是也。 二、念佛者:亦分为二:一简小善,二正修念佛。 一、简小善者:小善者,谓不足为往生因,诸小善根也。而大小义,异说纷纭。今依善导,即以杂善名为小善,专念佛名名为大善。是故︵法事赞卷下︶释曰:极乐无为涅盘界,随缘杂善恐难生;故使如来选要法,教念弥陀专复专。 二、正修念佛者:谓是一心称念彼佛名号,名为念佛。︽经︾曰:若有善男子善女人,闻说阿弥陀佛,执持名号,若一日乃至七日,一心不乱是也,此即专修正行念佛三昧文也。此文中,有四意: |